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親歷:出差旅遊住店 當心酒店亂收電話費

如果你出差住店,請留心酒店的電話收費。

本報記者不久前出差南京時,就遭遇了酒店的電話亂收費。

3月4日,記者前往南京採訪,當晚入住該市金太隆酒店。由於採訪需要,記者要求服務台開了房間的長途電話,並詢問資費。服務員告訴記者,“按南京市電信局的資費標準收取,每個長途電話加收1元手續費”。

3月5日,記者退房結賬時發現,電話費共計76.2元。記者要求服務員提供話費清單,結果顯示長途電話每分鐘收費0.7元,與記者撥打的“17909”IP電話資費標準明顯不符。記者當場撥打“10000”電信服務熱線查詢,結果得知,IP電話資費為每分鐘0.4元。

記者於是質問該酒店為何亂收費。酒店總臺稱“每分鐘0.7元是根據南京市物價局給金太隆酒店的批文收取的”,但又表示“無法出示”物價局的批文。

記者當即向酒店服務員表示,沒有物價局的批文屬於亂收費,記者有權拒絕付費。

服務員便打電話向酒店經理請示。沒想到該經理竟然在電話中這樣對記者説:“我就不出示批文,你能怎麼樣?你今天不交錢,我不信你能出得了南京城!”

由於受到人身威脅,記者當場撥打了“110”報警電話。10分鐘後,警察來到現場。

懾于壓力,酒店經理又打電話給記者説,可以按照電信局每分鐘0.4元的標準結賬。

3月12日,記者將在金太隆酒店遭遇亂收費的情況形成書面文字後傳真給了南京市物價局等有關部門。記者在函中表示:“金太隆酒店的亂收費和惡劣態度,極大地敗壞了南京市的形象。該酒店的亂收費是針對所有住店客人的,雖然記者據理力爭後拿回了酒店多收的電話費,但其他客人受侵害的權益又如何挽回呢?”

收到記者的投訴函並確認了投訴內容的真實性後,南京市物價局給予了高度重視。當天下午,該局工作人員就打來電話告訴記者,該局將儘快對此事進行查處。

3月29日,金太隆酒店給記者發來道歉信,承認“由於酒店個別員工的服務態度不好及電信設備不完善、計費系統未經審批等原因”給記者帶來了不愉快,對此深表歉意,並稱“已在酒店內部進行了全面整頓”。

南京市物價局劉副局長隨後也給記者打來電話。在作出“歡迎媒體對南京市的服務行業進行監督”的表示後,他説,物價局在調查中發現,金太隆酒店的電話收費系統長期以來未經審批擅自收費,損害了廣大住客的權益。該局已責令該酒店對近年來的電話賬目進行清查,多收的費用要退還;該局將對其亂收費行為進行處罰。

劉副局長還告訴記者,由於很多酒店結賬時都將電話費直接開在房費中,很多旅客並沒有意識到要查電話清單;或者即使查了,也往往會考慮人在他鄉的因素,認為“不值得為了區區數十元錢據理力爭”。因此,他提醒廣大旅客,在住店結賬時一定要注意查看酒店的各項收費清單。(何雪峰)

《南方週末》200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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