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實施特別通行證運輸防治“非典”緊急物資

    為保障防治“非典”緊急物資的及時運輸,交通部近日發出特急通知,對運輸緊急物資的車輛發放《特別通行證》,一律免予檢查和收取車輛通行費。

    交通部根據《全國防“非典”期間緊急物資道路水路運輸保障應急預案》,先期印製了《防“非典”緊急物資運輸特別通行證》,下發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委)。通知要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接到上級下達的緊急物資運輸任務後,立即將《特別通行證》發放到執行任務的運輸企業和車輛。《特別通行證》必須一車一證,填寫車牌號,加蓋市級交通主管部門印章,貼在車輛前擋風玻璃處或其他明顯部位。

    通知指出,《特別通行證》是在防“非典”期間為保障緊急物資及時運輸而採取的緊急措施,交通管理人員、執法人員和收費人員,對持有《特別通行證》的車輛,在遇到困難時,要積極協助解決,一律免予檢查和收取車輛通行費。

    通知要求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對發放的《特別通行證》要嚴格進行登記、保管和使用,嚴禁丟失、塗改、損壞、轉借或挪作他用。通行證編號對應的車輛牌照號要報交通部備案。

    通知強調,《特別通行證》由交通部根據實際需要統一印製和發放,任何單位不得仿製,違者將依法嚴肅處理。(完)

    新華網2003年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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