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小平理論永放光芒——重讀鄧小平同志關於“一國兩制”的重要論述

新華社29日發表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原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委員許崇德的署名文章,題為《鄧小平理論永放光芒——重讀鄧小平同志關於“一國兩制”的重要論述》。文章全文如下:

鄧小平同志《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以及他關於“一國兩制”的一系列重要論述,震古爍今,意義深遠。今日重讀,更使我感受到這些論述的科學性、現實性和指導實踐的無窮力量。

“一國兩制”是小平同志首創的以和平方式實現祖國統一的重要方針。這個方針已經由我國的憲法和“香港基本法”予以法律化,成為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根本保證。多年的實踐表明,它是一項富有強大生命力的基本國策,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要內容。今次重新發表《一個國家,兩種制度》,表明瞭中央有堅強的決心要遵循鄧小平開拓的正確道路,把“一國兩制”方針貫徹下去,同時,也要求大家認真學習,全面地準確地理解“一國兩制”的精神實質,共同把它落實得更好。

鄧小平同志曾對“一國兩制”的含義作過簡明的解釋:“具體説,就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十億人口的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香港、台灣實行資本主義制度。”小平同志在這裡強調“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清楚地説明:“兩制”必須在一國之內,而不是在一國的範圍之外。所以,統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兩制”存在的大前提。再者,小平同志説,“十億人口的大陸實行社會主義制度”,既然社會主義是在地域遼闊、人口眾多的大陸實行,那麼,社會主義當然是主體。“兩制”不應等量齊觀。這些精神體現在基本法裏,就是第1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12條規定:香港特區是中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直轄于中央人民政府。”所以“一國兩制”絕不是兩國制,而是在“一國”之內、中央統一領導之下的“兩制”。否則,若沒有“一國”,又何來“兩制”?沒有中央,何來的地方行政區域?沒有社會主義為主體,又哪來香港穩定繁榮?

在“一國”的前提下,實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基本法第2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這表明:(一)香港的自治權並不是香港所固有,而是全國人大授予的。這進一步表明:如果沒有“一國”,沒有中央授權,香港就不可能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但香港有些人卻至今不明此理。他們呼喊“還政於民!”就是一例。(二)實行自治必須“依照本法”即依照香港基本法。小平同志説過:“自治不能沒有限度”。很明顯,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就是自治的“限度”。今天有的港人不想要“限度”。比如説,主張香港“政改”要他們“自己決定”,愛國者的標準要由他們另定等,就是此類表現。

堅持“一國”,是重大原則問題。少數港人從他們的“民主抗共”理念出發,採取“逢中必反”、同中央對立的態度,這同民主是根本背道而行的。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講民主首先要尊重13億人民對我國發展道路的選擇,擁護代表13億人民根本利益的中央政府,這才談得上香港發展民主。其次,任何國家或地區要繁榮穩定,都必須有適合本身情況的民主體制,照搬西方式的民主,除了給香港社會帶來混亂外,不能解決香港居民的失業問題,亦不能讓普羅大眾吃飽肚子,更不用説使香港經濟復蘇了。真心支援和關愛香港的是祖國嘛!中央不僅授予香港高度自治,而且根據基本法的規定,香港的“財政收入全部用於自身需要,不上繳中央人民政府。中央人民政府不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徵稅。”中央對香港的利益如此關心,這在中外古今都是罕見的。事實是:當金融風暴襲擊時,是中央曾挺身相助;香港經濟低迷時,又是中央推出CEPA、放寬內地居民赴港旅遊、批准香港銀行辦理人民幣業務等有力措施。因此,我們切不可一邊背靠祖國而受惠,一邊卻罔顧“一國”大局,甚至從事有損於“一國”的活動,那是不符合“一國兩制”的基本精神的。

“一國兩制”不僅表現在兩地的社會經濟制度存在根本差異,同時也表現在政治制度方面。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政權制度,而是實行“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來治理香港”的政權制度。小平同志還為愛國者的界線設置了三條標準,即:“尊重自己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香港的主權,不損害香港的繁榮和穩定。”簡要地説,就是要由愛祖國、愛香港的港人來治理香港。

至於愛國者應通過什麼樣的政治體制來治理香港呢?這當然也是鄧小平同志非常關心的問題。我在1987年4月16日曾面聆小平同志的宏論。他在這次講話中強調:“香港的制度也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他要求“大家坐到一塊深思熟慮地想一下”,設計出一個合乎香港實際情況的制度來。正是在小平同志的啟發下,才有了目前在香港實行的“行政主導”的政治體制。儘管香港有的人反對行政主導,指責它沒有“民主”。但實踐證明,這樣的政治體制符合香港的具體情況,因而是適宜的。

這次講話給我印象極為深刻的就是小平同志對普選的評析。當時,香港基本法正在草擬過程中,而草委會內有個別香港委員帶動著社會上的一些政治勢力,打著“民主”的旗號,吵著要基本法寫明香港的行政長官立即由選民一人一票直接選舉産生、要求寫明立法會的全部議員都立即由直接選舉産生。面對這樣的情況,小平同志一下就識破了其中的真實用心。他毫不含糊地指出:“對香港來説,普選就一定有利?我不相信。比如説,我過去也談過,將來香港當然是香港人來管理事務,這些人用普遍投票的方式來選舉行嗎?我們説,這些管理香港事務的人應該是愛祖國、愛香港的香港人,普選就一定能選出這樣的人來嗎?”小平同志的講話振聾發聵,擲地有聲。我深知,憑著小平同志的政治經驗和豐富的學識、高度的智慧,是最能洞察選舉的實質及其可操控性的。也只有他,才能對香港的普選問題,作出如此堅定而鏗鏘有力的評析。

有人認為十多年前的話,今天不適合了,但是,鄧小平理論永放光芒,真理決不是短暫的,且看香港有幾位議員,或是身兼“支聯會”的領導,或是週游列國唱衰香港,或是心懷叵測發表支援“台獨”的言論。他們除了呼風喚雨,愚弄市民外,從沒有給香港的穩定繁榮做過數得上的好事。而他們正是通過一人一票直接選舉出來的人物。今天,他們還在打“民意”牌,呼喚全面普選,使更多的夥伴齊來入座,以取消“愛國者管理香港”的原則。這樣的事實完全驗證了小平同志評析的無比準確性。當然,真正的民主,應該歡迎。但我們一定要在鄧小平理論指導下,嚴格地按照基本法辦事,要從香港的實際出發,要有利於香港的繁榮穩定,有利於“一國兩制”的貫徹落實。

新華網 200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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