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建立政府新聞通報制 重大新聞第一時間發佈

從本月起,長沙率先全省建立政府新聞通報制度,將在“第一時間”向社會各界通報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重大新聞資訊,營造更為公開、透明的資訊環境。

昨日,市政府辦公廳印發《長沙市人民政府新聞通報工作管理規定》,要求新聞通報以真實、客觀、準確為原則,每月發佈一次,遇重大疫情、災情或者突發事件按規定報省、市有關部門審批後以最快速度隨時發佈,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讓老百姓監督政府機關依法行政。

《規定》要求,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規劃、計劃及其進展和完成情況,市政府當前的中心工作和重大決策,市政府工作中的新思路、新舉措,市政府規章、規範性文件以及與經濟、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相關的有關政策,影響公眾人身和財産安全的疫情、災情或者突發事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需向全社會公佈的重大事項,都應當進行新聞通報。

據悉,新聞通報採取政府新聞發佈會或書面新聞通報形式進行。書面新聞通報通過以下一種或幾種途徑發佈:政府公報或其他報紙、雜誌;網際網路上的政府網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其他便於公眾及時準確獲得資訊的形式。新聞發佈會由市政府辦公廳、市政府研究室、市新聞中心、市外宣辦組織召開,由市政府新聞發言人或市政府指定的發佈人進行新聞發佈。(程放軍)

《長沙晚報》2004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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