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居住房屋的補償安置方式及市場價補償安置標準

一、主要有兩種補償安置方式:

1、市場價補償安置──按照被拆除房屋的房地産市場評估價給予被拆遷人、被拆遷房屋承租人貨幣補償或與貨幣補償金額同等價值的産權房屋。

2、異地産權房屋安置──符合條件的被拆遷人或被拆遷房屋承租人以原房屋建築面積為基礎,在“拆一還一”的基礎上,再增加地段級差面積,安置房屋的建築面積超出或少於應安置面積的部分按實結算差價。

二、居住房屋市場價補償安置標準的基本公式:

貨幣補償金額=(市場單價+價格補貼)×被拆除房屋的建築面積。

説明:

1)“市場單價”──為房地産市場的評估單價,評估單價不足最低補償單位標準的,以最低補償單位標準計算。

2)“最低補償單價標準”──指被拆除房屋同區域已購公房交易的平均單價。

3)“價格補貼”──指①評估單價不足最低補償單位標準的,按最低補償單價標準的一定比例(不低於20%)確定;②評價單價高於最低補償單位標準的,按高出部分與最低補償單價標準差額的一定比例(不低於20%)確定。

上海市大道律師事務所李慧玲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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