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議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草案)》3月5日以書面形式印發,提請代表審查。在“十一五”規劃綱要(草案)中,對體育事業提出了新要求。
《綱要(草案》在第四篇———加快發展服務業的第十七章:豐富消費性服務業的第六節“發展體育事業和體育産業”中指出,加強城鄉基層和各類學校體育設施建設,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提高全民特別是青少年的身體素質。保護髮展民族民間體育。深化體育改革,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體育事業和投資體育産業。規範發展體育健身、競賽表演、體育彩票、體育用品,以及多種形式的體育組織和經營實體。提高競技運動水準,辦好北京奧運會和廣州亞運會。
《綱要(草案》在第二篇———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第七章:培養新型農民的第三節“發展農村文化事業”中還特別指出,推動實施農民體育健身工程。開展“文明村鎮”和“文明戶”活動,引導農民形成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曹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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