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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學的政績考評推進和諧社會建設
中國網 | 時間:2005 年9 月22 日 | 文章來源:人民日報

通過科學、有效的政績考評,引導各級領導幹部堅持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積極推進和諧社會建設,是一個重要的理論和實踐問題。

構建和諧社會對政績考評工作提出新要求

對各級領導幹部的政績考評工作應當體現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理念和要求。在指導思想上,應把科學發展觀貫穿創造政績的全過程。各級領導幹部在創造政績的過程中,應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破除影響社會和諧的體制性弊端,建立適應和諧社會要求的制度規範,為和諧社會建設提供制度保障;以實現社會公平、增強社會活力為目的,正確處理各種社會矛盾,妥善協調各方面的利益關係,加強社會管理,把不穩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狀態,真正使人民群眾安居樂業,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和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在考評標準上,應實現由偏重單一的經濟增長向注重社會全面發展的轉變。一是由單項考評向多項考評轉變。由以往的偏重經濟增長指標向社會指標、人文指標、環境指標拓展,用反映社會總體發展水準的指標體系取代單一的以GDP衡量地區發展水準的做法,使考評指標體現全面性。二是由線性指標考評向非線性指標考評轉變。以往偏重經濟增長的觀點是線性的,認為發展只有單一軌道、單一發展模式。科學發展觀注重發展的多樣性,強調不同地區可以通過不同的發展路徑,採取不同的發展模式,實現所要達到的目標。三是由重硬指標、輕軟指標向軟硬指標並重轉變。不僅重視對那些看得見、摸得著、可量化的工作的考評,而且重視對那些週期長、見效慢、不易量化的工作進行考評。

完善政績考評指標體系

適應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政績考評工作應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著眼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的協調發展,進一步完善指標體系。

在經濟建設方面,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為構建和諧社會奠定堅實物質基礎。在做好對GDP增長率、每人平均GDP增長率考評的同時,高度重視考評經濟運作調控、自主創新能力、社會事業和人的全面發展等指標;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經濟運作品質,把GDP增長與産業結構優化、經濟效益提高、人民生活品質改善等綜合起來考慮,主要考評三次産業比重、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率、每人平均地方財政收入增長率、物價指數和城鎮登記失業率等;堅持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加強對人口出生率、每人平均耕地面積變動率、萬元生産總值能耗、城鄉綜合環境指數、主要污染物總量控制率和森林覆蓋率的考評等。

在政治建設方面,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為構建和諧社會提供堅強政治保障。在科學執政上,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用科學思想、科學制度、科學方法領導和推進和諧社會建設,主要考評施政理念、決策程式、工作成效等;在民主執政上,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協調的權力運作機制,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主要考評基層民主政治、政務公開等;在依法執政上,增強法制觀念,嚴格依法辦事,建設法治政府,保持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主要考評立法、普法、執法、守法等。

在文化建設方面,把握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提高人們的思想道德和科學文化素質,為構建和諧社會匯聚強大精神動力。對文化活動,主要考評精神文明建設、大型文體活動、學術交流等;對城鄉文化設施建設,主要考評公共圖書館的數量、藏書量、日接待讀者量、博物館數量、網際網路普及率等;對文化事業和文化産業發展,主要考評居民的文化消費佔總支出的比重、新聞出版業、廣播影視業、文藝演出業、娛樂業、廣告業、會展業、旅遊業等;對思想道德建設,主要考評思想狀況、道德水準、社會風氣和文明程度等。

在社會建設方面,努力推進社會事業、社會保障、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等的全面進步,為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創造有利的社會條件。社會事業主要考評義務教育普及率、教育經費支出佔財政收入比重,平均預期壽命、醫療基礎設施和醫療網點覆蓋率,傳染病、職業病、地方病和重要疾病(如艾滋病)的發病率等;社會保障主要考評城鄉社會保險覆蓋率、最低生活保障金髮放率、扶貧濟困及防災救災等;社會管理主要考評政府施政成本、社會穩定、安全生産、處理突發性及群體性事件、整頓市場經濟秩序、信用環境建設等;公共服務主要考評公眾滿意度、行政效能及服務品質、社會治安、基礎設施等。

推進政績考評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

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做好政績考評工作,就要推進政績考評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範化,處理好以下幾方面關係:

組織考評與群眾評價的關係。政績考評要堅持提高民主化程度,堅持把組織考評和群眾評價有機結合起來。當前,特別應當加大群眾參與考評的力度。人民群眾是幹部政績的最終評判者,一切政績都要以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為標準。

顯績與潛績的關係。政績考評要堅持顯績與潛績相統一,克服和糾正急功近利和短期行為,既要注重考評看得見、摸得著的顯績,又要重視考評具有長遠影響和作用的潛績;對工作實績要充分肯定,對潛在政績也要積極評價;對物化成果要正確對待,對非物化成果也要客觀評價。

個人政績與集體政績的關係。任何工作成績都是所有成員共同努力的結果,每個成員在圍繞整體目標、履行崗位職責過程中也創造了個人政績。既要避免政績考評簡單地平均政績,又不能因強調集體努力而否認個人貢獻。

主觀努力與客觀條件的關係。政績考評既要看到幹部自身素質和主觀努力的程度,又要分析外部條件、環境基礎等客觀因素的影響;既要看幹部在任期內做出的成績,又要看前任留下的基礎和起點;既要看幹部某一時期的表現,又要注意考察幹部的一貫表現;既要看幹部履行職責的一般情況,又要考察其在特殊時期是否能經得起考驗。

定性評價與定量考核的關係。對本身有量化指標的工作要堅持做到量化考核;對沒有具體指標但非常重要的工作,有可能量化的也要儘量量化;難以量化的,則應採取群眾民主測評、群眾滿意度評價等方式,變抽象為具體。

集中考評與經常性考評的關係。政績考評僅僅依靠年度的集中考評是不夠的,必須注重平時考評,使考評工作經常化、制度化。經常性考評可以及時了解考評對象的工作情況,有助於全面、客觀地評價幹部,也為集中考評奠定了基礎,使政績考評結果更科學、更準確。

(作者史文清 中共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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