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0~2003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進程

(節選) 

1、過去33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主要特點

(1)過去33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取得很大成績。首先,中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在上升。在1970~2003年期間,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值、最小值和平均值都在上升(表4-33),表明中國地區社會的絕對水準在提高。在2000~2003年期間,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地區差距在縮小。

其次,中國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出現波動。中國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出現下降,下降的時期分別為:最大值(1980~2000)、最小值(1990~2002)和平均值(1980~2000)。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下降表明與世界先進水準的差距擴大,社會現代化相對水準下降(表4-33)。

其三,中國地區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也在上升。在1980~2003年期間,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值從32分上升到52分,最小值從13分上升到20分,平均值從19分上升到28分。

其四,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階段在前進。1970年有17個地區處於傳統農業社會,15個地區進入第一次社會現代化。2003年中國大陸內地全部地區都進入第一次社會現代化,2003年北京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

(2)過去33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非常不平衡。在1970~2003年期間,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具有階段性和不平衡性(表4-34)。1970年到2003年,每年地區社會現代化的階段的差別都是很大的。

(3)21世紀初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是兩次社會現代化並存。在2000~2003年期間,中國香港、澳門、台灣和北京等地區先後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其他地區在推進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所以,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已經是兩次社會現代化都存在。

(4)過去23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地區差距在擴大(表4-33)。在1980~2000年期間,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極差從40分擴大到50分。在1980~2003年期間,地區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極差從19分擴大到32分。在1990~2003年期間,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極差從30分擴大到40分。這些數據表明,過去23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水準的地區差距在擴大。

(5)過去23年中國地區現代化的地區表現差別很大(表4-34)。在1980~2003年期間,排名上升幅度比較大的地區有:浙江、廣東、福建、山東和江蘇等。其中,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名,浙江等8個地區排名上升,北京和青海排名沒有變化,上海等19個地區排名下降;地區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名,廣東等8個地區排名上升,北京、天津和上海排名不變,四川等17個地區排名下降;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名,浙江等7個地區排名上升,天津、河北和四川排名不變,河南等19個地區排名下降。

(6)過去23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相對水準曾發生大面積下降。在過去23年裏,中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在持續提高,但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曾發生大面積下降,表明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絕對水準在持續提高,但相對水準曾發生大面積下降。

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反映地區社會現代化水準與當年世界先進水準的差距,即反映地區社會現代化的相對水準。在1980~2000年期間,中國大陸有25個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下降。在2000~2003年期間,全部31個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上升。20世紀後20年地區社會現代化的相對水準大面積下降現象,值得高度重視。

2、1970~2003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進程

(1)1970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水準

1970年中國地區現代化指標的統計數據不全,評價結果僅有參考意義。

首先,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總體水準。1970年中國有5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超過50分,香港和澳門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北京和上海處於成熟期,廣西等17個地區處於傳統農業社會。

其次,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前沿水準。1970年香港和澳門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北京和上海處於成熟期;上海、天津、北京、遼寧和黑龍江的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66、61、59、51和50分。它們代表了當時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前沿水準。

其三,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國際差距。1970年中國大陸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與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標準值的最大差距是82分,最小差距是49分,平均差距是66分。

其四,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社會現代化的地區差距。197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極差為48分,相對差距為4倍;中國大陸內地28個省級地區(不含京津滬),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差距為33分,相對差距為3倍。

其五,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197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前10名的地區是:上海、天津、北京、遼寧、黑龍江、吉林、廣東、山西、江蘇、河南;排後10名的地區是:浙江、江西、安徽、湖南、甘肅、新疆、貴州、四川、雲南、西藏。1970年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的前10名是:上海、北京、天津、黑龍江、遼寧、內蒙古、吉林、青海、寧夏、山西。

其六,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不平衡性。1970年香港和澳門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北京和上海處於成熟期,天津、遼寧和黑龍江等處於發展期,吉林等8個地區處於起步期,山東等17個地區處於傳統農業社會(表4-36)。中國台灣和重慶地區因社會數據不全沒有進行評價。中國大陸內地比較發達地區的地理分佈是:東北、華北、華東和西北。

(2)1980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水準

首先,總體水準。1980年,香港和澳門基本完成第一次社會現代化,北京等7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超過50分;香港和澳門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北京、天津和上海處於成熟期,遼寧、吉林和黑龍江處於發展期,雲南等9個地區處於傳統農業社會。根據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分組,澳門、香港、上海、北京和天津已經達到中等發達社會水準,遼寧等7個地區已經達到初等發達社會水準,江蘇等19個地區屬於欠發達社會水準。

其次,前沿水準。1980年,香港和澳門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北京、天津和上海處於成熟期;香港、北京、上海、天津和遼寧的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99、67、66、62和56分,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44、32、31、28和26分,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55、49、48、44和37分。它們代表了當時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前沿水準。

其三,國際差距。198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與標準值的最大差距是78分,最小差距是33分,平均差距是54分。198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與世界先進水準的最大差距是86分,最小差距是51分,平均差距是73分。

其四,國內差距。198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差距為40分,相對差距為3倍;中國大陸內地28個省級地區(不含京津滬),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差距為29分,相對差距為2倍。198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差距為35分,相對差距為4倍;中國大陸內地28個省級地區(不含京津滬),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差距為24分,相對差距為3倍。

其五,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社會現代化的追趕。1980年與1970年相比,中國大陸內地全部地區的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和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都上升。

其六,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198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中,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前10名的地區是:北京、上海、天津、遼寧、吉林、黑龍江、山西、內蒙古、河北、湖北;排後10名的地區是:湖南、河南、浙江、福建、廣西、安徽、四川、貴州、雲南、西藏。

其七,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198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中,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名前10位的地區是:北京、上海、天津、遼寧、黑龍江、山西、吉林、新疆、河北、寧夏,排名後10位的地區是:湖南、廣東、四川、福建、安徽、江西、貴州、雲南、廣西、甘肅。由於中國地區尚未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這種評價僅供參考。

其八,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198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中,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名前10位的地區依次是:上海、北京、天津、遼寧、黑龍江、吉林、山西、內蒙古、新疆、青海;排名後10位的地區是:福建、雲南、四川、浙江、安徽、貴州、山東、廣西、河南、西藏。

其九,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不平衡性。社會現代化進程的不平衡。1980年,香港和澳門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北京、天津和上海處於成熟期,遼寧、吉林和黑龍江處於發展期,山西等15個地區處於起步期。雲南等9個地區處於傳統農業社會。1980年社會現代化地理分佈不平衡。除北京、天津和上海外,中國大陸內地比較發達地區的地理分佈是:東北、華北和西北;比較不發達地區的地理分佈是:西南、東部和中部。

(3)1990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水準

首先,總體水準。1990年,香港和台灣已經完成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澳門、上海和北京的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超過80分。1990年,香港、澳門、台灣和北京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上海、天津和遼寧處於成熟期,雲南和西藏處於傳統農業社會。根據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分組,香港、澳門、台灣、北京、上海和天津已經達到中等發達社會水準,遼寧、黑龍江和吉林達到初等發達社會水準,江蘇等24個地區是欠發達社會水準。

其次,前沿水準。1990年,香港、澳門、台灣和北京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上海、天津和遼寧處於成熟期;香港、澳門、台灣、北京、天津、上海和遼寧的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100、94、100、84、78、84和66分,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48、41、44、37、31、37和27分,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63、66、61、48、43、48和35分。它們代表了當時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前沿水準。

其三,國際差距。199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與標準值的最大差距是65分,最小差距是16分,平均差距是43分;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與世界先進水準的最大差距是57分,最小差距是33分,平均差距是47分;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與世界先進水準的最大差距是82分,最小差距是52分,平均差距是74分。

其四,國內差距。199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差距為48分,相對差距為2倍;中國大陸內地28個省級地區(不含京津滬),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差距為31分,相對差距為2倍。199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差距為30分,相對差距為3倍;中國大陸內地28個省級地區(不含京津滬),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差距為17分,相對差距為2倍。

其五,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社會現代化的追趕。1990年與1980年相比,中國有4個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上升,它們是浙江、廣東、山東和西藏;有24個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下降,下降幅度較大地區有:青海、陜西、黑龍江、吉林、內蒙古、甘肅和雲南等。

其六,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199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中,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前10名的地區是:北京、上海、天津、遼寧、吉林、黑龍江、廣東、山西、浙江、寧夏;排後10名的地區是:青海、湖南、河南、安徽、江西、廣西、四川、貴州、雲南、西藏。

其七,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199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中,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名前10位的地區是:上海、北京、天津、遼寧、浙江、江蘇、廣東、黑龍江、吉林、山西;排名後10位的地區是:安徽、四川、甘肅、江西、廣西、青海、河南、雲南、貴州、西藏。由於中國大陸內地地區尚沒有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這種評價僅供參考。

其八,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199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中,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名前10位的地區是:上海、北京、天津、遼寧、黑龍江、吉林、新疆、山西、內蒙古、江蘇;排名後10位的地區是:甘肅、四川、福建、江西、湖南、雲南、貴州、河南、安徽、廣西。

其九,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不平衡性。社會現代化進程的不平衡。1990年,香港、澳門、台灣和北京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上海、天津和遼寧處於成熟期,浙江等8個地區處於發展期,陜西等17個地區處於起步期,雲南和西藏處於傳統農業社會。1990年社會現代化的地理分佈不平衡。中國大陸內地比較發達地區的地理分佈是:東北、華北和華東;比較不發達地區的地理分佈是:西南和中部。

(4)2000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水準

首先,總體水準。2000年,香港、澳門和台灣已經完成第一次社會現代化(儘管香港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為98分);上海、北京和天津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超過90分,已經基本實現第一次社會現代化;其他地區的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都超過40分。2000年,香港、澳門和台灣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北京、天津和上海等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中國大陸內地全部地區進入第一次社會現代化軌道。根據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分組,香港、澳門、台灣、北京、上海和天津已經達到中等發達社會水準,其他地區都屬於欠發達社會水準,但均超過低收入國家平均水準。

其次,前沿水準。2000年,香港、澳門和台灣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的起步期,北京、天津和上海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北京、上海、天津、遼寧和浙江的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94、91、91、81和80分,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38、36、28、25和27分,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47、43、35、28和25分。它們代表了當時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前沿水準。

其三,國際差距。200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與標準值的最大差距是65分,最小差距是16分,平均差距是43分;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與世界先進水準的最大差距是74分,最小差距是53分,平均差距是69分;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與世界先進水準的最大差距是85分,最小差距是53分,平均差距是78分。

其四,國內差距。200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極差為50分,相對差距為2倍;中國大陸內地28個省級地區(不含京津滬),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差距為37分,相對差距為2倍。200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極差為31分,相對差距為3倍;中國大陸內地28個省級地區(不含京津滬),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差距為13分,相對差距為2倍。

其五,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社會現代化的追趕。2000年與1990年相比,中國大陸內地全部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上升;但是,只有浙江和福建等2個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上升,其他28個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下降,與世界先進水準的差距擴大。

其六,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200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中,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前10名的地區是:北京、上海、天津、遼寧、浙江、廣東、黑龍江、江蘇、吉林、寧夏;排後10名的地區是:海南、廣西、安徽、河南、甘肅、四川、江西、貴州、雲南、西藏。

其七,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200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中,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前10名的地區是:北京、上海、天津、浙江、遼寧、江蘇、福建、廣東、黑龍江、山東,排後10名的地區是:寧夏、四川、海南、廣西、青海、河南、甘肅、雲南、西藏、貴州。由於中國大陸內地尚沒有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這種評價僅供參考。

其八,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200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中,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前10名的地區是:北京、上海、天津、遼寧、浙江、黑龍江、吉林、廣東、江蘇、內蒙古;排後10名的地區是:湖南、四川、甘肅、安徽、廣西、西藏、江西、雲南、河南、貴州。

其九,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不平衡性。2000年,香港、澳門和台灣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的起步期,北京、天津和上海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遼寧、黑龍江和廣東等3個地區處於成熟期,浙江等16個地區處於發展期,雲南等9個地區處於起步期(表4-37)。2000年中國大陸內地全部31個地區都進入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發展軌道,儘管有些地區的農村仍然是傳統農業社會。2000年社會現代化的地理分佈不平衡。中國大陸內地比較發達地區的地理分佈是:東北、華北和華東;比較不發達地區的地理分佈是:西南和中部。

(5)2001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水準

首先,總體水準。2001年,中國香港處於社會發達水準,香港、澳門和台灣已經完成第一次社會現代化;上海、北京和天津的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超過90分,基本實現第一次社會現代化;其他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都超過40分。2001年,香港、澳門和台灣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北京等3個地區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遼寧等3個地區處於成熟期,其他地區分別處於發展期或起步期。根據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分組,香港、澳門、台灣、北京、天津和上海達到中等發達社會水準,遼寧達到初等發達社會水準,其他地區都屬於欠發達社會水準,但高於低收入國家平均水準。

其次,前沿水準。2001年,香港、澳門和台灣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的發展期,北京、天津和上海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遼寧、黑龍江和廣東處於成熟期。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廣東和遼寧的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96、91、92、83、83和82分,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44、43、33、30、27和27分,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52、49、39、27、27和30分。它們代表了當時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前沿水準。

其三,國際差距。2001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與標準值的最大差距是53分,最小差距是5分,平均差距是27分;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與世界先進水準的最大差距是88分,最小差距是54分,平均差距是81分。

其四,國內差距。2001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極差為52分,相對差距為6.3倍;中國大陸內地28個省級地區(不含京津滬),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差距為26分,相對差距為3.6倍。2001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極差為31分,相對差距為3.9倍;中國大陸內地28個省級地區(不含京津滬),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差距為11分,相對差距為2倍。

其五,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社會現代化的追趕。2001年與2000年相比,中國大陸內地全部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上升,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上升,表明地區社會現代化的絕對水準和相對水準的提高。

其六,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2001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中,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前10名的地區是: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廣東、遼寧、黑龍江、江蘇、吉林、福建;排後10名的地區是:湖南、河南、四川、安徽、廣西、江西、甘肅、雲南、貴州、西藏。

其七,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2001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中,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前10名的地區是:北京、北京、上海、天津、浙江、遼寧、廣東、江蘇、福建、黑龍江、吉林,排後10名的地區是:湖南、海南、青海、安徽、廣西、甘肅、河南、雲南、貴州、西藏。由於中國大陸內地地區尚沒有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這種評價僅供參考。

其八,中國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2001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中,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前10名的地區是:北京、上海、天津、遼寧、浙江、廣東、黑龍江、吉林、江蘇、山西;排後10名的地區是:湖南、四川、甘肅、西藏、江西、安徽、廣西、雲南、河南、貴州。

其九,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不平衡性。2001年,香港、澳門和台灣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的起步期,北京、天津和上海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遼寧、黑龍江和廣東等3個地區處於成熟期,浙江等16個地區處於發展期,雲南等9個地區處於起步期。2001年中國大陸內地全部31個地區都進入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發展軌道,儘管有些地區的農村仍然是傳統農業社會。2001年中國大陸內地比較發達地區主要分佈在東北、華北和華東,比較落後地區主要分佈在西南和中部。

(6)2002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水準

首先,總體水準。2002年,香港、澳門和台灣已經完成第一次社會現代化;上海、北京和天津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超過90分,已經基本實現第一次社會現代化;其他地區的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都超過50分。2002年,香港、澳門和台灣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北京、天津和上海等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中國大陸內地全部地區進入第一次社會現代化軌道。根據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分組,香港、澳門、台灣、北京、天津和上海達到中等發達社會水準,遼寧和浙江達到初等發達社會水準,其他地區都屬於欠發達社會水準,但高於低收入國家平均水準。

其次,前沿水準。2002年,澳門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的發展期,香港和台灣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的起步期,北京、天津和上海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北京、上海、天津、浙江、遼寧和廣東的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96、91、92、85、84和86分,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49、49、37、33、29和30分,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分別為55、53、41、30、31和28分。它們代表了當時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前沿水準。

其三,國際差距。2002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與標準值的最大差距是45分,最小差距是4分,平均差距是25分;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與世界先進水準的最大差距是82分,最小差距是48分,平均差距是71分;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與世界先進水準的最大差距是85分,最小差距是45分,平均差距是75分。

其四,國內差距。200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極差為41分,相對差距為2倍;中國大陸內地28個省級地區(不含京津滬),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差距為31分,相對差距為2倍。2000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極差為40分,相對差距為4倍;中國大陸內地28個省級地區(不含京津滬),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的最大差距為16分,相對差距為2倍。

其五,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社會現代化的追趕。2002年與2001年相比,中國大陸內地全部31個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上升,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上升,表明地區社會現代化的絕對水準和相對水準的提高。

其六,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2002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中,第一次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前10名的地區是:北京、天津、上海、廣東、浙江、遼寧、江蘇、黑龍江、福建、吉林;排後10名的地區是:湖南、河南、安徽、四川、甘肅、廣西、江西、雲南、貴州、西藏。

其七,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2002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中,第二次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前10名的地區是: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廣東、江蘇、遼寧、福建、黑龍江、吉林,排後10名的地區是:青海、湖南、海南、安徽、寧夏、廣西、河南、甘肅、雲南、貴州。由於中國大陸內地尚沒有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這種評價僅供參考。

其八,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2002年,中國大陸內地31個地區中,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排前10名的地區是:北京、上海、天津、遼寧、浙江、廣東、吉林、黑龍江、江蘇、山西;排後10名的地區是:四川、湖南、甘肅、江西、西藏、安徽、雲南、河南、廣西、貴州。

其九,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不平衡性。2002年,澳門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的發展期,香港和台灣進入第二次社會現代化的起步期,北京、天津和上海處於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過渡期;浙江、遼寧、黑龍江和廣東等4個地區處於成熟期,江蘇等17個地區處於發展期,雲南等7個地區處於起步期。2002年中國大陸內地全部31個地區都進入第一次社會現代化的發展軌道,儘管有些地區的農村仍然是傳統農業社會。2002年社會現代化的地理分佈不平衡。中國大陸內地比較發達地區的地理分佈是:東北、華北和華東;比較不發達地區的地理分佈是:西南和中部。

2003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水準,前面已經有分析,這裡不重復。

分析結果顯示,過去33年中國地區社會現代化的成績是明顯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例如,1980~2003年期間地區綜合社會現代化指數的大面積下降、社會現代化相對水準下降等。中國大陸內地地區社會現代化水準的地理分佈發生了變化,在1970~1990年期間,比較發達地區主要分佈在東北、華北、西北和華東,比較落後地區主要分佈在西南、東部和中部;在2000~2003年期間,比較發達地區主要分佈在東北、華北和華東,比較落後地區主要分佈在西南、西北和中部。西北和東北地區相對下降,華東和華南地區相對上升。(摘自中國科學院中國現代化研究中心中國現代化戰略研究課題組《中國現代化報告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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