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全國公安機關實行定期新聞發佈制度

1月2日上午,公安部舉行今年首次新聞發佈會,通報全國社會治安形勢和在全國公安機關實行定期新聞發佈制度的有關情況。

關於在全國公安機關實行定期新聞發佈制度

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加快形成行為規範、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推行政務公開,加強輿論監督;堅持以人為本,尊重和保障人權,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為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切實推行警務公開,提高公安工作的透明度,主動自覺地接受輿論監督和社會監督,最近,公安部決定,在全國公安機關實行定期新聞發佈制度,及時主動地向媒體和公眾發佈重要資訊。

這項制度的主要內容是,在公安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及省會市、副省級市公安局普遍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制度,實行定期新聞發佈。原則上,公安部和省、自治區公安廳每一個月舉行一次新聞發佈活動;直轄市、省會市、副省級市公安局每半個月舉行一次,也可以根據需要每週舉行一次。發佈內容主要是刑事、治安案件的發案、破案情況,重大案件發生、偵破情況,道路交通事故、火災及其他治安災害事故情況,以及與群眾生産生活關係密切的重要措施、辦事程式和重要治安警示性資訊等。2004年春節以前,各地將普遍舉行一次新聞發佈會,並正式實行定期新聞發佈制度。在定期舉行新聞發佈活動的同時,對於即時發生的重要新聞,公安機關將隨時予以發佈。

為確保上述制度順利實行,公安部已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建立健全新聞發言人工作機構和工作機制。公安部已經成立了新聞發言人工作小組,任命了新聞發言人,組建了專職的新聞發言人辦公室。公安部新聞發佈會的固定場所在亞洲大酒店二層多功能廳,發佈時間是每個月的第四個星期三上午10時。

相關背景參考:

●公安部自1990年開始開展新聞發言人工作,成立了新聞發言人辦公室。2003年7月,公安部進一步規範了新聞發言人工作,成立了新聞發言人工作小組,建立了由有關單位人員兼職組成的新聞發言人辦公室,並健全了有關工作制度。公安部辦公廳主任郝赤勇、政治部副主任兼宣傳局局長孫永波被任命為公安部新聞發言人。

●2003年8月7日,公安部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公安部30項便民利民措施。

●2003年9月8日,公安部在亞洲大酒店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公安機關辦理行政案件程式規定》。

●2003年9月29日,公安部新聞發言人通報當前社會治安情況。

●2003年12月15日,公安部在亞洲大酒店舉行新聞發佈會,公佈首批認定的“東突”恐怖組織和恐怖分子名單。

●2003年12月17日,公安部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在公安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及省會市、副省級市公安局進一步健全新聞發佈制度,實行定期新聞發佈。公安部正式組建了專職的新聞發言人辦公室。

●2003年12月22日至24日,公安部在北京舉辦全國公安機關首期新聞發言人培訓班,來自各地公安機關的近130名新聞發言人接受了為期3天的培訓。

公安部網站 2004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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