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歷史與現狀

近來各地紛紛推出新聞發言人制度,如河南、北京、上海、廣州、南京等。上述各地均將這一措施作為政府各類資訊向社會公開的窗口,旨在保證政府資訊的及時性和權威性。應該説,中國人對於新聞發言人並不陌生,電視裏、報紙上時常可以看到他們的身影或名字。有學者是這樣定義新聞發言人的:“國家、政黨、社會團體任命或指定的專職(比較小的部門為兼職)新聞發佈人員,其職位一般是該部門中層以上的負責人。新聞發言人的職責是在一定時間內就某一重大事件或時局的問題,舉行新聞發佈會,或約見個別記者,發佈有關新聞或闡述本部門的觀點立場,並代表有關部門回答記者的提問。”①

1983年4月23日,中國記協首次向中外記者介紹國務院各部委和人民團體的新聞發言人,正式宣佈我國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②這是在當時改革開放的形勢下,為了滿足對外宣傳的需要建立起來的。二十年來,這一制度在對外宣傳上有著突出的貢獻,向世人展現了中國的良好形象,為各國媒體提供權威性的資訊,讓世界充分了解中國。實踐中,新聞發言人制度基本局限在中央一級人民政府。

新聞發言人、新聞發佈會在西方國家更是常見。它們一方面是政府控制新聞傳播的手段,一方面也是政府和新聞界,並通過新聞界和公眾進行溝通的方式。以美國為例,新聞發言人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總統新聞發言人。19世紀20年代,美國普通民眾獲得了選舉權;30年代,便士報誕生。新聞發言人正是誕生在這樣一個政治改革、經濟增長、傳媒大眾化的年代。安德魯·傑克遜是最早聘用總統新聞發言人的美國總統。③但是傑克遜以及後面幾位總統的新聞發言人都是以私人秘書身份出現,不屬於政府系統,政府並不提供資助。直到1857年,麥金利總統上臺,他的6名助理才開始領取政府薪水,其中包括負責新聞宣傳的科特柳。白宮的記者招待會和美國新聞發言人制度密切相關,塔夫脫是第一個安排每週兩次定期記者招待會的總統。④從此,雖然有反覆,定期的記者招待會還是維持下來,於是白宮的新聞發言人制度也就相對固定了。新聞發言人成為一種制度普遍在美國各地建立起來,除了政府對新聞傳播控制的需要外,還得益於兩個因素的影響。

一是現代公共關係理論的應用從企業界向政府部門滲透。19世紀末20世紀初,美國工商界對公眾利益的無視激起一些正直的新聞記者的憤慨,掀起了一場揭露企業醜聞的“黑幕揭發運動”。在輿論的譴責面前,工商界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開始檢討自己的行為,注重自身的社會形象。為了改善與新聞媒介以及公眾的關係,企業廣泛地開展公共關係活動。新聞發言人和記者招待會是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取得了良好的溝通效果。現代西方政府的行政事務日趨複雜,很難在一切問題上獲得公眾的贊同,常常會受到來自各個方面的指責。在這種情況下,把政府的職能活動視為公共關係活動,有效地開展這種活動,樹立良好的公眾形象,就能贏得公眾的輿論支援。政府的公共關係活動必須包含公共資訊的傳播活動。因此新聞發言人制度作為政府公共關係框架的一個組成部分,致力於向媒體和公民及時提供資訊。在公眾中努力塑造良好的形象,獲取公眾的參與和支援,就成為現代高效政府施政的重要方式。據美國全國政府傳播者協會估計,在美國各級政府大約有40000名政府傳播者。⑤

其次,新聞媒介積極爭取知情權的鬥爭也促使了美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建立。美國報紙主編協會、美聯社編輯主任協會、廣播電視新聞部主任協會和職業新聞工作者協會,在1940年代末共同開展了爭取資訊自由和公開記錄的運動。通過不懈的努力,《資訊自由法》在1966年頒布,它要求每個聯邦機構公佈詳細規章,保證公共資訊的自由流通。並規定對拒絕提供情況的決定進行司法審查,對任意拒絕提供消息的官員實行罰款等手段,來杜絕來自官方機構的拖延和阻撓。另外,《陽光下的政府法》(即“陽光普照法案”)規定,50多個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成員的聯邦部門舉行會議要公開。到了1970年,除了5個州,其餘都立法規定要公開涉及公共事務的記錄和會議。⑥各級地方政府為了履行這兩個法案的責任,不得不指定專人對新聞界接觸資訊和參加會議的要求作出及時而恰當的反應。從這個角度上説,新聞發言人往往作為調解人,調停政府機構想要在相對保密環境下進行工作的要求與新聞記者要求充分披露政府資訊之間的衝突。

從西方國家的實踐來看,新聞發言人制度就是一種有限的資訊源,作為一種潤滑油,協調政府和媒體以及公眾之間的關係。同時,在此基礎上隱蔽地引導輿論。從傳播學角度看,新聞發言人制度是通過議程設置對輿論進行控制。議程設置理論是上個世紀70年代在美國風行起來的一種有關大眾傳播效果的假説。其主要含義是:大眾媒介注意某些問題、忽略另一些問題的做法本身可以影響公眾輿論,人們將傾向於了解大眾媒介注意的那些問題,並採用大眾媒介為各種問題所確定的先後順序來安排自己對於這些問題的關注程度。⑦隨著研究的深入,傳播學者發現議程設置過程並非如此簡單,傳媒議程背後存在著政治、經濟、文化等多種力量博弈的關係。正如羅傑斯教授所劃分的,這一過程包含三個環節,即:傳媒議程的設定、公眾議程的設定、政策議程的設定。⑧在社會生活中,這三個環節相互聯繫,相互作用。新聞發言人制度體現了政府或政治家從自身的立場出發,根據國家的需要、公眾的需要以及政治運作過程的需要,設定政策議程。以此影響媒體議程,進而設定公眾的議程,其中更多地表現了政策議程對傳媒議程和公眾議程的引導。

最近我國各地建立的新聞發言人制度是地方政府通過新聞發言人向傳媒,並通過傳媒向公眾介紹政府的政策,通報某個事件的真實情況,説明就某個事件某個問題政府所持的立場和採取的措施,並回答傳媒的提問。這與以往有些地方對公共資訊的封閉堵塞、對傳媒所持的回避做法相比,無疑是開放進步的體現。同時這也是我黨宣傳工作的重新調整,以往的宣傳一直講究內外有別,1983年設立新聞發言人制度的初衷主要是為了滿足中央政府對外宣傳工作的需要。但是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步伐的加快,尤其是我國加入WTO之後,外宣和內宣工作在宣傳區域、宣傳對象、宣傳內容上的區別越來越難以界定。同時,由於現代科學技術的發展,通訊、交通更加便利快捷,資訊更加廣泛。技術的進步大大縮短了人與人之間、地區與地區之間、國與國之間的距離,傳統意義上的宣傳領域內外有別的界限在很多方面都變得模糊起來。所以各地區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這種內外宣傳的傳統模式,是在主導性、全面宣傳架構下進行內外兼顧的整合。它立足於實事求是,按新聞規律辦事,全力與世界接軌,以展現中國政府自信、務實、開放、負責的形象。(曹越)

註釋:

①劉建明主編:《宣傳輿論學大辭典》357~358頁,經濟日報出版社1992年版

②中國社會科學院新聞研究所編:《中國新聞年鑒1984》第482頁,光明日報出版社1984年版

③⑤【美】格倫·布魯姆、艾倫·森特、斯各特·卡特裏普:《有效的公共關係》第91、410頁,華夏出版社2002年版

④⑥【美】邁克爾·埃默裏、埃德溫·埃默裏:《美國新聞史》第245、617頁,新華出版社2001年版

⑦殷曉蓉:《戰後美國傳播學的理論發展》第133頁,復旦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⑧常昌富、李依倩編:《大眾傳播學:影響研究範式》第66~67頁,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0年版

(來源:中國新聞傳播學評論)

千龍網  2003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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