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衛組織權利擴大 對成員國疫情進行獨立調查

    正在日內瓦召開的世界衛生大會5月27日通過協商一致的方法通過決議,授予世界衛生組織(WHO)在防治類似SARS這樣的全球公共衛生危機方面更大的權利。決議規定,即使成員國拒絕承認本國有傳染疫情的情況,WHO也可以派專家組進行獨立的調查並對成員國應對措施的有效性進行評估。

    《華盛頓郵報》5月28日報道,這一政策變化意味著30多年來世界衛生組織的權利第一次得到了增加。根據這一決議,世界衛生組織無需再等到其成員國提交健康威脅報告就可以進行干預,開始制定應對措施,同時決議還規定建立第一個急性傳染病疫情預警體系,且未經成員國邀請,世界衛生組織就可以派員展開實地調查。

    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布倫特蘭高興地説:有了這一決議,世界衛生組織就可以在一成員國內做有助於全世界的事情了。 該組織傳染病項目負責人大衛海曼説:我們對此非常高興,它可以讓世界衛生組織發揮更大的作用。

    此前,世界衛生組織只要求其192個成員國報告霍亂等3種傳染病,同時,未經成員國政府邀請,世界衛生組織無權獨立地對成員國控制疫情的措施得當與否進行檢查和評估。(信蓮)

    中國日報網站 200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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