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灼基委員:發展個體私營經濟 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作出新貢獻

    中共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鬥目標,激發了廣大人民群眾發展經濟的極大熱情。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發展個體和私營經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個體私營經濟具有強大實力和發展潛力

    個體、私營經濟是改革開放的産物。在傳統社會主義體制下,把公有制與私有制完全對立起來,實行公有制一統天下,私有制被作為社會主義的“異己力量”加以消滅。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支援和鼓勵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短短20多年裏,個體、私營經濟從無到有,從小到大,不斷增長,已經成為國民經濟中一支具有強大實力的經濟力量。2001年底,全國個體私營經濟戶數2641萬戶,註冊資本金21647億元,從業人員7473萬人,營業收入31131億元。在208萬戶私營企業中,戶均註冊資本90萬元,其中註冊資本1000萬元的有2.3萬戶,註冊資本1億元以上的有383戶,雇傭職工1000人以上的有337戶。

    個體、私營經濟具有強大的活力。由於它們産權明晰,運作靈活,能夠較充分地利用資金、技術、勞力、設備、市場等資源,生産效率較高,經濟效益較好,因而在市場競爭中優勢明顯,發展很快。過去10年,個體、私營經濟對全國GDP的貢獻率,從不到1%增加到20%以上,平均每年提高近2個百分點;個體私營經濟創造的GDP已佔全國GDP的30%,東部沿海部分城市達到60%。凡是個體、私營經濟發達的地區,經濟增長速度就較快,就業壓力就較輕,政府財政狀況也較好。2000年個體、私營企業納稅1177億元,佔全國工商稅收9.3%。在一些省市,個體、私營企業稅收已成為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例如,個體、私營經濟發達的浙江省溫州市,所交稅收已佔全市工商稅收的72%。

    個體私營經濟具有很大的發展潛力。一是經過20年的發展,企業素質有所提高,管理逐漸規範,規模逐漸擴大,技術不斷創新,為自身的發展創造了條件;二是國有經濟正在進行有進有退的調整,大部分國有企業將要逐步退出一些競爭性領域,為個體私營企業的發展提供廣泛的空間;三是加入WTO後,我國按照國際慣例給予外商投資企業以國民待遇的同時,也給予個體、私營企業在市場準入、籌資融資、稅收政策、進出口貿易等方面以“國民待遇”;四是我國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階段,本世紀頭20年,經濟將持續快速發展,全國經濟總量將翻兩番,每人平均國內生産總值也將大大增加,為包括個體私營企業在內的各類企業提供了十分廣闊的國內市場;五是我國加入WTO,為個體私營企業從事國際經濟活動擴大了活動空間,提高了經濟效益,並且使它們能夠更直接地利用國外先進技術,借鑒國外管理經驗,提高自己的技術、管理水準和市場競爭力。

    二、積極鼓勵和支援私營經濟發展

    為了發揮個體、私營經濟的作用,必須按照十六大的精神采取更加積極的措施。

    第一,毫不動搖地鼓勵和支援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必須明確認識到,個體、私營經濟和公有制經濟不是互相對立,而是統一于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進程中;國家不是把個體私營經濟作為社會主義經濟的補充而加以限制,而是鼓勵和支援其發展;不是一般的鼓勵和支援,而是不管遇到任何困難和阻力,都毫不動搖地支援。當前要落實十六大精神,加大支援的力度,把鼓勵和支援其發展貫徹到各項相關政策和體制之中,特別是要堅決克服實際存在的所有制歧視,在市場準入、上市籌資、銀行貸款、稅收政策、進出口貿易等方面,真正做到與公有制經濟平等對待、一視同仁。

    第二,完善保護私人財産的法律制度。在我國現行憲法中,規定“國家保護個體經濟、私營經濟的合法的權利和利益”,“國家保護公民合法的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産的所有權”。但這種保護制度還不夠完善,如果與《憲法》中對公有財産的保護加以比較,就可以看到對私有財産的保護力度差別很大。十六大明確提出了“兩個毫不動搖”,對鼓勵、支援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與鞏固同發展公有制經濟採取同樣“毫不動搖”的堅決態度;因而,也必須將保護私有財産與保護公有財産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這就要求:在《憲法》中明確規定,與公有財産一樣“私有財産神聖不可侵犯”,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財産,包括固定資産、金融資産和其他形式的一切合法財産;明確規定,像對待公有財産一樣,國家“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用任何手段侵佔或者破壞私有財産”;凡侵佔或者破壞私有財産的行為,與侵佔或者破壞公有財産的行為按同樣標準追究法律責任。

    第三,保護合法的非勞動收入。在社會主義社會,勞動收入是社會成員的主要收入。但也有部分社會成員,其收入全部或部分是非勞動收入,包括投資分紅、股票溢價、存款利息、租貸收入以及繼承遺産等。只要其來源是合法的,就要加以保護。個體、私營投資者除了獲得勞動收入外,還可能獲得投資收益,只要這種收益是合法的,不管數量多少,都要加以保護。這樣做,不僅可以充分利用各種資源,可以鼓勵貨幣轉化為資本,還可以防止資金外流,有利於非公經濟和社會生産力的發展。

    第四,提高個體戶和私營企業主的社會地位。長期以來,在傳統理論和觀念的束縛下,人們往往對個體戶和私營企業主“另眼看待”,認為私營企業主是“新生資産階級”、“剝削者”。這種看法必須改變。黨的十六大明確指出,個體戶和私營企業主等社會階層,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對於海內外各類投資者在我國建設中的創業活動部應該受到鼓勵。因而,必須尊重私營投資者的權益,在政治上、社會上對他們一視同仁,為他們創造幹事業的良好氛圍,鼓勵他們對社會作出貢獻。

    三、引導個體、私營經濟健康發展

    國家對個體、私營經濟,在鼓勵和支援的同時,也必須加以引導;個體、私營企業的投資者,必須加強自律、提高素質。

    第一,創新體制。雖然個體、私營企業是改革開放的産物,但不少規模較大的企業,體制上缺乏創新;或者實行家族式管理,或者重復國有企業的弊端,影響了企業的發展。因此,私營企業也需要進行體制創新,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提高管理水準。

    第二,技術創新。當前我國個體、私營企業技術水準不高,而加快技術進步,提高技術檔次,是市場競爭的需要。當然,技術創新必須從實際出發,不能盲目追求高、精、尖。

    第三,正當競爭。要樹立尊規守法、正當競爭的觀念,堅決杜絕行賄受賄、偷稅漏稅、坑蒙拐騙、欺行霸市、假冒偽劣等違法違規行為,建立良好的企業形象。

    第四,提高素質。企業要提高素質,投資者和管理者也要提高素質。隨著個體、私營經濟的發展,投資者和管理者素質已有了很大提高。但不可否認,相當部分的個體、私營企業主法制意識、市場意識、現代意識、金融意識、國際意識不強,有關知識不多,管理能力不高,需要加強學習,積累經驗,提高素質。

    第五,開拓市場。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積極參與經濟全球化進程,為個體、私營經濟提供了廣泛的發展空間。在對外經濟方面,我們不僅要請進來,而且要走出去。具備條件的私營企業不僅要把眼光盯著國內市場,而且要盯著國際市場,利用自身體制靈活的特點,抓住國際商機,加快發展,為國家經濟建設作出貢獻。

    中國網 2003年0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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