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政協委員建議法院應當庭宣判避免腐敗

正在召開的河南省政協九屆三次會議上,民建河南省委遞交提案,建議法院提高當庭宣判比例。

目前地方人民法院當庭宣判的比例很低,幾近於零,有的甚至要在庭審後經當事人幾個月、一年甚至更久的反覆催問後,才能做出判決。這樣,不僅降低了司法效率,而且損害了司法公正,給案外因素干擾法院審理留下了可乘之機。

提案建議,除個別重大、疑難案件必須由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以外,其他案件(應為絕大多數)的最終裁判權應依法交由合議庭或者獨任審判員行使,取消法院內部各級行政領導簽發法律文書的做法。提案還建議,將當庭宣判的比例和品質作為法官任職能力考評的重要依據。(記者潘志賢)

《中國青年報》2005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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