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下月起將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行新辦法

    記者從遼寧省民政廳了解到,從12月1日起,遼寧省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將實施新辦法。屆時,該省城市居民低保標准將告別一刀切,而對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高齡老人則按當地低保標準上浮一定比例發放保費。

    新《辦法》規定,凡在遼寧省行政區域內,持有非農業戶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每人平均收入和實際生活水準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城市困難居民,均可申請低保。其中,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指定贍養人、扶養人或撫養人的,按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全額享受;有一定收入的,按照家庭每人平均收入與當地低保標準的差額享受;有勞動能力、符合就業條件但暫未就業的,按照當地低保標準下浮一定比例享受,或者採取定額救助和糧油扶持的辦法予以保障。而優撫對象、重度殘疾人、高齡老年人,則按照當地低保標準上浮一定比例享受。

    新《辦法》鼓勵勞動自救。按規定,對就業年齡內有勞動能力但尚未就業的城市居民,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應當積極介紹其就業,組織公益性勞動;而無正當理由,經兩次介紹拒不就業或兩次不參加公益勞動的,不能享受低保。

    對低保工作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新《辦法》也作了詳細的規定,其中保障對象隱瞞、虛報家庭收入,偽造證明材料等以騙取享受低保待遇的,將給予批評警告,惡劣的處以罰款。

    據了解,作為全國社保工作的唯一試點省份,遼寧省今年以“應保盡保”為目標,開展了低保擴面工作,將30萬城鎮集體企業困難職工納入了保障範圍。截至到目前,該省已撥款5.8億元為154.3萬城市低保戶解決生活困難。

    新華網 2002年11月6日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