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全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哈薩克共和國、吉爾吉斯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塔吉克共和國和烏茲別克共和國元首29日在莫斯科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宣言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宣言

    值此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本組織”)即將結束初創階段,開始在國際生活中獨立自主地發揮作用的重要時刻,本組織成員國哈薩克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吉爾吉斯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塔吉克共和國和烏茲別克共和國的國家元首在莫斯科舉行會晤並聲明如下:

    一

    國際局勢的發展證明,2001年6月15日在上海通過的關於建立本組織的決定是及時的,順應了地區及世界局勢發展的大趨勢。

    2002年6月7日在聖彼得堡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憲章》,為本組織的發展奠定了堅實的法律基礎,使之能夠成為維護地區安全與穩定、推動世界和平與發展的重要力量。

    六國元首審議了上屆峰會提出的按照憲章規定儘早啟動本組織所有機制這一任務的落實情況,認為,在過去階段,本組織在這方面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六國元首批准了規範包括常設機構━━北京秘書處和比什凱克地區反恐怖機構在內的本組織各機構活動的法律文件,以及本組織徽標方案。

    六國元首根據本組織外交部長會議的推薦,通過了關於批准張德廣先生(中華人民共和國)出任上海合作組織首任秘書長的決議。

    六國元首商定了本組織預算編制與執行規則並簽署了相關協定。

    六國元首強調,上海合作組織常設機構的啟動不應晚于2004年1月1日。

    為此,應確保《上海合作組織憲章》和《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協定》的及時生效,在定於今秋在中國召開的政府首腦(總理)會議上通過本組織第一個財政預算,並在2003年內完成本組織財務條例和細則及《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協定》中規定的文件草案的制定工作。

    六國元首還表示,應加快地區反恐怖機構理事會的籌組工作,以解決《上海合作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協定》涉及的有關問題。

    六國元首認為,有必要責成國家協調員理事會與各方有關專家一道,繼續協商與啟動本組織各機制有關的具體問題。

    二

    上海合作組織旨在通過共同努力,全面發展六國夥伴關係,開展政治、經貿、人文各領域合作,以應對新的威脅和挑戰。

    六國元首積極評價聖彼得堡峰會以來本組織機制化及深化各領域合作進程,指出必須確保成員國外交、國防和執法、緊急救災、對外經濟、交通、文化及其他政府部門間開展高效務實的合作。

    六國元首認為,即將舉行的本組織政府首腦(總理)會議具有重要意義。對該會議的準備應有助於加快已開始的關於制定貿易投資便利化措施的談判進程。應根據2001年9月14日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備忘錄,完成《上海合作組織長期多邊經貿合作綱要》的制定工作。

    六國元首強調,各成員國外交部間應就當前迫切國際問題加強溝通,包括在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內保持接觸。

    六國元首重申,在組織處於初創及啟動常設機構階段,本組織願按照開放原則,並根據六國外長2002年11月23日通過的有關臨時方案,與其他國際組織及世界各國開展交流。

    三

    六國元首指出,政治和經濟體制多樣化的當代世界正在發生迅速變化。不僅政治結構,而且整個國際安全體系都在變化之中。

    為此要樹立和實踐互信、互利、平等、協作的新型安全觀。

    要維護和遵循《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以及公認的國際法準則。

    要尊重和促進人類文明的多樣性。各種文明應該求同存異,取長補短,共同發展。

    要推動世界經濟的平衡和可持續發展,實現各國的普遍繁榮。

    四

    六國元首認為,承認聯合國和聯合國安理會在處理重大國際問題上的重要作用具有根本意義。聯合國應當首先確保國際政治和安全問題獲得有效解決,同時應該也能夠根據急劇變化的國際形勢進行改革。

    本組織成員國認為,根據《聯合國憲章》及國際法準則,通過預防性手段防止衝突應繼續成為聯合國的主要活動方向之一。

    本組織成員國認為,聯合國在伊拉克重建問題上應發揮重要作用,同時,恢復伊國內和平、在伊建設繁榮和民主社會的基本前提是維護伊人民的民族利益和主權,以及國際社會向其提供切實援助。

    五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認為,在政治、經濟和社會全球化進程日益深化的背景下,面對現代恐怖主義、毒品威脅及其他跨國犯罪的挑戰,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可以獨善其身。因此,世界各國應在本地區和全世界範圍內就解決上述全球性問題開展最廣泛的合作,並作出自己的實際貢獻。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處於同恐怖主義作鬥爭的前沿,深知現代恐怖主義的國際化特點。在相互合作反恐的同時,積極參與國際社會的反恐鬥爭,包括切斷其資金來源。本組織成員國執法及國防部門間的密切協作從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在推進本組織框架內反恐合作的同時,本組織成員國將積極開展與聯合國安理會反恐委員會的合作,並對推動聯合國儘快完成《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的國際公約》及《關於國際恐怖主義的全面公約》草案的制訂工作給予高度重視。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始終認為,反恐鬥爭應以國際法準則和原則為基礎,不應將反恐與反對某個特定的宗教、國家和民族相提並論。

    非法販賣毒品、麻醉品及易制毒化學品問題已日益構成嚴重威脅。鋻於在很大程度上,這已成為國際恐怖主義的一個重要資金來源,國際社會應採取有效的應對措施。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正採取切實措施,以加強本組織框架內打擊非法販賣毒品、麻醉品及易制毒化學品的合作。2003年年底前,各成員國將簽署有關多邊協定。

    阿富汗毒品威脅已具有全球的性質。加強多邊合作予以應對已成為當前的迫切任務。本組織成員國認為,應在聯合國的領導下,及時制定綜合應對阿富汗毒品威脅的國際戰略,重申決心在聯合國毒品控制計劃的框架內與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開展密切合作。

    本組織成員國對阿富汗過渡政府為穩定國內局勢所作的努力表示支援,同時認為,近來國際上發生的一系列事件不應削弱國際社會為阿富汗經濟重建所作的努力。

    本組織成員國堅信,與現代威脅鬥爭的勝利,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貧困、大規模失業、文盲、種族歧視、民族歧視和宗教歧視這些社會經濟問題的解決。尋找有效解決安全問題的關鍵在於建立聯合國領導下的應對新挑戰和威脅的全球戰略。

    六

    本組織成員國堅信,本組織能夠並且應該對成員國範圍內及整個世界的安全和穩定發展作出顯著的貢獻。本組織願積極參與建設地區安全體系,該體系應均衡照顧到各方的利益及立場。本組織將與所有國家及組織在這一重要領域開展建設性的合作。

    本組織成員國認為,在全球化背景下,維持和加強戰略穩定、包括不擴散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等問題的重要性不但沒有減弱,反而進一步上升。

    國際社會從未象現在這樣迫切需要採取協調一致的行動,以探索和建立一個各國都能接受的21世紀國際安全體系。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堅信,團結一致,攜手應對共同威脅將成為越來越多國家的共識,符合歷史發展的潮流。人類終將選擇建立民主和保障世界各國不斷發展及普遍安全的國際秩序。

    哈薩克共和國總統 努爾蘇丹納扎爾巴耶夫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 阿斯卡爾阿卡耶夫

    俄羅斯聯邦總統 弗拉基米爾普京

    塔吉克共和國總統 埃莫馬利拉赫莫諾夫

    烏茲別克共和國總統 伊斯蘭卡裏莫夫

    二00三年五月二十九日于莫斯科

    新華網 2003年5月30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