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8日電 全國政協委員汪紀戎8日在全國政協十屆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上,代表無黨派人士界委員發言時指出,應儘快完善生態補償機制,構建環境友好型社會。
汪紀戎説,由於生態保護者一般不能從市場上自動獲得經濟效益和補償,生態保護受益區的經濟發展又未考慮應承擔的環境成本,導致“環境無價、資源低價、商品高價”,助長了資源開發者把開發造成的生態破壞的外部不經濟性轉嫁給社會和環境。而經濟欠發達、貧富差距大、財富分配不公,又激化了社會矛盾,惡化了環境問題的人文社會背景。
汪紀戎指出,建立並完善生態補償機制,健全生態補償政策,國家才能在優化開發、重點開發區與限制開發、禁止開發區之間進行平衡和調整,才能通過公益補償機制尋求東部經濟資本和西部生態資本的平衡,實現東西部人民生態保護惠益的平衡。這也是實現社會公平、和諧的重要基礎。
汪紀戎建議,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誰受益、誰補償”的責任原則,政府主導、市場推進的組織原則,從點到面、先易後難的操作原則,廣泛參與、因地制宜的實施原則,建立中國生態補償整體框架。 汪紀戎建議,調高中央財政轉移支付直接用於生態保護的比例,對西部輸出的資源、能源徵收生態補償費,設立西部生態補償專項基金,重點用於補助資源、能源開發後的生態修復。儘快開展生態補償試點,修改環保法,並在民法和物權法中作出明確規定,在全社會樹立“環境有價、資源有價、生態功能有價”的觀念。 (記者 鄔煥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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