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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與貧困的聯繫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11 月24 日 | 文章來源:中國網

相對而言,在農村,貧困是個老問題,環境是個新問題;在城市,環境是個老問題,貧困是個新問題。也就是説,在中國改革開放之初及以後的一段時間,中國的貧困問題主要在農村,中國的環境問題主要在城市,但經過20多年的快速發展,新老問題不管在農村還是在城市都匯合、交織在一起。農村的貧困問題得到相當程度的解決,同時表現出,處於攻堅階段的農村貧困人口與資源環境問題聯繫更緊密了。城市環境問題尚未得到解決,貧困問題已經日益凸顯出來。環境與貧困聯繫更緊密了。

環境與貧困之間是否存在內在的聯繫,或存在什麼樣的聯繫,這仍然是一個有爭議的問題。為了更有針對性,現分別考察不同貧困人群與環境的聯繫。

1農村環境與貧困

現實的情況是,大部分農村貧困人口分佈在生態環境惡劣的邊遠山區。一個明顯自然的問題是:是惡劣的生態環境導致貧困,抑或是貧困造成了生態環境的退化?環境退化與貧困之間是否存在一個惡性迴圈?

對於農村環境與貧困之間關係的這個問題,存在許多似是而非的看法,例如:

(1)貧困造成生態環境退化

即認為,貧困地區的人們開墾邊際土地導致水土流失,到稀疏的草地放牧導致草原退化,砍樹燒薪破壞了森林資源。這一看法雖然似乎很有道理,也可能是現實中的一些現象,但是,這常常是一些表面現象。水土流失嚴重的時期,是我國實行“以糧為綱”政策時期,當時提出要“種糧種到山頂,插秧插到湖心”。北方草原的退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國家號召大規模開墾草地種植糧食的結果,在年降雨量不足400毫米的地方,土地的翻耕很快引起沙化。而我國森林資源的兩次大規模破壞,一次是1958年大煉鋼鐵時期,另一次是20世紀70年代末農村經營體制大變動時期。

所以,是這些國家政策在制定時沒有進行充分的環境影響評估,才造成了嚴重的生態環境問題。而實際上農民在日常生活和勞作時,是保護當地資源的。農民常在房前屋後、莊頭村邊種植樹木,視它們為護村林、風景林。農民參與亂砍濫伐森林,主要還是與國家的林業和權屬政策有關。如果林業政策多變,林地經營權、收益權不穩定,“公共資源的悲劇”不論在哪都會發生。

(2)貧困的農民生態意識和環境意識差,使他們成為自覺不自覺的生態環境破壞者

貧困農民的生態環境保護意識差,這有時是事實,但這更多地是指他們可能不會主動地、有意識地保護生態環境。對於他們賴以生計的土地、山林等自然資源,他們是知道應該和如何維護這些衣食之本的。對於有穩定所有權和使用權的資源,他們總是精心維護,而對於利益虛化的資源,他們才沒有保護的意識。這就是為什麼政府組織的造林活動,有資金、技術、物資和政策的保障,但林木的存活率很低,“年年造林不見林”,而農民房前屋後的樹木,不需要技術指導和護林員,仍然長得很好。所以説,不能把生態環境的破壞,簡單地歸結為貧困農民的生態環境意識差,其中有著更複雜的體制、政策和社會的原因。

貧困的農民不必然是生態環境的破壞者,相反,越是貧困的人,受到生態環境惡化的損害就越大。當村邊河流被污染了,窮人只能飲用被污染的淺水井裏的水,因為他們最有可能沒錢去打深水井,更沒錢去買桶裝水。當山林被砍伐,水土流失毀壞窮人的田地,他們的衣食之源就會斷絕。越是貧窮的人,其生活和生産越是依賴當地的自然資源和環境。資源環境惡化,他們將是首當其衝的受害者。所以,如果不是有不當政策的引導,窮人會是資源環境可持續利用的維護者。

(3)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是一對矛盾,要擺脫貧困,就要忍受一定時期的環境污染或生態退化;要保護生態環境,就要忍受貧窮。

發展經濟和保護環境,有時,尤其是在短期很可能是矛盾的。但是,這種矛盾是有條件的,在大多數情況下,這種矛盾表現為,保護環境的要求縮小了發展道路的選擇空間。現實中,這種空間幾乎總是存在的,有時可能需要我們去開拓。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瑞典在20世紀70年代為保護環境而逐步禁止使用含鉛汽油時,起初估計這會增加使用汽油者的成本。但是,到完全禁止含鉛汽油使用時,新的技術被創造出來,不但能替代鉛的作用,而且新技術更便宜。最終的結果是,污染被消除了,成本也降低了,新的技術選擇,避開了發展與環境的矛盾。再如,管理良好的生態旅遊,也能在獲得經濟發展的同時,保護資源環境。

(4)環境能否得到保護,取決於政府管理的力度。

即認為環境提供公共服務和社會整體效益,只能由政府來負責,政府運用公共權力和強制性的手段來保護環境,所以環境能否得到保護,取決於政府管理的力度。在這種思想的指導下,具體政策就是進行環境保護立法,加大執法力度,劃定保護區,建立巡查隊伍。

這種做法有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公平問題。先發展起來的地區獲得了很大的發展優勢,要求貧困地區讓出資源來保護,貧困地區的發展權受到限制。二是權利問題。誰有權剝奪當地貧困居民使用當地自然資源的權利,乃至居住的權利?三是環境保護的效果問題。執法的效果如何?政府管理的成本有多高?沒有當地社區的參與,環境管理的結果是雙贏還是雙輸?

擺脫貧困與維持良好的環境之間,並沒有必然的矛盾。現實中二者之間可能存在的衝突,常常是人們技術選擇的結果,是某種擺脫貧困的方式導致的或是某種保護環境的方式造成的矛盾,而人們原本可以選擇其他的方式來避開二者在近期可能存在的矛盾。從長遠來看,消除貧困和維護良好環境之間不但沒有矛盾,而且幾乎總是相互促進的良性迴圈。擺脫貧困後的人們對環境服務的需求增大,使人們更積極主動地改善環境,同時也可以有更多的投入去維護良好的環境。良好的環境能提供給人們新的、更多的發展機會。在以人為本的新發展觀得到越來越多認可的今天,良好的環境應成為人的發展的必要條件,而不再是奢侈的需求。

2城市環境與貧困

引起人類關注的環境問題,首先發生在城市。在一個個很小的城市空間裏,聚集著大量的人口,進行著大量的生産和生活活動,大量排放的污染物無法及時消散、稀釋、分解和疏散,造成嚴重的大氣污染、水污染、垃圾污染和有毒有害危險品的危害。城市,尤其是中國的城市,長期以來是遠離貧困的。但是,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和産業結構調整,一個城市貧困人群正在形成。

中國的現實是,城市環境污染還在相當嚴重的時候,城市貧困問題已經浮現出來。但在政策層面,還沒有一個系統的城市減貧安排。一方面,城市窮人更多地受到環境污染的危害。當城市自來水受到污染時,窮人沒錢買桶裝水;當大氣污染嚴重時,窮人沒錢買空氣凈化器。另一方面,治理環境污染時,如果沒有有利的政策安排,窮人可能承擔較大份額的治理費用。

從某種意義上來説,窮人更多地暴露于環境污染之中,可能更多地受到有毒有害廢物的危害,從而患病的風險更大。窮人患小病時,有很高比例的人選擇不去就醫,省錢也許是其中重要的考慮,因為現在醫療費用的增長速度大大高於人們收入水準的增長速度,這進一步增加了窮人患大病的風險。一旦患大病,窮人的生活水準將迅速下降。因病致貧、因病返貧,是形成貧困的一大原因。

根據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1998年以來對上海、天津、武漢、蘭州和重慶5個城市2500戶貧困家庭進行的問卷調查,貧困家庭中有家庭成員患有慢性病和遺傳病的佔30%~60%,但是生病時不去醫院看病的佔50%~70%,貧困家庭有病不看的最直接原因是醫藥費太貴。(唐鈞,2001)

表1-1 五大城市貧困家庭的醫療消費狀況

上海

武漢

天津

蘭州

重慶

被調查人有慢性病 33.5% 45.2% 61.1% 46.3% 43.4%
生病時不去醫院看病 50.1% 63.7% 69.5% 65.9% 67.1%

 資料來源:唐鈞,2001

3農民工所處的城市環境

在城市工作的農民工,工作環境常常是污染嚴重的或有危險廢物威脅的;居住環境往往是最差的,為節省費用,很多民工租住簡陋的小平房。

例如,根據北京市統計局(2003)的數據表明,2002年北京市有387萬外來人口,其中296萬人是外來務工經商人員。商業工作人員、各種服務人員、工業勞動者和建築業勞動者數量又佔外來務工經商人員的856%,這253萬外來人口中的大部分是農民工。大約50%的外來人口租房居住,其戶均月租費用為3839元,其他人則住工棚或僱主提供的其他場所。另據北京市統計局(2002)的數據表明,近70%外來人口居住的是平房,平均每戶住房間數為14間,每人平均住房面積107平方米,僅是城市戶籍居民平均水準的一半。同時,兼作生産經營用房的佔117%,住房內無廚房的佔594%,炊事燃料使用煤炭的佔381%,無洗澡設備的佔823%,無廁所的佔668%。這種居住環境使得他們更多地暴露于水污染、大氣污染和病菌之中。

農民工主要從事體力勞動,工作中常接觸有毒有害污染物,職業健康風險大,見專欄1-2。據北京市統計局(2002)統計數據表明,外來人口主要從事餐飲業、製造業、建築業和社會服務業。北京市人口普查抽樣數據表明(北京市統計局,2002),在外來就業人口的行業構成中,採掘業佔1.4%,紡織服裝業、傢具製造業、食品加工製造業、金屬製品業、非金屬礦物製品業(水泥、建築材料、陶瓷、玻璃等)佔12.0%,建築業佔16.3%,這些行業勞動強度和勞動力缺口較大。另外,批發零售業佔23.0%,餐飲服務業佔11.1%,社會和居民服務業佔13.0%(主要是環衛業、綠化業、美容美發業、洗浴業、洗染業、攝影及擴印業、日用品修理業、家政服務業等)。

專欄1-2   農民工工作在環境污染嚴重的職業和

場所誰讓她們中毒?

——透析廣東安加鞋廠女工中毒事件

2002年6月25日,20歲的田朵娜躺在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六樓的病床上。從河南輾轉而來的她形容委頓,頭髮蓬亂。由於正己烷中毒,她的四肢已不能靈活運轉,手指無法抓緊筷子。同田朵娜一樣的還有來自貴州、河南、四川、湖北等地的27名打工妹。她們由於曾在廣東省東莞市清溪鎮的台資企業安加鞋廠打過工而有可能正己烷中毒,有的已經面臨癱瘓的危險。

安加鞋廠使用的膠水罐上並沒有按《職業病防治法》規定標明膠水成分及成分危害性和急救處理的方法。根據規定,産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應當在其醒目位置設置警示標誌和中文警示説明。安加鞋廠一廠2樓車間沒有通風渠和抽風機,加溫隔層處也沒有排氣管道,有毒、無毒作業場所混在同一車間內。員工所戴的膠手套和棉手套都不符合要求。廠方負責人周佑俊辯解説,他並不知道今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職業病防治法》,也不知道膠水裏含有有毒物質以及16~18歲的未成年人不能從事有毒有害作業。

一位業內人士指出,不能想像一個有10年曆史、通過了ISO9001認證、産品銷售到歐美地區的鞋廠負責人會對“職業病”一無所知。用廣東省職業病防治院院長黃漢林的話説,這種職業病事故完全是“人禍”,是企業主的漠視、冷淡造成了對工人的傷害。事實上,安加鞋廠的生産環境還不是行業中最惡劣的,也不只有製鞋業的生産環境會對工人造成傷害。來自重慶市萬州區趕場鄉祝家村四組的農民工馬開瓊在黃氏富華飾物有限公司電鍍部工作了8年,因長期接觸三氯乙烯物品,感染、中毒,致急性出血、壞死性小腸炎,併發靜脈炎、急性腎功能衰竭,1個月前死亡。前不久,中山市小欖鎮駿利噴漆廠5名打工妹相繼苯中毒,被誤診為貧血後遭到工廠解雇,後經多方醫治無效的兩名打工妹被家人送到廣州醫治後才確診為苯中毒。

廣東省衛生廳的調查表明,佛山、深圳、江門和惠州等外來工比較集中的地市,普遍存在有章不循、地方領導對職業危害認識不足、化學品使用管理混亂等問題。有的企業使用的化學品不標明化學成分、毒性和防護等説明,只用代號來代替。本來就沒有勞動保護意識的外來工,常常在不知不覺中身體受損乃至中毒,有的人甚至中毒身亡還不知道是怎麼回事。

問題隨著廣東的經濟轉型而變得愈加嚴重。黃漢林説,20世紀90年代以前,廣東的職業病70%為重金屬中毒,1989年時有機溶劑中毒佔職業病的比例只有25%,2001年上升到80%,整體情況與發達國家相似。伴隨著工業生産高速發展,新職業病種類也在迅速增加,去年新發現了11種,今年又發現了13種,如正己烷、三氯乙烯、二甲基甲銑氨等溶劑中毒;中毒行業也在擴展,電子、五金電鍍、製鞋、印刷、寶石加工等行業都發現了職業病的發生,連以前較少發生職業病的製衣業也因為化學品的使用而發現了職業病。

2000年,廣東省政府曾組織有關部門對江門、佛山、南海、深圳和惠州等地的職業病危害情況進行調查,發現情況非常嚴重。當時僅南海平洲一個地方就有大大小小的鞋廠500多家,其中大部分沒有合法證照。調查組到達時,大部分的廠家關門了,而剩餘的廠家中也幾乎沒有任何對職業病防護的有效措施。一些“黑心”的企業主經常是一年半載就換一批工人,主要是避免工作時有工人職業病發作,有些則在工人稍有職業病症狀時就予以解雇。從這個調查來看,各地政府應該説對發生在身邊的各類職業傷害都有所了解,只是眼前經濟利益的短視行為使他們“忽略”了職業病對民工帶來的長久傷害。

資料來源:肖文峰等http: //www.cctv.com/news/china/20020714/83html,2004年2月17日。

(本文摘自《環境與貧困:中國實踐與國際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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