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廣州二月十七日電(王華 穗新辦)記者今天從有關部門獲悉,廣州將建立新聞發言人制度,定期舉行“廣州市新聞發佈會”,初步確定每週三舉行一次。
廣州市委、人大、市政府、政協、市紀委各部委辦局以及海關等駐穗單位一百二十多名新聞發言人在十六日的新聞發言人座談會上,就“支援辦好主流媒體,加緊宣傳主流新聞”進行討論。
據了解,廣州將定期舉行新聞發佈會,每週三介紹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務和階段性工作發佈;每月初召開“廣州市政府新聞通氣例會”,通報政府、市長重要政務活動,工作佈置及需要與媒體溝通的情況。新聞發言人需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其職責是發佈本單位或經授權代表市政府發佈全市各項工作消息和介紹情況,接受新聞記者採訪。
廣州市委宣傳部長陳建華要求各單位高度重視構築官方權威的政務資訊平臺,健全和規範新聞發言人制度,建立日常、突發事件發佈制度以及廣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記者採訪制度,強化新聞發言人的“形象代言人”意識,淡化固有的“官員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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