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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偉新:中國將重點推進五項工作建設迴圈經濟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06 月26 日 | 文章來源:中國網

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建設節約型社會國際研討會”上,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姜偉新就“當前中國節能形勢”發表演講説,發展迴圈經濟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必由之路和重要任務,中國近期將重點推進五項工作。

姜偉新認為,“十一五”是我國全國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既面臨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也面臨著來自各方面的嚴峻挑戰,最突出的挑戰就是資源、環境對經濟發展的制約。隨著人口增加和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資源消耗強度將進一步加大,必須加強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建設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的社會。

中國到2010年發展迴圈經濟的總體目標是建立比較完善的迴圈經濟法律法規體系,政策支援體系、體制與技術創新體系和激勵約束機制,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大幅度提高,廢物最終處置量減少,形成一批符合迴圈經濟發展要求的典型企業、産業園區和若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城市。

姜偉新指出,發展迴圈經濟是一項長期的任務,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將會同有關方面,重點推進以下五項工作:

一是進一步轉變發展的觀念。發展迴圈經濟,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根本性轉變,必須更新發展觀念,理清發展思路。必須辨正地認識物質財富的增長和人才發展的關係,轉變重物輕人的發展觀念;辨正地認識經濟增長和發展的關係,轉變把增長簡單地等同於發展的觀念;辨正地認識人與自然的關係,轉變單純利用和征服自然的觀念。在發展思路上要徹底改變重開發、輕節約,重速度、輕效益,重外延發展、輕內涵發展,片面追求GDP增長,忽視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傾向。

二是要加強宏觀指導。目前中央政府有關部門和各個地方政府,正在組織研究“十一五”規劃的重要指導原則,將把發展迴圈經濟作為編制“十一五”規劃的重要指導原則,用迴圈經濟的發展理念指導編制各類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和城市發展總體規劃。重點組織節水、資源綜合利用增發展迴圈經濟重點領域專項規劃。研究建立迴圈經濟評價指標體系及相關統計制度;研究建立科學的政府績效評估體系;研究制定發展迴圈經濟的戰略目標及分階段推進計劃。在重點行業、重點領域、産業園區和城市開展迴圈經濟試點,探索發展迴圈經濟的有效模式。

三是完善政策機制。目前,在政策和機制上,還存在一些制約迴圈經濟發展的問題。我國將加快資源性産品價格市場化改革的進程,建立和完善能夠反映資源稀缺程度的價格形成機制,逐步理順資源性産品價格。今年重點推進階梯式水價、超計劃、超定額用水加價制度。加大實施峰谷分季電價力度,擴大執行範圍,對高效能行業中國家淘汰類和限制類項目繼續實行差別電價政策。加大供熱價格改革力度,研究制定建立實行燃煤價格聯動的指導意見,改革天然氣價格形成機制,理順天然氣與其他産品的比價關係。研究建立以生産責任制為基礎,再生資源拆解特定領域收費政策,完善消費政策,抑制不合理消費。

四是要突破技術瓶頸。發展迴圈經濟需要技術支撐,近十年來我國在資源節約和迴圈經濟利用上雖然取得突破,但總體上看工藝裝備水準仍然比較落後,缺乏高效利用和迴圈經濟的關鍵技術,企業自主創新的能力還不夠強,不能夠大幅度資源應用率技術。組織開發和示範有重大推廣意義的減量技術、替代技術、能量梯級利用技術、延長産業鏈和相關産業鏈技術、“零”排放技術、回收處理技術、綠色再製造技術、以及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術等,努力取得關鍵技術的重大突破。在中央政府投資當中,繼續支援一批迴圈經濟重大項及技術開發和産業化示範項目;支援建立迴圈經濟資訊系統和技術諮詢服務體系,推動國際交流與合作。

五是要健全法規體系。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推動迴圈經濟發展必須有法律保障。中國已經頒布了清潔生産促進法,在新修訂的環保法規中也包含一些發展迴圈經濟的內容。但總體看,法制建設仍然不能適應發展迴圈經濟的要求。必須加快迴圈經濟立法進程,依法推進迴圈經濟的發展。即建立促進迴圈經濟發展法律法規框架;配合全國人大環資委員會研究組織起草《迴圈經濟促進法》;制定發展迴圈經濟專項的法規,抓緊出臺如“廢舊家電、資源綜合利用、廢舊輪胎和包裝物等等”回收利用等等管理辦法;建立促進迴圈經濟發展的相關制度,如生産者責任制延伸制等。(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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