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個人疏忽感染SARS 台灣詹姓患者將受停權處分

據台灣媒體報道,台灣“國科會”日前作出決議,由於其研究人員詹姓中校在實驗室內操作疏忽感染SARS,已抵觸“國科會”SARS項目研究計劃“實驗室安全準則規範”,將處以計劃申請停權處分,至於要停權多久,則將視完整的調查報告出爐後,再做決定。

據台灣聯合報報道,“國科會生物處處長”魏耀揮説,詹中校從實驗室操作到後來發病的處理過程,包括在實驗室清除廢棄物時出現疏失,卻沒有主動通報,後來還跑到新加坡去開會,出現發燒症狀也沒有第一時間告知、通報,有一連串的錯誤,以致造成民眾心理的衝擊、甚至影響經濟,若不予以處分,對不起民眾。

由於研究工作是與時間賽跑的工作,不少研究人員表示,若詹中校被處以3年停權,幾乎可以宣告其SARS研究生涯就此結束!

另據報道,台灣“立法院”24日初審新版的“傳染病防治法”,由於此次入冬後出現的首例SARS疫情為實驗室傳染個案,預計“傳染病防治法”中將增列“詹中校”條款,規定:P4級以上的實驗室依照世界衛生組織的規範,每次都需兩人同行才可進入,而且進入時全程都需穿著隔離衣和隔離裝備;而“研究人員也不可兼作工友及清潔人員”。

現在台灣當局“衛生署”已關閉島內P3級以上的實驗室,將經過兩次完整環境消毒,所有設備詳細檢驗,所有人員均重新防護訓練,且需考試認證,再經過外國專家查核沒有問題,才可重新開放,預計將關閉至明年3月15日為止。

中新網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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