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服務型政府”——來自南京的經驗

    南京市近年來在建設“服務型政府”方面作了大量嘗試。十屆全國人大代表、南京市市長羅志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用南京的實踐概括了建設規範透明、廉潔高效的“服務型政府”的七條做法。

    羅志軍代表説,朱鎔基總理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主要是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政府需要通過自身改革和創新,進一步把各項職能落實到為人民服務這個根本點。南京市在建設服務型政府中重點推進的工作,主要是:

    一是實行政務公開。在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政府規章制度、辦事程式;建立決策聽證和公示制、預告制和通報制;對經營性用地、國有資産産權交易等一律實行社會招標。

    二是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分兩步將全市審批總事項減少三分之二,其中市級審批總事項現在僅保留60項。

    三是推進政務服務便捷化。在全市街道和鄉鎮廣泛推行“政務超市”、“行政服務中心”等多種便民服務方式,將原有50多個服務類別梳理成五至七個大類,集中提供政務服務;在區縣和開發區推行“一站式服務”、“聯合辦公”和“套餐式服務”;在市級政府部門推行“統一窗口”服務。

    四是加快電子政務建設。建成政府門戶網站和各區縣局子網站,促進政務資訊共用;開通“市長電子信箱”和建立辦理制度,一年多來收到群眾來信近萬件,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結果;大力推進政府系統辦公自動化建設,已實現公文傳輸和處理的電子、紙質雙軌制運作。

    五是強化政務投訴監督機制。建立行政效能、外商投資、民營科技企業、私營和個體經濟四個投訴中心,以及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

    六是實行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將原先分散于多個部門的58項城市管理執法權統一集中到城市綜合執法局,使執法效率明顯提高。

    七是加強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加強公共財政建設,在做好“四個確保”工作的基礎上,提高城市低保標準、擴大覆蓋面;把就業再就業工作列為各級政府的重要任務,推動工作轉變,拓展就業空間,進一步加強困難人群的住房、醫療基本保障。

    羅志軍説,南京的這些做法,是從當地實際情況出發,摸索總結出來的。從這些措施實踐的情況看,政府機關的觀念、職能和作風發生明顯變化,一大批多年難以解決的問題得到了解決。去年人民群眾對機關作風的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8%以上,比上年提高10個百分點。現在,建設“服務型政府”已成為南京市政府管理的目標模式。

    新華網 200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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