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的誕生備忘錄

    2003年不平常的春天。突如其來的非典災害,擾亂了人們生活的寧靜。

    面對我國部分地區出現的非典疫情,為保障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黨中央、國務院審時度勢,高瞻遠矚,採取了一系列堅決果斷措施,以迅速遏制疫情蔓延。其中之一就是緊急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將抗擊非典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納入法制化軌道。

    一項牽動中南海的緊急立法

    這是一項牽動中南海的緊急立法。條例的起草到頒布,得到了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

    4月17日,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主持政治局常委會,專門研究進一步加強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要求各級黨委和政府把這一工作作為當前一項重大任務抓緊抓好,切實把廣大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時特別提出要抓緊建立公共衛生應急處理機制。

    在條例起草的整個過程中,溫家寶總理以及吳儀、華建敏等國務院領導高度關注並親自指導起草工作。國務院法制辦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從新一屆政府成立到5月7日審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草案)》,在不足兩個月的時間裏,國務院共召開了7次常務會議,其中有6次是研究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國務院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決定,以及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指示,對條例的起草具有重大指導意義,發揮了決定性的作用。

    4月14日,國務院第四次常務會議決定: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起草工作隨即啟動。經過初步醞釀,4月21日,國務院法制辦就條例起草的有關情況和主要內容向國務院領導彙報後,吳儀副總理和華建敏國務委員就此分別作出重要批示。吳儀副總理明確要求,條例草案在上報國務院審議前要廣泛徵求各方意見。

    5月9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在簽署國務院令的同時作出指示,要求加大條例宣傳力度,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使條例切實貫徹執行。

    打破常規 特事特辦 

    這是一項非常時期的特別立法。從起草到誕生僅歷時22天!

    4月14日,國務院第四次常務會議作出制定條例的決定後,國務院法制辦主任曹康泰當天就向有關部門作出具體部署:打破常規、特事特辦,改變原有的部門先起草,上報國務院後由法制辦進行審查的一般做法,由法制辦會同衛生部直接起草。4月15日,由法制辦、衛生部以及各方面的專家學者15人共同組成的條例起草小組宣告成立。

    4月16日上午,來自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市急救中心等單位的十幾位專家,與起草工作者們同堂“會診”,結合非典疫情以及我國目前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管理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展開討論。之後,起草小組開始起草。從當天下午開始討論一直到晚上9點多鐘,條例的框架結構基本確定。接著,他們又分成5個小組,挑燈夜戰,擬定每個章節的具體條款。

    4月17日,起草小組匯聚一堂,各抒己見。經過連續2天的討論,4月18日形成了條例初稿,比原計劃提前了3天!

    4月20日,法制辦和衛生部領導邀請了桑國衛、高守一、洪濤3位院士和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北京地壇醫院、急救中心等戰鬥在抗擊非典第一線的10多位醫學專家、學者,對條例初稿進行研究、論證。4月21日,起草小組根據專家、學者的意見進行修改,形成了條例徵求意見稿。為了爭取時間,起草小組當天連夜將條例徵求意見稿發至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公安部、監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環保總局、質檢總局等15個國務院有關部門和軍委法制局徵求意見。

    4月23日,起草小組專門召開了有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負責人和北京大學公共衛生學院的專家、學者參加的座談會。根據專家和有關部門的意見,起草小組經反覆修改、補充完善,形成了條例草案。4月30日,上報國務院審議。

    5月7日,國務院第七次常務會議審議並原則通過條例草案。

    5月9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正式簽署國務院令。5月12日,條例正式公佈施行。

    傾注真情 集思廣益

    這是一項傾注真情、凝聚集體智慧的成果。條例從擬定初稿到正式報國務院,前後僅僅15天!在這短短的15個日日夜夜,起草辦公室的燈光常常是通宵達旦。可以説,條例的每一條每一款都浸透了起草專家們的真情和汗水。

    起草小組成員、國務院法制辦的李芳,為不耽誤起草工作,悄悄放下剛滿周歲需要悉心照顧的孩子,不顧領導和同志們的勸説,在起草過程中沒有回過一次家。衛生部法制與監督司法規處處長趙寧雖懷有身孕,但仍然潛心投入,直到4月19日因勞累過度導致先兆流産,被起草小組的同志們緊急送往醫院……

    條例的快速、順利出臺,也集中了專家和有關部門的辛勞與智慧。在起草過程中,國務院法制辦舉行了兩次專家論證會。專家們欣然與會,有的還是來自抗擊非典鬥爭第一線。地壇醫院副院長項曉培提出了加強傳染病醫院專業化建設的建議,被條例所採納。

    應邀參加起草工作的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研究員、60多歲的老專家陳寶珍,年近七旬的北京市預防醫學會會長呂德仁,與起草小組的成員們一道,夜以繼日,提出了很多寶貴意見。呂德仁會長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深有感觸地説:“從程式上説,緊急立法採取應急辦法,快速高效;從內容上看,一是起草過程廣採眾議,具有很強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二是雖為一項應急條例,但貫徹了‘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方針,著眼防患于未然,具有主動性和前瞻性。”

    患難見真情,實踐出真知。生於憂患之中的條例,是實踐的總結,更是抗擊非典鬥爭中用生命和鮮血換取的經驗教訓的概括和昇華。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起草專家認為,有了《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以及相關法律法規,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機制已基本形成,關鍵在於嚴格依法辦事。

    歷史將銘記2003年這個不平常的春天,同樣也會銘記條例的起草工作者為推進我國公共衛生事業的法制建設所揮寫的光輝篇章!

    

    《人民日報》2003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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