紡織業:降低出口退稅影響不容忽視

出口退稅是指國家對出口産品增值稅的退稅。增值稅從原理講,是對商品生産和流通中各環節的新增價值進行徵稅。在實際操作中,是銷售貨物的納稅人,根據貨物銷售額,按規定的稅率計算稅款(銷項稅額),然後從

中扣除上一道環節已繳納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其差額作為增值稅上繳國家。

出口退稅是指國家運用財政手段,對出口貨物實現零稅率的政策。我國在具體執行中採取免稅與退稅相結合的政策。即出口貨物在出口環節不必交納增值稅(免稅),財政退還以前環節已繳納的增值稅(退稅)。其目的是使出口貨物以不含稅價格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出口産品零稅率是國際上的通行做法。法國、德國、南韓、義大利等國家基本上實行零稅率。

出口零稅率與內銷繳納增值稅相比,對企業的盈利能力沒有影響。因此説出口退稅並不是鼓勵出口的優惠措施。相反,如果不能對出口産品全額退稅(零稅率),實質是對出口企業的歧視。這也是WTO不把出口退稅作為出口補貼的原因。

出口退稅的具體方式有“先徵後退”和“免、抵、退”兩種方式。其中,“免、抵、退”適用於産品有出口和內銷的企業。紡織企業大部分實行“免、抵、退”的方式。

免稅:是指對出口貨物免征本企業生産銷售環節的增值稅;抵稅:是指出口貨物應該退還的所耗用的原材料等已納增值稅款,抵頂內銷貨物應納的增值稅款;退稅:是指出口貨物佔本企業當期全部貨物銷售額50%以上,應抵的增值稅額大於應納增值稅額,對未抵完的稅額予以退稅。

退稅下調將增加出口産品成本

1995年國家稅務總局頒發的《出口貨物退(免)稅若干問題規定》,對生産型企業降低退稅率後的核算程式為:免征出口環節增值稅;按出口貨物適用的增值稅率與所適用的退稅率之差,乘以出口貨物銷售額(折算成人民幣),計算出出口貨物不予退稅的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剔除,計入産品成本;用剔除後的進項稅餘額,抵扣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即按以上所説的“抵、退”進行。

按照以上規定,降低的退稅額,是新舊退稅率之差,乘以出口貨物銷售額,直接轉為成本增加額,也就是毛利率的減少額。因此如果産品售價不變,出口退稅率下降幾個百分點,毛利率即相應下降幾個百分點。此次出口退稅率究竟下調幾個百分點目前尚不明朗,假設某生産企業購買原材料等價格為100元,毛利潤20元,産品售價140元,以目前我國17%的增值稅率為例,假設下調退稅率1個百分點,計算結果是毛利率由14.3下降為13.3%。降低出口退稅率示意圖如下。

因退稅率降低幾個百分點,直接導致毛利率降低相同的百分點。因此降低退稅率對毛利率不同的行業和企業影響差異較大。如降低退稅率1個百分點,對10%毛利率的企業將降低毛利潤10%;而對20%毛利率的企業僅降低毛利潤5%。從此角度講,以2002年數據分析,服裝、針織和毛紡織所受負面影響相對較小。

出口比重大且毛利率低的公司影響較大

紡織服裝類上市公司中大部分涉及出口,以下選取2002年出口收入超過主營收入20%以上公司的數據,模擬測算出口退稅率降低1個百分點對不同公司的影響。因出口總額中包括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而加工貿易一般不涉及退稅問題,因此不受退稅率下降的直接影響。目前紡織品服裝出口總額中,一般貿易與加工貿易的比例約為60:40。以下計算中假設每家上市公司的一般貿易和加工貿易也是60:40這一比例。

從表中看出,出口收入佔主營收入比重較大且毛利率較低的公司,降低退稅率後凈利潤下降幅度較大。如申達股份、維科精華、雷伊B等;而帝賢B、魯泰、黑牡丹等雖然出口比重較大,但因毛利率較高,凈利潤降幅相對較小。值得説明的是,以下測算只是根據2002年數據簡單推算。如果2004年降低出口退稅率,屆時每家公司的産品價格、出口比重都會發生變化,所受影響還需重新估算。

以上測算由於數據來源問題,未考慮以下因素,計算結果將誇大負面影響:

由於出口代理業務僅收取代理費,降低退稅率對此項業務沒有直接影響。如申達股份出口額中就包含了出口代理業務。

企業一般把自營出口和把産品賣給外貿公司再出口都計算為出口額(後者稱收購制),而收購制是由外貿公司承擔退稅,降低退稅率對生産企業沒有直接影響。如黑牡丹等就有此種情況。

每家公司一般貿易與加工貿易的比例差距較大。如茉織華、雷伊等公司的加工貿易佔比重較大,實際負面影響要小一些。

另據筆者從多家企業了解,在與外商談判時,我國紡織品出口退稅率、棉花價格等變動因素均對産品定價産生影響。若出口退稅率下調,一般會使出口産品價格有所提高,這將部分抵銷降低退稅率的影響。目前我國紡織品服裝出口均價比國際市場同類産品均價格低15%左右,假設我國的出口價格上升4.2%,即可抵掉退稅率下降4個百分點的影響,而我國紡織品服裝依然有競爭力。當然,短期內出口價格上升4%難度是很大的。

出口退稅下調將導致出口增幅下降

紡織行業出口受到棉花價格、出口退稅率、國外市場需求等多種因素影響。但如果根據出口退稅率的變化,把1990年-2002年劃分為3個階段,可以看出出口退稅率對紡織行業出口增長率的影響至關重要:我國出口退稅制度始於85年,當時未實行增值稅,退稅率約11%;94年實行增值稅後,實行17%的全額退稅。即1990-1995期間,退稅率處於較高時期,同期紡織品服裝出口年均遞增17.74%;1996-1998年,國家基於財政壓力,將退稅率平均降為8%,加之97年、98年的東南亞金融危機,該期間紡織品服裝出口年均遞增3.2%;1999-2002年,為鼓勵出口,98年起又陸續將綜合退稅率上調為15%。期間紡織品服裝出口年均遞增12.75%。如果2004年綜合出口退稅率降為11%,估計紡織品服裝出口增幅降為10%左右。

目前主要紡織産品中服裝、棉紗、棉布的退稅率為17%,其他紡織産品為15%。儘管下調出口退稅率的可能性很大,但各行業下調比例尚不明朗。筆者認為,由於紡織行業屬勞動密集型産業,目前國家又把擴大就業作為宏觀調控的重要目標,因此對紡織行業出口退稅率的下調幅度會低於平均水準。據有關方面測算,紡織品服裝出口下降1個百分點,將減少4.5萬人就業。國家應予以慎重考慮。

如果産品售價不變,出口退稅率下降幾個百分點,毛利率即相應下降幾個百分點。

降低退稅率對不同的行業和企業影響差異較大。出口收入佔主營收入比重大且毛利率低的公司,負面影響較大。

出口退稅率下調,一般會導致出口産品價格有所提高,可部分抵銷退稅率下調帶來的負面影響。

出口退稅率對紡織行業出口增長的影響至關重要。2004年如果綜合出口退稅率降為11%,紡織品服裝出口增幅將急速回落。

中國證券報200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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