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言人制度仍然存在制度缺陷

“新聞發言人”對大家來説並不陌生,今天的中國改革報報道説,其實我國早在1983年就正式建立了新聞發言人制度,至今雖然有了長足進步,但仍然存在制度缺陷。報道説,我國的行政職務系列上到現在還沒有新聞發言人的位置,多數發言人都是由其他崗位人員來兼任,很少有專職。而且,新聞發言人該在什麼情況下發言,發什麼言,怎麼發言,對誰發言,發言的後果如何承擔,這些都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因此,專家認為,我國應建立起一套相應的保證制度,包括新聞發佈會的有關規定和程式,新聞發言人的基本素質和要求,以及新聞發言人的培訓和提高等等。

中新網 200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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