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一國兩制”在港澳的成功實踐(三):回歸後出現的新問題及今後貫徹“一國兩制”的原則要求
秋風

港澳回歸以來的成功實踐,不僅得到了中央政府的肯定和港人澳人的支援,也得到了國際社會的廣泛認同。但也必須看到,“一國兩制”實踐的時間畢竟不長,作為初級階段的“一國兩制”,特別是在日益複雜多變的國際背景下,如何始終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及早防範、妥善處置和有效應對各種不穩定因素或突發事件,進一步協調處理好各方面的關係,還需要在實踐中不斷摸索與完善。

香港要發展,就需要有穩定的環境以及全體香港人的團結合作和埋頭苦幹

港澳回歸固然與“一國兩制”的科學構想和祖國國力增強分不開,但從深層次分析,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增強也是一個重要因素。中華民族的凝聚力是我們民族賴以生存、發展的內在動力,是港澳回歸不可或缺的重要條件。如果沒有中華民族的凝聚力和愛國主義精神,要收回香港、澳門是不可能的。回歸之前,港澳同胞始終沒有忘記自己是中國人,始終堅信港澳是中國神聖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可以這樣説,愛國主義和中華民族的凝聚力,是實現港澳回歸祖國的深厚思想政治基礎;而港澳回歸又對進一步高揚愛國主義和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起到了促進作用。

就香港而言,香港同胞對祖國的向心力,是香港回歸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也是今後繼續保持香港繁榮穩定不可缺少的重要因素。保持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心願,也是廣大香港同胞的共同利益所在。香港要保持其國際性經濟大都市的地位,就需要有穩定發展的社會環境,需要全體香港人的團結合作和埋頭苦幹,否則再好的施政方案也實現不了,再好的發展商機也會白白流失。“穩定”和“發展”始終是直接關係香港人福祉的根本問題,香港的民主發展進程任何時候都不能以犧牲社會穩定為代價,而只能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循序漸進。

從經濟上來看,港澳“一國兩制”開局良好,為特區在本世紀的進一步發展打下了堅實基礎。與遭受金融風暴打擊的亞洲其他國家和地區相比,香港在這場危機中的表現是非常出色的,特區政府在危機中有力地阻擊了國際投機者對港幣的幾度衝擊,成功地捍衛了聯繫匯率制。同時,中央政府也出臺了一系列包括內地遊客可以自由遊港澳、香港可以吸收人民幣存款等支援措施,對恢復和發展香港經濟起了極為重要的作用。但我們也要看到,香港經濟目前依然面臨結構調整的巨大壓力。香港經濟已進入一個相對平穩的調整期,在調整期間,指望一夜之間出現奇跡是不現實的,必須要從目前實際出發盡力尋找適合香港自身條件和發展優勢的經濟增長點。特區政府為此做出了很多努力,取得了明顯成效。可以肯定,只要有香港人的團結奮鬥和中央政府的有力支援,香港就一定能克服困難和風險,開創經濟發展繁榮的新局面。

特別行政區是在“一國”前提下的高度自治,但“自治”不是“獨立”

“一國兩制”從理論到實踐,是一個不斷深化和完善的過程。它是指導港澳回歸的行動指南,同時,港澳回歸後的實踐又將豐富和發展“一國兩制”的深刻內涵。因此,香港、澳門在今後實施“一國兩制”中,進一步強調和自覺意識到一些原則要求,是非常必要的。

“一國兩制”作為我國一項長期基本國策,是處理港澳事務和保持港澳長期穩定發展的基本方針。無論遇到什麼情況,都必須堅持“一國兩制”不動搖。堅持“一國兩制”,既要講“一國”,也要講“兩制”,不能只強調一個方面而忽視另一方面。形象地説就是“一不能二,二不能一”,即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能分割,兩種社會制度誰也不能吃掉誰。需要強調的是,“一國兩制”中“一國”是根本,即國家主權至上,任何時候都必須把維護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和民族尊嚴看得高於一切。這是鄧小平一再講過的。

當然,“一國兩制”是一場優美的合唱,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都要按基本法辦事。一方面,中央政府不得干預特區政府自治範圍內的事務,尊重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權;另一方面,特別行政區是在“一國”前提下的高度自治,但“自治”不是“獨立”。鄧小平曾明確指出:“切不要以為香港的事情全由香港人來管,中央一點都不管,就萬事大吉了。這是不行的,這種想法不實際。”目前“一國兩制”的實踐還處在初級階段,今後如何全面貫徹和具體實施這一方針,在實踐中處理好“一國”與“兩制”的關係、特區與內地的關係以及港澳臺之間的關係等,都需要進一步摸索與完善,

貫徹執行基本法裏依靠以愛國者為主體的當地人治理的方針

在正確處理好“一國”與“兩制”關係的同時,繼續不折不扣地貫徹執行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也是必不可少的原則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是得到了香港、澳門居民和全體中國人民擁護與支援的憲制性法律,各方面都要不折不扣地嚴格執行,尤其是特區方面,無論是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無論是政治、經濟或社會各個領域,無論是上層人士或普通老百姓,都必須按基本法辦事,把整個特區的運作牢固確立在基本法的軌道上。同時,還要繼續在港澳和內地,大力倡導學習、宣傳和遵守基本法的社會氛圍,積極營造有利於實施香港和澳門基本法的良好社會環境和輿論環境。

基本法裏明確規定了“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也就是要實行以愛國者為主體的當地人治理,不斷鞏固和壯大愛國愛港力量,把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確保港澳的繁榮穩定上來,凝聚到維護港澳居民和國家的根本利益上來。進入新世紀和新的發展時期後,港澳同胞自己當家作主、自己管理和建設港澳,這是香港、澳門實現更加美好未來的強大動力。只要是屬於港澳特區高度自治範圍內的事務,港澳同胞都可以積極去做。要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建立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確保愛國、愛港、愛澳力量的優勢地位,鞏固香港、澳門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的堅實社會基礎。

港澳經濟的發展離不開祖國、國際和港澳自身三個基本因素

香港和澳門都是一個經濟城市,社會的穩定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經濟的發展。回歸後的香港、澳門經濟能否繼續保持繁榮,不僅涉及到香港人、澳門人的切身利益,也涉及到許多國家和地區的利益。港澳當前各方面的一項重大任務,就是要繼續全力支援特區政府的施政,堅決落實政府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勇於面對挑戰,不斷克服困難,上下一心,同舟共濟,為香港、澳門經濟更快更好地發展而不懈努力。

香港、澳門經濟的繁榮發展離不開祖國、國際和港澳自身三個基本因素。祖國為港澳的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創造了有利條件,沒有這些條件,僅有自由港政策是不夠的。香港是國際化大都市,其金融、貿易、航運、資訊産業在國際上的地位,不能不與國際經濟因素息息相關。港澳的內部因素,主要是指人的因素,即港澳都有一批懂經濟、會經營、善管理的高素質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他們既了解國內,又了解國際,在管理港澳經濟社會方面發揮著重大作用。港澳回歸後,促使港澳經濟繁榮的這些主要因素不僅沒有變差,反而變得更好,變得更加有利於港澳的繁榮穩定。掌握了自己命運的香港人和澳門人,一定會在今後的發展道路上如虎添翼。我們完全可以相信,隨著“一國兩制”的落實,必將使在港澳發展的各國各方面資本進一步增強信心,積極籌劃長遠發展大計,放心大膽地在港澳拓展事業,包括通過港澳再向中國內地進軍,進一步分享中國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的成果。同時,我們也要看到,面臨未來許多不確定的國際因素,港澳也要以全新的姿態迎接21世紀的機遇和挑戰,做到趨利避害,未雨綢繆。

港澳的繁榮穩定和發展離不開祖國的支援,而這種支援又增強了港澳對祖國的向心力。無論過去、現在和將來,港澳與祖國內地都是情同手足、唇齒相依的關係。長期以來,內地向港澳提供了大量生活和生産資料,創造了各種有利條件保證港澳的政治穩定和經濟發展。同樣,港澳作為璀璨的“東方明珠”和著名的旅遊城市,加上對外聯繫的特殊作用和功能,對祖國的支援也是多方面的。毫無疑問,中央政府為了繼續在港澳成功實施“一國兩制”,不僅會盡力保持內地經濟、金融的穩定發展,為港澳長期繁榮穩定創造良好的週邊經濟環境,同時也會提供更多必要的協助與配合,保持和壯大港澳特別是香港在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等方面的特殊地位。

港澳“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對解決台灣問題有示範作用

港澳的順利回歸及回歸後的發展,不僅驗證了“一國兩制”這一偉大構想的成功,同時也對解決台灣問題起到了很好的示範作用。周恩來曾經説過:“解決台灣有兩種可能的方式,即戰爭的方式和和平的方式。”而要採取和平方式,就需要海峽兩岸最終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舉行對等談判,需要最終結束兩岸敵對狀態和儘早實行直接“三通”。也就是説,兩岸和平統一,最終離不開在“一國”的框架內解決問題。中共中央一再明確表示,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什麼問題都可以談,説明中國共産黨是一個對歷史和民族高度負責任的政黨,也説明中央政府對用“一國兩制”方式解決台灣問題政策可能更寬。鄧小平説過,允許台灣保留自己的軍隊。台灣當局不接受“一國兩制”的統一模式,是不合潮流、不得人心、不好向歷史和民族交待的。台灣問題一天不解決,中華民族就不能結束兩岸同胞骨肉分離的痛苦歷史,這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所有中華兒女不能長期忍受的民族傷痛。解決台灣問題宜早不宜遲,我們期盼這一天早日到來。

總之,始終全面正確地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確保香港、澳門的長期繁榮穩定和發展,充分發揮港澳在推進祖國統一和實現民族復興偉業中的重要作用,是香港和澳門在新世紀新時期肩負的重大歷史使命,也是祖國義不容辭的責任。方方面面一定要為此繼續牢記並運用好“一國兩制”方針,齊心協力,紮實工作,開拓創新,積極探索香港和澳門“一國兩制”的實踐規律,積極探索香港、澳門特區建設、穩定和發展規律,不斷開創香港、澳門實施“一國兩制”的新局面。(完)

    《環球時報》 2004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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