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遼寧省監察廳副廳長梅冬日前表示,社會上一些弱勢群體,由於沒有醫療保險或保障水準低,不能得到有效的醫療救助,其健康和生命正在受到嚴重威脅。他們經常通過媒體向社會呼籲或通過民政機構得到捐贈和資助,這雖然是一種有效的方法,但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途徑。“國家應儘快建立醫療救助體系,解決那些患有嚴重疾病,但因貧困不能得到及時有效治療的人的醫療保障問題。”
梅冬委員建議首先要建立國家醫療救助機構。負責制定醫療救助相關政策和制定資金支付程式等規定,負責資金管理和使用。這一機構可設在醫療衛生主管部門。其次,確定醫療救助資金來源。各級政府在每年財政預算中列出一定數量的資金用於醫療救助,各級紅十字會和慈善機構每年向社會專門募集醫療救助資金。各級組織、單位和企業、以及公民個人通過各種形式隨時向國家醫療救助機構捐贈資金用於醫療救助。海外華人華僑、國外企業和組織以及國際友人的捐贈也是重要的資金來源。此外,還要明確醫療單位的責任。通過立法明確各醫療單位在醫療救助過程中的責任,主要包括:對危重病人先行救治,再按程式申請醫療救助資金;對符合醫療救助條件的,應該減免醫療費用,免除掛號費、床位費等。
梅冬委員還提出我國政府和相關機構應與國際社會中的醫療機構和慈善組織建立廣泛聯繫和合作,在資金和醫療資源,特別是在救治先天性心臟病患兒、老年性白內障以及冠心病患者等方面爭取更大的支援與幫助。(記者于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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