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當局公佈SARS病患照顧者與病毒研究者出境限制

台灣“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昨(22)日晚間發佈新聞稿表示,直接照顧SARS病患的醫療相關工作者,或是從事SARS病毒研究人員,出境前十天不得接觸SARS病患或進行相關研究,並且需要檢附主管證明才能出境。

據“中央社”報道,經由“行政院SARS防治及紓困委員會工作小組”會議決議,未來直接照顧病患的醫、護及相關人員與從事SARS病毒研究會接觸活病毒的相關人員,出境前十天不得接觸SARS病患或從事SARS相關實驗及檢驗工作,並需經業務主管或負責人出具證明始得出境此外,“疾管局”表示,感染SARS的詹姓中校鼻管偶爾可取下,身體恢復狀況良好,已無呼吸困難、呼吸急促、倦怠、腹瀉等症狀,也可下床走動,精神狀態及胸部X光有明顯改善。

至於自主健康管理者,目前只剩下個案的父親及配偶仍在自主健康管理,“疾管局”指出,二人將於26日淩晨零時解除列管。

中新網200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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