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反傾銷談起

    (節選)

    2001年中國加入了世界貿易組織,這是世界經濟史上的一件大事。世界貿易組織絕大部分成員是市場經濟國家,世界貿易組織運作遵循著市場經濟規則。但中國在參與世界範圍的貿易中,在國外對華反傾銷中被視為“非市場經濟國家”(Non-Market Economy Country縮寫為NMC),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事實上,中國經過20多年改革開放,已經建立起市場經濟體制。

    從反傾銷談起

    中國市場經濟發展程度(國內一般也稱市場化進程)的研究分析,起初是為了找出中國市場化改革中的不足,以推進中國的改革、開放。但20世紀90年代以來,這種分析的結果,越來越與反傾銷有了內在關聯,尤其在中國加入世貿組織過程中和入世之後。

    眾所週知,是否市場經濟,是反傾銷調查確定傾銷幅度時一個常用的重要概念。反傾銷案發起國的調查當局如果認定調查商品的出口國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將引用與出口國經濟發展水準大致相當的市場經濟國家(替代國surrogate country)的成本等數據計算所謂正常價值(normal value)並進而確定傾銷幅度,施以對應的增稅措施。

    反傾銷是世貿組織允許採取的維護公平貿易和保護國內安全的合法手段,是各國所公認的。中國贊成和支援這一措施,並一貫反對以傾銷方式扭曲公平貿易競爭的秩序,反對以傾銷損害貿易夥伴國相關企業的利益。但是,中國堅決反對濫用反傾銷,把反傾銷變成進行貿易保護或歧視政策的手段。現在,確有一些國家利用某些貿易糾紛案件,把反傾銷作為貿易保護的工具,人為地誇大對方國家所謂傾銷的幅度,尤其是把一些發展中國家和轉軌國家作為“非市場經濟國家”,採用與這些國家經濟毫不相干的第三國(替代國)的市場價格來計算這些國家産品的正常價值,而不從這些國家産品的實際成本和價格出發來計算。這就不能真實反映出口國經濟的現實,導致誤判(替代國制度本身的缺陷,將在本報告第十二章進行專門分析)。這種歧視性的做法,不公正待遇,使一些國家出口産品本來沒有傾銷而被裁定為“傾銷”,本來傾銷幅度輕微而被裁定為高度傾銷,給這些國家出口造成人為的壁壘,給國際貿易公平秩序造成過度的摩擦和動蕩。

    中國是受損害較大的一個國家。一些國家之所以對中國做出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判斷,之所以經常使用對華反傾銷的政策及其做法,主要是因為雙方交流不夠。他們不了解中國市場經濟已發展到什麼程度,不了解中國市場化的快速進展,也不理解中國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到底是什麼樣的市場經濟。而中國企業由於對國際反傾銷法律及秩序不熟悉,同時對國內市場經濟方方面面變動的不甚了解,在相當一段時間內很少能向反傾銷國家提供案件調查的廣泛背景資料;而中國學者們雖然從推進改革角度做了不少中國市場化測度的研究,但也幾乎沒有從反傾銷角度與國外同行討論過中國的“非市場經濟國家”的問題。因此,使一些國家對中國經濟的誤判一直沒有能得到更正甚至因某些小糾紛而加深了。當然,不排除在一些反傾銷案件中,有非認識方面的因素在起作用。比如,有時會因涉及一些進口國生産企業的經濟利益,進口國政府有關部門遷就了國內企業的過分要求;甚至也不排除,個別時期或個別國家機構,在與貿易緊密相關的反傾銷措施中摻進了某些政治因素。

    實際上,市場經濟地位並不是反傾銷勝訴的惟一條件。市場經濟條件下,也存在不公平貿易的産品;非市場經濟條件下,也可以有相互滿意的公平貿易。同樣是市場經濟地位的企業,反傾銷中仍然也會有敗訴。因此,中國要求反傾銷國從實際出發對待中國的“非市場經濟國家”問題,並不是追求反傾銷中的優惠地位,只是要求貿易夥伴公平的對待;只希望為了公平貿易而實施的反傾銷措施,不要成為擴大不公平貿易的手段。

    為了在反傾銷中能得到一個非歧視的、公允的判斷,我們需要耐心地、客觀地向外國朋友介紹中國經濟快速轉軌的進展情況,幫助外國朋友認識中國是一個市場經濟國家,中國的企業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運作的企業。本報告就是這樣一份向外國朋友們提供關於中國市場經濟極為詳盡的調研成果。我們歡迎國內外讀者尤其是外國朋友共同來評判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情況。我們將充分聽取包括國內外專家在內的各方意見,擺事實,講道理,心平氣和,充分交流,這不僅將有助於促進中國市場經濟的深化,也將有助於形成公平、公正的世界貿易秩序和經濟發展環境。(中國對外經濟貿易出版社供稿)

    

    中國網200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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