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正德委員:採取切實措施解決高校畢業生就業難的問題

    高校擴招有利於拉動國內內需,帶動經濟的發展,並相對地緩解當年的就業市場壓力,起到“蓄水池”效應。從2002年起,擴招的高校畢業生開始走出校門,涌向就業市場。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將達到212.2萬人,比前一年增加67萬人,增幅達46.2%。四川省2002年高校畢業生5.6萬人,比上年增加1萬多人,2003年增加到9萬人,2004年13萬人,2005年16萬人。高校規模擴張,遠遠超過了經濟發展的速度,必然會與穩定的經濟發展對人才的需求産生劇烈的矛盾,從而給就業市場帶來了巨大衝擊。據悉,四川省有19個專業的畢業生2002年就業率為零,有的專業的就業率不到10%,特別是大專畢業生和高職畢業生的就業形勢更為嚴峻。而在高校擴招中,大專和高職佔50%以上,這些擴招的大專生生源,70%以上來自中小城市和農村。有些家庭為支援子女上學不惜八方告貸,負債纍纍,而今子女畢業卻無法就業,這裡潛伏著巨大的不穩定因素,關係到國家的政局穩定和經濟發展。由於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有的地方已發生一些學生鬧事現象:酗酒鬧事,醉臥街頭;哄鬧校園,影響教學;甚至上街遊行、靜坐,個別地區有的畢業生還採取過激行為。這一切必須引起我們的高度警惕與重視,應從多方面入手,儘快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畢業生就業率。

    一、改革不合理的勞動人事和戶籍管理制度

    真正意義上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畢業生就業市場能否建立,能否通過勞動力市場自主擇業,實現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現在還存在一些體制的滯後。如現行勞動人事制度仍是城鄉二元分割和所有制分割,城鎮勞動力和農村勞動力在就業制度上存在巨大差異。城鎮勞動力就業享有社會保障,農村勞動力雖然已完全市場化,但缺乏應有的社會保障。高校學生從考入大學起,便劃入城鎮範疇,若再回農村就業,就等於放棄了城鎮人口享有的就業保障,由此嚴重制約了大學生向農業和農村流動。所有制分割表現為,在國企或事業部門就業,就享有正常的晉級和身份積累,享受政府在住房、醫療、失業保險等方面的一系列社會保障。而在非國有經濟部門就業,檔案無著落,身份積累沒制度,社會保障沒有制度化。就業競爭的風險和壓力大,造成高校畢業生流向非國有部門的嚴重障礙。另外,城鎮戶口落戶的確認權僅授予有獨立人事權的國有單位,大量小型的國有單位和非國有經濟單位則不具有這種確認權。非國有單位要接收非本地戶口的畢業生就非常困難。2002年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切實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中已作了一些調整:“在國家政策規定範圍內,切實落實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省會及省會以下城市要取消進人指標、戶口指標等限制,以利於高校畢業生就業。”這些規定有利於畢業生到大城市就業,但還有待進一步制訂鼓勵畢業生到中小城鎮和農村就業的有效措施,必須儘快推行城鄉一體化。

    二、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

    目前高校畢業生就業市場化很不規範,主要表現是:市場需求主體對畢業生錄用的非標準性和人為性,缺乏科學的、嚴密的測評規範。一方面有些用人單位盲目崇拜學歷文憑,任意抬高門檻,一般勞動力可以勝任的工作也要招聘本科生、研究生,造成“知識浪費”;另一方面,本應由大學生擔任的工作卻又招聘一般勞動力去頂崗工作,造成相應的就業機會流失。同時,從市場需求主體看,仍然存在“所有制壁壘”,即國有經濟部門和公共部門可以無償獲得對專業技術人才的需求;而非國有部門,特別是私營經濟實體卻無權獲得對專業技術人才的無償需求。這一政策性限制,導致了需求主體的分割和不平等。

    三、重視高校畢業生正確就業觀的引導

    在就業市場上,常常發生一些需要人的單位畢業生不願意應聘,而畢業生積極擠搶的崗位又難以被選中,這使得本來就不協調的供需矛盾更加尖銳。原因在於畢業生的就業期望值偏高,甚至不切合實際。集中表現在:一是對地區的選擇,熱衷於大城市和沿海城市,不願去急需人才的中小城鎮和農村。二是對工資待遇的要求居高不下,存在脫離實際的要求。四川省某高校的調研報告代表了不少畢業生的擇業觀:願意去沿海城市的畢業生佔46.5%,願意在大城市工作的佔41.2%,願意去中小城市的佔23.6%,願意去農村的僅有6.6%;願意去國家機關的38.9%,願意去三資企業的佔43.9%,願意去中小企業的佔18.7%,願意去農業部門和鄉鎮的僅佔8.9%。選擇專業對口、便於施展自己才華與抱負的佔41.2%。選擇工資待遇優厚、不論什麼工種的佔78.6%,等等。高校畢業生擇業價值觀,以及較大的盲目性和理想主義傾向與市場需求錯位,帶來了就業的困難。因此應重視引導畢業生樹立正確就業觀。

    四、建立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

    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是一項思想性、政策性、業務性都很強的綜合性工作,它需要學校和社會有關方面的關心與支援。要盡可能充分發揮學校主渠道作用,建立畢業生就業服務體系,切實加強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使畢業生就業工作經常化和規範化。

    1.提高畢業生就業指導的品質。高校就業指導工作要由過去只注重就業安置和資訊提供,發展為注重職業技能培訓和輔助發展。指導範圍由擇業指導拓展為將事業、心理、學術三者融為一體的全面指導。指導基礎由依賴常識、直覺和經驗,上升到注重理論、研究、調查結合的專業化服務。指導的品質從內容和方法單一,向以學生為本的多元化服務轉變。指導的對象由只側重應屆畢業生轉為面向所有年級學生的分階段、分層次指導,多方向發展。

    2.逐步提倡職業生涯規劃指導。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不僅是幫助學生找到一個合適的工作崗位,更重要的是教會畢業生如何規劃好自己的職業生涯,開發人的潛能,調動人的工作積極性,提升人的生命品質。不能只限于擇業或者只限于職業生涯初期的指導,提倡全過程或完整的生涯規劃,進行做人、做事教育,強調終身學習。在高校中應逐漸承擔融學術、心理、事業和人生規劃為一體的整體教育,使就業指導不僅具有服務功能,更具有教育功能;不僅體現短期價值,更蘊含了人生的長期發展。

    3.就業指導工作要專業化。我國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還處於粗放型,面對畢業生群體而非深入到每一個求職者,指導形式和方法也比較單一和簡單化,這就影響就業指導的實際效果。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一支專職隊伍,使畢業生就業工作專業化、專家化,大大提高就業指導水準。同時,就業指導工作需廣泛動員校內外的力量參與,要聘請社會上人力資源和培訓的專門機構與資深人士參與學校就業輔導工作。有條件的學校還可探索“合作教育”新模式,即聯合一些知名企業,對學校的就業輔導進行投資,採取學校為企業潛在的未來員工培訓的做法。學生在學習期間抽出幾個時間段去合作企業,邊實習邊學習,這是學生、僱主、學校三方合作的一種新型的極富生命力的教育模式。

    五、各級政府應採取應急措施化解當前的就業壓力

    各級政府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儘快成立由政府主管領導牽頭,有關部門參加的領導協調機構,統籌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各級政府必須儘快制訂各種激勵政策,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鼓勵畢業生到基層,到邊遠地區去就業。有些地區對自願去條件艱苦地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定數量的物質獎勵、一次性獎金等,有的地區銀行還給予安家貸款扶持。另外,在人事制度上可鼓勵高校畢業生在基層鍛鍊一段時間後,選拔優秀人員充實到縣、區、鄉(鎮)各級政府部門,並擔任適當領導工作。同時要激勵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任教,既可吸納相當數量的畢業生,又能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品質。

    加大對現有勞動人事制度和戶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必須與高校畢業生就業制度相配套,從當前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的實際出發,儘快取消城鄉二元分割體制,實行城鄉一體化。或者制訂特殊政策,允許高校畢業生保留城鎮戶口回農村就業。非公有制單位接收高校畢業生要按國家相關規定,與就業畢業生簽訂勞動合同,辦理社會保險並繳納社會保險費,保障畢業生的合法權益。

    對暫時未能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應視為困難群體,與下崗工人同等地享受相關的就業優惠政策,各地應制訂一些具體政策措施,在就業安排中,注意優先解決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問題。

    要大力支援和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要簡化審批手續,並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給予積極扶持,銀行要在貸款方面給予大力支援。對於那些敢為人先的創業者,黨和政府要給予關懷與切實有效的幫助,扶持他們開工,促使其健康地發展。

    

    中國網 200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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