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第二宏觀判據是表達現代化進程“公平特徵”的倒U形曲線的軌跡

    第二宏觀判據認為,社會公平程度指數是否實現了在倒U形曲線上從左側向右側的轉移,是衡量現代化進程中體現公平能力(共同富裕)的又一明顯特徵。

    第二宏觀判據的內涵所表達的實質是,現代化進程中應當帶來人際公平、社會公平、區域公平及可持續發展的代際公平,即全面營造“合理分享社會財富、有權享受公共服務、獲得平等參與機會、建立全民公信機制”的現代化環境。“公平”因子如何在現代化進程中得到清晰的反映,並且建立與第一宏觀判據“動力”因子之間的相互關係,是對國家和地區的現代化程度做出進一步評定的重要判據。第二宏觀判據的總體要求是:社會貧富差異或區域貧富差異的程度,隨著每人平均財富的增長,也會呈現出開始時由左側逐漸增大,經過倒U形曲線頂點的臨界區後,又會隨著每人平均財富的繼續增長,逐漸進入右側並不斷下降的總體趨勢。第二宏觀判據的倒U形曲線,評判一個國家或地區是否在現代化進程中進入了良性狀態,其貧富差異指數至少已經越過了最高點的臨界區,進入到隨著每人平均財富的繼續增長,貧富差異逐漸縮小的總體範疇。如果仍然處於倒U形曲線的左側,即隨著每人平均財富的增加而其區域貧富差異仍在擴大時,從宏觀上判斷就不可能被認為是實現了現代化的目標。

    中國網 200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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