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多萬億元國有資産如何打理?--代表委員評説國資委成立

    我國國有資産達10多萬億元,涉及國有企業20多萬家。如何打理這筆與國內生産總值相當的資産,出席“兩會”的代表委員們對新設立的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寄予厚望。

    “邁好深化國企改革關鍵一步”

    “黨的十六大提出,國內生産總值到2020年力爭比2000年翻兩番。作為國民經濟的支柱,國有企業的擔子很重啊!成立國資委,標誌著深化國企改革邁出了關鍵一步。”全國政協委員、山東經濟學院教授郭松海説。

    “從國營企業到國有企業,再到強調國有資産的管理,每一次改革都是具有歷史意義的進步。”湖北省計委主任李宗柏代表説:“20多年來,國企改革始終是我國改革的中心環節,設立國資委是黨和國家審時度勢作出的又一項重大決策,必須依法有序推進,扎紮實實邁好這一步。”

    説起國資體制改革,湖北雙環化工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吳黨生代表另有一番感觸:“我國國有資産歸中央所有,地方政府沒有所有權,只有管理權。地方上要進行國有資産交易必須層層上報審批,成本高,效率低。以設立國資委為標誌的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正逢其時,從體制上解決了這一難題。”

    代表們認為,國資委成立後,明確只監管中央所屬企業的國有資産。地方所屬國有資産,由地方負責監管。這就明確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別行使對國有資産的出資人權利,將調動中央和地方的兩個積極性,對國有資産的保值增值十分有利。

    “目前國有企業的發展資金主要來源於國有商業銀行貸款,國企經營不善造成的損失轉嫁到銀行頭上,造成的不良貸款成為構成金融風險的主要隱患。“國資委的成立將加強國有資産管理,降低不良貸款比例,對化解金融風險同樣十分有利。”吳黨生代表説。

    “國有資産不能成為‘廉價的晚餐’”

    “有人把10多萬億元國有資産看作是‘最後的晚餐’,而且認為這頓晚餐相當便宜。這種現象值得我們倍加關注。”郭松海委員説,“以前曾經出現過一些地方政府出售中小企業、造成國有資産流失的問題,我們一定要防止出現國有資産大蛋糕被瓜分的現象。”

    一位民營企業家代表説,對於民營企業來説,十分關心將來一些需要出售的國有資産的定價標準,因為這直接關係到可能獲得的利潤空間。但作為一名人大代表,更關心定價標準會不會太低,會不會造成國有資産的流失。

    隨著國資委的成立和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的深化,中央與地方利益格局將進行一次大調整。作為地方政府,在國有資産管理中如何把握政策,這也是代表、委員十分關心的問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陳清泰委員説:“如果出資人機構權力掌握不當或缺乏監督,比如出現爭先‘一賣了之’,或對經營者半買半送等情況,就會造成國有資産的流失,對此,在改革中必須引起高度關注。”

    另外,一些代表、委員認為,既然國有資産從本質上講屬於全體人民,就必須讓人民擁有知情權,讓利益相關者擁有參與權。“如果一些國有資産及其交易的資訊,如總量、分佈、所有者等等,不向社會披露,很容易造成國有資産買賣、交易的‘暗箱操作’,防止國有資産流失將成為一句空話。”

    “政企分開是關鍵”

    “國有企業的問題説到底是國有資産的問題,政企不分説到底就是政資不分。因此,國企改革必須圍繞‘政企分開’這條主線來進行。”這是代表委員們的共識。

     陳清泰委員認為,在國資委管資産與管人、管事相結合原則下,出資人機構如繼續沿襲隸屬關係式的行政干預,成為“婆婆加老闆”,就會把企業管死,退回到改革原點。所以在改革中必須牢牢把握政企分開這個關節點。

    “要實現政企分開這個目標,政府行政管理權和國家的所有者身份就必須分離,否則國資改革有可能出現啟而不動的情況。”湖北省荊門市市長許克振代表説。

    如何保證國資委責任與權力的對稱性,也成為代表、委員們關注的問題。雲南省經貿委主任劉紹忠代表提出,國資委成立後,管轄權得到了整合,不僅要管理資産,還要管理人、管事,職責很大。這就需要建立一整套科學的考核評價體系,使這一機構的責任與權力統一起來,確保國有資産保值增值。

    “地方行使出資人職能時,還要注意保護不同投資人的利益。”許克振代表提出,在有中央投資的企業,中央投資的代表者應享受相應的權利,包括投資收益權、重大決策權與人事任免權。中央國有企業與在地方所投資的企業之間的關係,應當由公司法來規範。

    代表們還建議,國有資産管理體制改革牽涉面大,關係重大。在設立國有資産監督管理機構的同時,還應建立與之配套的有效的監督體系,通過法律、行政、社會等對國資監督管理機構進行監督,使國有資産管理走上健康有序的軌道。 (張曉松 賀勁松)

    

    新華社 200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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