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因“非典”被隔離觀察 工資福利待遇照發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非典”被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其工資福利待遇該怎麼辦?人事部、衛生部日前下發的有關文件對此作出明確規定:不得歧視因“非典”被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的人員,其工資、福利待遇由所屬單位按出勤照發。

    據人事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出臺《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因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被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的工作人員工資待遇問題的意見》,是為了切實保障被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人員的正當權益,控制“非典”流行,維護社會穩定。

    意見指出,各單位不得因“非典”患病原因在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過程中和結束後解聘被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人員。各級人事、衛生部門要加強對用人、用工單位的監督、檢查,及時調解被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人員與用人、用工單位之間因隔離、留驗而産生的矛盾和問題,切實穩定被隔離治療、留驗和醫學觀察人員的情緒,確保所採取預防控制措施的效果。

    新華網200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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