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不在參保地者如何辦退休?

    我的戶口不在北京,但在北京參加了社保,我以前在原來單位的繳費年限還能算嗎?請問我怎麼辦理退休手續?

    答: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對戶籍不在參保地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有關問題的復函》,參保人員因工作流動在不同地區參保的,不論戶籍在何地,其在最後參保地的個人實際繳費年限,與在其他地區工作的實際繳費年限與符合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應合併計算,作為享受基本養老金的條件。

    參保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其退休手續由其最後參保地的勞動保障部門負責辦理,並由最後參保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支付養老保險待遇。

    在非戶籍地參保的原行業統籌企業的職工,與原單位終止勞動合同並失業後,在實現再就業前,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保留其養老保險關係。在異地實現再就業的,原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手續,接受地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要及時為其接續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北京人才市場報 2002-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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