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防非藥物不可上公交車和直接倒入下水道

近日,記者從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獲悉,該廳于10日轉發了衛生部、國家環保總局的緊急通知,對居民家中在非典期間未使用完的過氧乙酸的妥善保管、使用和處理作出相關規定,預防安全事故和環境污染事件發生。

非典過後,許多居民家庭中儲存了未用完的過氧乙酸消毒劑。由於保存不當,已發生多起洩露、燒傷和中毒等事故,有的群眾將過氧乙酸直接倒入下水道腐蝕了管道,也造成了環境污染。

衛生、環保部門要求:對於家中過氧乙酸消毒劑儲存量較大的家庭,如果沒有其他用途,在自願的前提下,建議送交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由專業人士進行回收處理。非消毒劑類過氧乙酸,建議交由當地疾病控制中心退還生産部門作它用。對於家中過氧乙酸消毒劑儲存量較小的家庭,如果需要自行處理,可以按一份消毒劑加50份水的比例稀釋,在陽臺上放置一星期後,再倒入下水道。

通知強調,過氧乙酸屬於危險品,不要帶上公共交通工具,以免發生意外,危害自身和他人安全;因其腐蝕性強,不要直接倒入下水道,以免腐蝕管道;也不可將過氧乙酸直接作為垃圾交運。(記者/韓政)

《海口晚報》   200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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