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言人的知與不知

作為政治文明的一種方式,繼國家有關部門之後,最近,一些省、市政府也嘗試著設立了自己的新聞發言人。南京市委有關領導同志最近明確表示,今後,凡是發生在該地的社會影響較大的事情,包括突發性事件,都將在第一時間、用幾句話向新聞媒體通報。毫無疑問,這種做法,較之過去某些地方、某些情況下的有意不説、或吞吞吐吐,是一種進步。接著,南京市政府辦公廳副主任、專職的新聞發言人徐寧女士,很快閃亮登場。一時間,在當地,甚至在更廣泛的範圍內,引起了關注。

然而,人們似乎更多地在關注發言人本身。姓什名啥,有什麼背景,原來是幹什麼的,這個位置相當於什麼個官兒,舉止、長相、談吐、氣質,對問題的反應能力等等,每一個能看到的或者是能讓人想到的細節,都能成為話題。新聞發言人,在一定的空間和時間範圍內,一定程度上,也是一位公眾人物,隨著知名度的提高,其言行舉止的“自由度”還可能會越來越小。最近,在中央電視臺看到一期關於地方政府新聞發言人的專題節目,就涉及到了這樣的假設。主持人問,如果今後在街上遇到市民向您直接提問,您是發言人呢,還是您自己?發言人答:既是也不是,會用一種很生活化的語言回答市民。工作所累還可能殃及生活,真夠難為發言人的。

有人説,新聞發言人這活兒夠露臉的,但是不好“玩”。意思是,總在河邊走,誰能保證永遠不濕鞋?一位剛上任的地方政府的新聞發言人甚至已經做好了隨時下臺的心理準備。

如此心理壓力,來自人們對新聞發言人的苛求。

現代傳播方式決定了,今天的新聞發言人,既直接面對媒體,也同時直接面對受眾。舉止要端莊,言行須規範,尺度要適當,要有一定的專業素質和較高的政策水準。從這個角度看,新聞發言人,只能是完美無缺的。

但是,新聞發言人畢竟只是一個人。知道的再多,也是有限的;水準再高,難免也有不當的時候。

我們不應該過多地從公眾人物和技術的角度去研讀地方政府的新聞發言人。

其實,新聞發言人,就是掌握新聞資源的人。從這個意義上説,張三也好,李四也罷,誰當新聞發言人都無妨,重要的是講話要有實質性的內容,要善於實話實説,真誠地面對媒體和受眾。那種把“罔顧左右而言他”、“似是而非”當作一種技巧,那是對輿論的褻瀆,是最令人反感的。

據説,有些地方不允許新聞發言人回答“無可奉告”。我理解,這是強調對記者的尊重。但是,這不等於不可以回答“這事我還不清楚。”發言人什麼都能回答,這不現實。但現實是,發言人似乎沒有回答不了的問題。如果發言人一時語塞,或諸如回答了“因為個人的水準或其他原因等,暫時還回答不了這個問題(不是故意回避)”,我看這很正常,也很坦誠,這比那種似是而非的油腔滑調的“對答如流”要實在得多。

很欣賞徐寧説的,做政府的新聞發言人,重在坦誠。坦誠的本質是,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實話實説。那種似是而非、故意的答非所問,看似老道,實則給人以油嘴滑舌的政客的感覺,這不是現代社會政治文明的體現。

坦誠地面對受眾,這才是新聞發言人最要緊的品質。

人民網 200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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