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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中國和平崛起論”的誕生和發展
中國網 | 時間:2006 年2 月16 日 | 文章來源:新華社

新華網2004年04月23日電 “中國和平崛起”這一論題的首次提出是在2003年11月3日,時任中國改革開放論壇理事長的鄭必堅在博鰲亞洲論壇上做了題為《中國和平崛起新道路和亞洲的未來》的講演。

鄭必堅認為,在今天新的時代條件下,中國只能選擇奮力和平崛起,即爭取和平的國際環境來發展自己,又以自己的發展來維護世界和平。

這一論題是包括鄭必堅在內的20多位中國學者針對國際上流行的“中國威脅論”和“中國崩潰論”,經過近一年的研究而提出的。

2003年12月10日,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哈佛大學發表演講時,明確表示中國選擇的是“和平崛起的發展道路”,強調中國的發展“必須也只能把事情放在自己力量的基點上”。12月26日,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在紀念毛澤東誕辰110週年座談會上再次強調,要堅持和平崛起的發展道路和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領導人的講話,標誌著“和平崛起”正式成為中國的一項國家戰略。

在2004年3月的十屆人大二次會議記者招待會上,溫家寶總理和外交部長李肇星分別闡述了“和平崛起”的含義及其對國際社會的影響。

溫家寶如此詮釋中國和平崛起的要義:第一,中國的崛起就是要充分利用世界和平的大好時機,努力發展和壯大自己。同時又以自己的發展,維護世界和平。第二,中國的崛起應把基點放在自己的力量上,依靠廣闊的國內市場、充足的勞動力資源和雄厚的資金儲備,以及改革開放帶來的機制創新。第三,中國的崛起離不開世界。中國必須堅持對外開放的政策,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同世界一切友好國家發展經貿關係。第四,中國的崛起需要很長的時間,恐怕要多少代人的努力奮鬥。第五,中國的崛起不會妨礙任何人、也不會威脅任何人。中國現在不稱霸,將來即使強大了也永遠不會稱霸。

李肇星指出,中國發展本身就是對全世界和平與發展的最大貢獻。中國發展的最大特點就是和平發展,不使用過去殖民主義強國或者帝國主義列強那種掠奪別人、欺負別人、剝削別人的辦法。中國的和平發展給鄰國、給全世界帶來的不是障礙、不是威脅,而是機遇。至此,作為中國正在探索的全新大國發展之路,“和平崛起”的內容和含義已基本明確。(記者任芳 王英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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