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社會保險公司採取五項措施 支援國企改革

 

近日,吉林省社會保險公司採取五項措施,支援國企改革。

——強化社會保險費徵繳工作,確保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省社保公司進一步完善原有的徵繳措施和手段,提高資金支撐能力,保證按時足額發放養老金,減輕企事業負擔。

———進一步推進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讓國有企業輕裝上陣,參與市場競爭。全省社會保險系統要加快這項工作的進度,大力推廣延吉、長春等市縣社會化管理的經驗,使所有退休人員由企業管理轉向社區管理,並不斷改進服務管理水準。

———努力做好失業人員的接收和失業保險金的發放工作。確保為失業人員按時發放失業保險金,保證他們的基本生活,減輕他們對原企業的依賴心理,維護社會穩定,為國企改革創造比較寬鬆的外部環境。

———及時為與企業解除勞動關係、下崗、分流人員接續社會保險關係。通過主動參與企業改制,開辦個人繳費窗口等措施,及時為這些人接續養老保險關係,促進國企改革的人員分流,使原國企職工沒有後顧之憂地走上社會重新創業。———在確保發放的基礎上,逐步降低養老保險繳費比例。通過擴大覆蓋面,提高徵繳率,努力增強資金支撐能力。由過去按25%比例繳納養老保險費降為23%,以減輕企業負擔,為我省企業公平地參與市場競爭創造條件。

為確保這些工作的落實,省社會保險公司近日已組成3個工作組,由公司領導帶隊下到各地,幫助研究解決國企改革中涉及社會保險的有關問題。(希海 王巍 記者 白永智)

吉林日報  200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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