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發言人,打開資訊公開一扇窗

如果打一個比喻,新聞發言人制度只是公民開啟政府資訊大門眾多路徑中的一條,絕不能出現只打開這條路徑而封閉其他路徑的情況。

職業新聞發言人,一個在國外已經存在數十年的制度,離我們已經越來越近了。

國務院新聞辦主任趙啟正在北京舉行的國務院新聞辦新聞發言人培訓班開班儀式上表示:新聞辦決定對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的發言人進行培訓。使政府發言人能更好地履行政府與媒體間的溝通職能。

這也可以視作中國政府資訊公開走向制度化的又一個信號:高素質的、掌握政府部門有關業務、熟悉媒介運作規律,能夠最有效地通過媒介把資訊發佈出去的新聞發言人,將帶給我們更多、更深入也更完善的政府資訊。

當新聞發言人制度朝著職業化的道路前行時,我們更關注的是新聞發言人現象的背後,我們希望新聞發言人制度成為政府資訊公開建設的良好開端,能夠讓中國民眾更加通暢地與政府平等交流和共用公共資源。因此,我們要提這樣兩個建議:一、保障新聞發言人發佈的資訊的權威性;二、在新聞發言人之外,政府還需要為民眾提供更多的資訊公開渠道。

新聞發言人所掌握的各類政府資訊,其實都是事關民眾切身利益的公共服務資源。如果新聞發言人發表的公開言論能被不斷的事實證明,那麼新聞發言人就能樹立起自身的權威性,也便於未來工作的繼續開展,否則這種“發言”就失去了權威性,讓老百姓缺乏信任感,這種制度也就成了聾子的耳朵,失去了存在的價值和意義。

同時,一場新聞發佈會的時間總是有限的、參與人數也是有限的,即使新聞發言人的“發言”做到了真實性、透明性和全面性,其間透露出來的資訊依舊是“不完整的”,民眾還需要通過其他渠道去了解和掌握更加完善、詳盡和客觀的資訊。新聞發言人制度只是政府資訊公開的一個起點,而不是資訊公開的全部。如果打一個比喻,新聞發言人制度只是公民開啟政府資訊大門眾多路徑中的一條,絕不能出現只打開這條路徑而封閉其他路徑的情況。

資訊公開實際上應該達到三個目標:確保公眾對政府公共資訊的獲取;不斷擴大公眾對政府公共資訊的獲取途徑;盡可能保證公民從政府獲取到的資訊的真實可靠性。這僅僅依靠新聞發言人制度是無法完成的,所以,職業新聞發言人建設只是政府資訊公開的第一步;我們還需要在日常生活中,隨時隨地能夠方便快捷、不受干擾地獲取一切應當公開的政府資訊的制度保障。這才是資訊公開的真正涵義。(畢舸 )

《齊魯晚報》 200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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