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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I可能被低估 發改委物價調控將再度從緊?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04 月14 日 | 文章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一方面,我們需要從抑制需求的角度對價格上漲過快的行業,如鋼鐵和房地産,進行調控;另一方面需要對今年推動物價上漲新增的因素進行抑制。 

正如愛情故事是文學中永遠的話題一樣,物價波動也是宏觀經濟研究中永遠的主題。

尤其是最近國際市場上連續發生的兩件與物價相關的事情,影響巨大。

第一件事是石油價格屢創新高,4月4日,紐約商業期貨交易所5月原油期約在亞洲交易時段一度突破每桶58美元。有人預測,今年石油價格將升至每桶60美元以上。而高盛于3月31日公佈的一份研究報告更是得出了一個令人悲哀的結論:WTI原油每桶價格將超過百元大關,最高達到105美元。

第二件事是礦石價格大幅上漲。在中國鋼鐵企業被迫接受巴西和澳大利亞鐵礦石價格從4月1日起上漲71.5%的要求之後,4月4日傳出消息,世界鐵礦石巨頭必和必拓公司在沒有與中國企業進行任何磋商的情況下,單方面宣佈對中國鐵礦石的出口價格的升幅將提高至103%至114%。

為了抑制通貨膨脹,理論上可供選擇的方法很多,最常用的是緊縮型的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從我國前幾次宏觀調控的實踐看,通貨膨脹苗頭出現的時候,中央銀行往往發揮滅火隊的作用。慣用的方法是收縮銀根,通過提高利率或者減少信貸規模,來減弱物價上漲的動力。

但是,這一次似乎有點不同。在4月5日,即必和必拓公司再次提高鐵礦石出口價的第二天,國家發改委網站上發佈了一條消息:“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採取有力措施,繼續加強價格調控,努力保持價格總水準的基本穩定。”通知要求各地,“凡是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居民消費價格漲幅月環比超過(含達到)1%或者同比累計連續三個月超過(含達到)4%時,必須暫停出臺省級管理和授權市、縣管理的政府提價項目3個月。”

而在早些時候,國家發改委副秘書長曹玉書則表示,是否上調水、電以及汽油價格,要看4、5月的物價漲幅,如果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漲幅穩定在2%左右,“就可以適當地調一些,但漲幅如果超過4%,肯定就不調了”。

那麼,國際市場物價的變化,到底會對我國市場帶來什麼影響?為什麼國家發改委要出臺上述政策?

當前中國經濟與世界經濟迅速接軌的背景下,國際生産資料價格上漲可以通過兩條途徑對國內市場價格帶來影響:一是被直接以較高價格進口到國內市場,導致生産資料價格的水漲船高;二是國際生産資料價格上漲會加大國外企業生産成本,進而推高我國進口産品價格。

不過,實踐表明,上述兩條途徑對國內市場價格帶來的影響都不會太大:一是我國從國外進口的産品大多屬於技術和資金密集型,對生産資料價格的變化並不敏感;二是由於中國市場早已處於商品供過於求狀態,生産資料價格的上漲在向消費價格的傳導過程中會出現大量的消耗。據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所長夏斌的分析,中國生産資料價格向消費價格傳導的效率非常低,前者的漲幅只有15%-25%能夠傳遞至後者。

由此可知,國際生産資料價格的上漲幅度雖然出人意料,對我國總體物價水準的影響實際上是非常有限的。但是,由於以下兩個因素的存在,我們對此卻絲毫不能大意。

第一,當前我國物價運作本來就繃得很緊,要謹防任何新的因素成為壓斷這根弦的“最後一根稻草”。按照中央制訂的目標,全年物價水準不超過4%,而2月份的CPI已經達到了3.9%,任何外來的細微衝擊都可能導致我們調控目標的突破;3月國際市場初級産品價格與去年同期相比就已經上升26.15%。這其中只要有5%左右的幅度傳導入國內市場,就已經足以讓CPI竄到4%以上了。更何況,從4月初國際市場的最新變化看,國際市場初級産品價格還在繼續地急劇上漲。

第二,當前的物價構成有一些不盡合理的地方,“實際”物價水準可能明顯高於CPI的數字。目前國家統計局公佈的物價指數(CPI)包含以下八個大類:食品、衣著、家庭設備用品及維修服務、交通與通訊、醫療保健及個人用品、教育、文化娛樂、居住(房租、煤氣、電、水)、醫療。其中食品佔34%的權重,居住佔23%的權重,兩者加在一起將近六成。這就意味著,在食品和居住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情況下,其他價格變化再大,總體物價也不會有太大反應。有人計算過,如果把居民購買房地産的價格也納入CPI的計算中,則2月份CPI的漲幅可能到達5%左右。

有鋻於此,我們就不得不對物價上漲保持高度警惕了。一方面,我們需要從抑制需求的角度對價格上漲過快的行業,如鋼鐵和房地産,進行調控;另一方面需要對今年推動物價上漲新增的因素進行抑制。

從目前的情況看,由於糧食價格增長放慢,去年8月以來因國家發改委下令“凍結”服務和公用事業類價格的補漲,可能成為今年推動物價上漲的最重要因素。根據我國《價格法》的規定,這些價格大多數是屬於分級管理,如自來水、公共交通、旅遊價格,一般都由當地物價管理部門根據有關法規自行決定。但只有一種情況例外,即上一級物價主管部門下令規定了的物價,當地部門就失去了決策權。

應該説,凍結事業服務價格,是一劑對症之藥。從目前趨勢看,未來上半年這些價格獲得解凍的機會將很小。不過,這種行政式的調控方式也不應持續太長,否則,可能導致一些地方在物價數據上作假,以讓當地的提價申請能獲得批准。與此同時,偏低的服務價格和公用事業價格會使得整個市場價格體系發生扭曲,不利於社會資源優化配置,並使得這一輪宏觀調控週期拉長。

筆者認為,在時機成熟的情況下,對物價的調控還是應當儘快回到利用以市場手段(如利率、匯率)為主的軌道上來。(作者係國家資訊中心發展研究部戰略處處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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