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化要以城鄉統籌發展為主線

(節選)

關於城市化道路問題,理論界最有代表性的觀點有四種:一是從城市和城市體系的空間佈局角度,把城市化道路劃分成“集中型”和“分散型”兩種;二是從城市發展的動力機制角度,把城市化道路劃分成“政府主導型”、“市場主導型”以及“政府與市場結合型”等三種;三是從城市化與工業化的依存關係角度,把城市化道路劃分成“同步型”、“過度型”和“滯後型”等三種;四是從城市的發展規模角度,把城市化道路劃分為“大城市主導”、“中等城市主導”、“小城鎮主導”和“大中小城市結合”等幾種。以上觀點,因為著眼的角度各不相同,對城市化道路問題的論述也是眾説紛紜,最終結論也難免莫衷一是。但仔細研究一下,不難發現上述四組觀點之間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即無一例外地都是以城市為中心,從而不可避免地陷入了以城市發展論城市化道路的窠臼,這有悖于城市化的本源意義。

從人類發展史的視角看,城市化作為人類文明演進的一個過程,是指傳統的農村文明向現代的城市文明的變遷過程。這意味著,在城市化進程中,社會的生産方式和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質的變化,人類社會的文明形態也實現了“驚險的一躍”。城市化作為人類社會發展的客觀趨勢,任何國家和地區都必然要經歷這個向著人類高級文明形態演進的歷史過程;同時,城市化作為人類社會發展的共同規律,在人類文明的發展史上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許多國家和地區都不失時機地把城市化作為一種有力的杠桿,推動經濟的迅速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

必須認識到,在不同的發展階段,城市化的側重點是不同的。在城市化啟動和快速發展時期,城市對人口、産業的吸引和集聚作用處於主導地位;之後,是以城市對鄉村的擴散和輻射作用為主;而在城市化的平穩發展階段,人口和産業在城市與鄉村之間的轉移則處於一種均衡狀態。這是世界城市化進程中所表現出的一種客觀規律。所以,在充分認識這一客觀規律的基礎上,動態地把握好城市與鄉村的關係,把城市和鄉村一起納入城市化的範疇,把兩者的統籌發展作為城市化的一條主線,才符合本源意義上的城市化含義,才能推進人類社會的全面進步。

(一)走城鄉統籌發展的城市化道路的必然性

一個國家或地區選擇什麼樣的城市化道路,既要受其資源、地理環境的制約,又要受其歷史、人文環境的約束,更要受其生産力水準的制約。現階段我國要走城鄉統籌的城市化道路,是由我國特有的歷史人文環境、現實國情和特定的發展目標所共同決定的。

1、城鄉二元分割的體制環境,是選擇城鄉統籌發展的城市化道路的歷史前提

城鄉分離,城鄉分治,自古有之。我國早在西周時期,就出現“國”、“野”之分,“國”即“城”裏住的是周族的貴族及與之有宗法血統的平民,而“野”即城外及廣大的農村住的是其他族群和農民。在幾千年封建社會的演進中,城鄉分割的體制進一步強化。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以來,相繼建立了以二元戶籍制度為核心,包括糧食供應制度、副食品與燃料供給制度、教育制度、就業制度、醫療制度、養老保險制度、勞動保護制度、人才制度、兵役制度、婚姻制度、生育制度等在內的城鄉分割體制,至今難以打破。其中,城鄉二元戶籍制度最為典型。以1958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為標誌,國家把人口硬性地劃分為城鎮人口和農村人口,並嚴格限制勞動力的自由流動。1975年修改憲法時,正式從憲法文本中取消了有關遷徙自由的規定。改革開放後,隨著二元戶籍制度弊端的日益暴露,1984年國務院發佈《允許農民進入小城鎮落戶的決定》,第一次放鬆了農村人口進入城市的限制;1997年國務院批轉了公安部《關於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的試點方案》;1998年國務院再次批轉公安部《關於當前戶籍管理中幾個突出問題的意見》,標誌著我國戶籍制度改革已正式啟動。但是,以上這些改革,只是在原有的二元戶籍制度上的修修補補,並沒有觸及戶籍制度的根本,幾次修改憲法,有關遷徙自由的規定都沒有予以恢復。可見城鄉分割的二元體制,源遠流長,積重難返。

目前,我國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擴大,城鄉社會發展差距懸殊,其深刻根源仍在於城鄉二元體制;還有城市化進程之緩慢,工業化提升之艱難,其癥結也在於城鄉二元結構。如果對此至今缺乏足夠認識,或者不敢正視,繼續沿著城鄉分割的軌道走下去,那麼,從“行政主導型的二元結構”——因人為制度將城鄉人口和經濟社會生活分割為兩個互相隔離的空間聚落,就會慢慢轉向“市場主導型的二元結構”——因城鄉差別懸殊城鄉經濟社會活動無法在市場機製作用下實現雙向交流而成為兩個互相隔離的世界。

2、城鄉建設中的兩種片面傾向,是選擇城鄉統籌發展的城市化道路的現實基礎

我國城鄉分割、城鄉分離的現象,有其深遠的國際學術背景。20世紀70年代以前,國際學術界關於“發展”的論著,都是把城市和鄉村分離開來研究。其中,西方城市發展觀和增長極理論佔據主流地位;而少數激進派學者卻主張鄉村內源式發展和有選擇性的空間封閉式發展。上述理論範式分別代表了各執一端的城市發展觀和農村發展觀。

緣於此,始建於50年代的國民經濟體系人為地被劃分成城市和鄉村兩大空間經濟體,各自為政,各行其是。時至今日,城市化的浪潮已席捲中華大地,這種“兩分法”的遺毒仍有廣泛影響,最典型的就是城市化進程中出現了“城建派”和“鄉村派”。“城建派”把城市化簡單地等同於城市的規劃、建設、管理,認為城市化就是城市規模的擴大、城市數量的增加、城市建設的現代化,於是迫不急待地進行“圈地運動”,大搞“造城運動”,忙於城市的綠化、亮化、美化工程。結果,許多城市不顧條件,貪大求洋,小城市要變中,中等城市要變大,大城市要特大,特大城市要國際化;盲目追求大馬路、大廣場、大草坪,追求高層、超高層建築。去年國家查處的一系列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案件,與城市的盲目擴張運動不無關係。城市建設中之所以會出現這麼多問題,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在城市化普遍“提速”的時代背景下,許多地方政府抓不住城市化的真諦,抓不住城市化這一變革農業生産方式的牛鼻子,撇開農村孤立地發展城市所致。“鄉村派”則在農村大搞所謂的“農業農村現代化”,提出以小城鎮發展為主要內容的“鄉村城市化”戰略。其結果是“村村點火、戶戶冒煙”地發展鄉鎮企業,必然造成嚴重的生態環境污染;“村村象鎮、鎮鎮似村”地進行村鎮建設,不可避免地造成了大量土地資源的浪費;“家家務工、人人姓農”,農村人口並沒有真正地實現城市化。在整個20世紀80年代,直至90年代前半期,浙江走的就是一條典型的“農村工業化”和“鄉村城市化”道路,這有其一定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但存在的弊端大家也有目共睹,有人戲稱這是城市化進程中的“農村病”或“鄉土病”。

城市化作為生産力發展所引起的改變人類生産方式、生活方式的空間過程,是一個涵蓋城市和鄉村兩大地域空間的轉型過程。在我國仍然沿襲城鄉二元體制的背景下,城市化還肩負體制改革層面上突破城鄉二元分割、協調城鄉發展的歷史使命。城市化進程中的這兩種片面傾向,都是在原有的體制框架下,忽視了城鄉聯繫問題,孤立地進行城市和鄉村建設。實踐證明,這樣的城市化道路不可能坦蕩徑直,也不符合城市化戰略提出的初衷。在實踐存在嚴重偏差的情況下,走城鄉統籌發展的城市化道路,顯得尤其必要。

3、城鄉一體化的未來發展目標,是選擇城鄉統籌城市化道路的理想導向

城市化作為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的過程,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這個過程的直接表現就是作為現代人類理想生存空間和主要活動場所的城市,在經濟、社會、文化等方面的不斷發展。即便是在大多數的農村人口已經轉變為城市人口以後,城市化的過程仍將繼續。這時,農村與城市的收入水準和生活品質已經相差不大,人口在農村與城市間的轉移已趨於均衡狀態,城市化進入高級階段,即城鄉一體化階段。

目前,理論界對城鄉一體化的認識還存在較大的偏差,在實踐中也容易陷入城鄉均衡發展和資源分散配置的誤區。針對不少地區出現的城市極化效應遠大於擴散效應,城市的過度集聚和鄉村的相對不景氣,城市發展以犧牲鄉村發展為代價等不協調現象,有人提出,搞城鄉一體化就是城市和鄉村要一視同仁,推行齊頭並進的城鄉均衡發展政策。這實際上違反了城市化發展的客觀規律。城市化是一個社會經濟因素的聚集過程,其本質是一種集聚發展模式。正是城市化過程中資源和要素集聚配置所帶來的高效率,推動人類社會迅速向前發展。即便是城市化進入了城鄉一體化的高級發展階段,卻仍然受資源集中、集約配置這一客觀規律的支配。人為強制性地分散或均衡地配置資源是違反客觀規律的。

城鄉一體化也是城市化發展的目標,是城市化進程中城鄉經濟-社會-文化-生態複合系統發展到一種理想狀態,也就是城鄉之間形成了一種相互依託、協調發展和共同繁榮的新型城鄉關係。有人認為城鄉一體化就是要消除城鄉差別,最終達到城鄉的絕對融合。這實際上把城鄉一體化引向了城鄉一樣化。城市化的實質是鄉村和城市居民共同創造、平等分享人類共有的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態文明,並非使所有的鄉村變為城市。進入城鄉一體化階段,鄉村的小農生産方式已向社會化大生産轉變,已實現農業生産工業化、農場經營企業化,農村的基礎設施非常完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不大,農村居民能夠平等地享受城市文明。但是,城市和鄉村作為一種非均質的地域經濟空間,在發展過程中受各自特定的自然、經濟、社會、歷史等條件制約,其産業發展、功能形態以及生活習俗都有各自不同的特色,從這一層面看,城市和鄉村仍然是兩個異質性系統,而不是一種城市性和農村性均勻分佈的“灰色區域”,更不是一種“城中有村、村中有城”的空間聚落形式。

城鄉“一體化”發展,是指城鄉雖處於不同空間但總體上基於同一基本經濟社會體制的發展。城鄉一體化就是謀求一種城鄉基於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一體”的發展體制,探求一種權益平等的組織結構,在遵循城鄉經濟發展差別性和互補性的基礎上,促進城鄉要素的優化配置,提高城鄉發展的協同度、融合度。要實現這一理想目標,必須在城鄉統籌發展思想的指導下,賦予城市和鄉村兩大空間經濟主體以平等的地位,使城鄉之間通過資源和要素的自由流動,相互協作,優勢互補,實現城鄉經濟、社會、文化的可持續發展。

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全國各地通過制定《城鄉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和涉及城鄉空間佈局、交通設施建設、産業發展、勞動就業與社會保障、社會發展、生態環境建設與保護、教育、資訊等方面一體化的專題規劃,在統籌城鄉發展、推進城鄉一體化方面開展了一些積極的探索。

(二)統籌發展觀下城鄉關係的處理原則及現實舉措

在我國城鄉二元結構偏差相對嚴重的背景下,消除由城鄉二元體制所造成的“經濟不自由因素”,形成並擴大城鄉互動發展的“經濟自由”,顯得至關重要。所以,當務之急是要根據統籌城鄉發展的根本要求,加大體制創新力度,破除舊體制下失衡、矛盾的城鄉關係,建立新型的、符合城鄉統籌發展觀的城鄉關係。

在創新體制、建設新型城鄉關係中,要堅持四個原則:一是平等原則,即要確保城鄉地位的平等性。城市和鄉村只是地域上的不同,城鄉居民只有分工上的差異,而不存在社會地位上的高低,公民待遇上的優劣。因而走城鄉統籌的城市化道路,必須取消城鄉間長期存在的種種不平等,保障城鄉居民一律享受國民待遇,擁有平等的權利、義務和發展機會,使城市和鄉村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發展。二是開放原則,即要確保城鄉資源的開放性。城鄉統籌發展,有賴於城鄉資源的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走城鄉統籌的城市化道路,必將致力於打破城鄉界限、消除城鄉分割,推動城鄉勞動力自由遷徙,各種資源要素自由流動,最終實現資源要素在城鄉更廣闊的空間範圍內優化配置。三是互補原則,即要確保城鄉産業發展的互補性。城鄉作為兩個不同空間的經濟體,由於先天自然稟賦及後天經濟社會傳統不同形成的差異,具有各自資源的相對優勢。根據城鄉優勢互補原則,從城鄉兩個層次統籌考慮産業結構和地域結構,形成既有分工又有聯繫,優勢疊加、劣勢互補、産業協調的區域綜合經濟體。四是協調原則,即要確保城鄉發展的協調性。在堅持城鄉平等地位的基礎上,通過城鄉開放互通,互補互促機制的作用,協調好城鄉産業關係、城鄉資源流動和配置關係、城鄉居民權利義務關係、城鄉社會事業發展關係,努力縮小城鄉差距、農民與市民的差距,實現城鄉共同進步。

在以上四大原則的指導下,重點改革現存的不利於城鄉統籌發展的戶籍制度、土地徵用制度、金融制度、農業稅制、公共品供給制度等。保證農民能平等地擁有財産、教育、就業、社會保障和個人發展等方面的權利;保證農村能及時地擁有基礎設施建設、公共品投入等方面的發展;保證農業能公正地擁有市場準入、財政支援、信貸服務等發展機會。

從政府的具體舉措來看,當前工作重點是從體制創新出發,加強實施四個一體化建設:

1、城鄉空間一體化

實現城鄉空間一體化,主要從兩個層面的工作著手。

首先是加強城鄉空間佈局的總體規劃。將城市中心組團與周圍鄉鎮及鄉村居民點作為一個整體,統一編制城鄉産業發展、土地利用、城市人口、基礎設施、生態環境等專項規劃,最終建立一個城鄉相互配套、銜接,管理有序、落實到位的規劃體系。針對浙江實際,重點是深化《浙江省區域發展規劃》,在此引領下完善各專項規劃和佈局規劃,並研究制定《浙江省規劃管理條例》,保證規劃實施的有序推進,維護規劃的統一性和權威性。

其次,空間一體化的實現有賴於快捷暢通的聯繫渠道和聯建共用的基礎設施。因此,城鄉交通、通信等區域性基礎設施必須先行規劃和建設,儘快形成內外銜接、城鄉互通、方便快捷的交通通信網路,從而保證城鄉生産活動聯繫的密切性、城鄉居民遠距離就業以及鄉村居民生活消費行為的便利性。通過城鄉基礎設施的一體化建設,提高供水、供電、環保等公用服務設施的共用度,縮短城鄉之間的“空間距離”和“設施落差”,結束鄉村封閉狀態,擴大“城市場”範圍,使城市空間走向區域化,加強城鄉空間融合,進而推動城鄉産業和人口融合。

2、城鄉市場一體化

市場是生産要素、中間産品和最終消費品流通、配置、交換的主要途徑和載體。打破城鄉二元體制,實現城鄉“經濟自由”,重要的一條就是廢除舊有的城鄉二元化的市場管理手段,統一鄉村市場與城市市場,協同運作,自由流通,構建既包括要素市場,又包括産品市場,類型齊全、功能完備的市場體系。

重點是消除要素在城鄉之間自由流動的各種體制性政策性障礙,營造城鄉一體化的要素市場。如對農村勞動力要素而言,就是要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剔除粘附在戶籍關係上的種種制度差別,建立城鄉居民平等的勞動力就業制度和社會保障制度,讓農村勞動力平等地參與就業競爭。浙江在海寧、義烏兩市進行了戶籍制度改革試點,其他市地在戶籍改革方面也取得了不錯的成就和經驗,今後重點是加強交流和推廣。此外,在農村還要積極探索集體資産社區股份合作制改造和承包地、宅基地有序流轉的辦法,使農民一些不完整的産權轉化成可流轉的財産,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增強農民的經濟實力。

實現城鄉産品市場的一體化,主要是破除條塊分割、地區封鎖,增強城鄉市場的聯繫。浙江是市場大省,當前應進一步推進中心城市的展銷市場、中小城鎮的專業市場、鄉村的農貿市場間的縱向聯繫,使城鄉市場系統由孤立的市場區向相互依賴且等級多樣的一體化網路系統轉變。促使各市場間關聯性與協調性不斷提高,空間結構等級層次不斷豐富,核心輻射能力日益增強,市場體系作用空間不斷擴大。

3、城鄉産業結構一體化

根據城市和農村的不同特質要求和發展優勢,合理分工,互促共進。從分工角度解決城鄉之間産業同構和過度競爭的問題,使城鄉之間形成一種相互支撐的經濟技術聯繫。中心城市作為區域的發展極,重點應發展金融、貿易、資訊、服務、文化和教育等第三産業;中小城鎮以生産性功能為主,充當中心城市向農村擴散經濟技術能量的仲介和農村向城市集聚各種要素的節點;農村以規模化、聯片種植的農業生産支撐大中小城市對資源和要素的需求,獲取農業經營的規模效益和城市化發展的整體效益。另一方面,從産業聯繫角度,推進産業垂直一體化。推動城市自上而下延伸其服務體系;農業通過産業化的途徑延伸其加工銷售環節,將加工和銷售環節進入城鎮。最終促進三大産業在城鄉之間的廣泛融合,努力實現城鄉經濟的共同繁榮。

4、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

從當前城鄉發展的綜合情況判斷,失衡現象仍然突出,農業依舊是弱質産業,農民依舊是弱勢群體,農村依舊是落後地區。長此下去,城鄉不協調的發展會演化為互相牽制的惡性迴圈,最終影響全面小康建設及現代化進程。因而需儘快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在財政、金融、稅收體制上採取突破性大舉措,努力縮小城鄉差距、農民與市民的差距。在農村財政政策方面,增加農村財政資金總量,轉換運作機制;在農村稅費改革的基礎上,分區域、分階段取消農業稅;建立規範的農業補貼制度,按國際慣例,對農産品和農業生産者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在農村金融政策方面,通過增加貼息等措施,鼓勵金融機構向農民和農業生産經營組織提供貸款。在公共品提供方面,遵循國家新修訂的《農業法》,從科技推廣、教育培訓、市場資訊、檢疫檢驗、鄉村道路、農村能源和電網、農産品倉儲和流通等多方面扶持農業生産;依法實施義務教育,並保障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以政府為直接或間接的提供主體,儘早建立起適應不同需求的多層次、多支柱、真正適合我國國情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

一些先發地區通過實施“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和“千萬農民素質培訓”工程,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今後一段時間的主要工作是繼續穩步推進“千村示範、萬村整治”工程;加強農村基礎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提高農村勞動力素質;總結農村社保建設上的成功經驗,積極探索研究符合中國國情、省情、地情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增加對農村科技、教育、文化、衛生建設的資金投入;利用發達地區民間資金充裕的優勢,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農村新社區建設、農村基礎設施和生態環境建設。

(三)全面推進城鄉統籌下的中國城市化戰略實施的基本思路

為了更好地推進城鄉統籌下的中國城市化戰略的全面實施,要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切實改變城鄉分治的二元體制,使城市與農村、經濟與社會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統籌城鄉規劃與建設,將城市化與農村新社區建設有機地結合起來,實現城鄉一體化;統籌一二三産業發展,把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與農村勞動力結構戰略性調整結合起來,促進農業勞動力向非農産業轉移和農村人口向城鎮轉移。

城鄉統籌下的中國城市化戰略的關鍵是要統籌城鄉發展,增加農民收入,而統籌城鄉發展的切入點在於發展縣域經濟;要跳出“三農”的舊框架,把城市過剩資源引入農村,同時讓農村的過剩勞動力更好的納入城市;針對目前農民收入增長下滑,收入絕對增長主要靠非農就業的格局,要開拓思路,著力研究為農民外出就業塑造良好環境、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鼓勵工商企業帶動農村産業化經營等問題。

城鄉統籌下的中國城市化戰略要統籌城鄉發展,要使城鄉差距趨於縮小而不是擴大;城鄉每人平均公共物品佔有應趨於合理而不是向城市過度傾斜;城鄉居民所享有的公共權利應趨於平等。為此,一是通過農村非農産業發展和農業結構調整,提高農民收入,穩定農民非農就業,從而推動農民進城定居,提升農民消費結構,進而擴大內需,拉動國民經濟良性發展;二是加大各級政府對農業和農村公共物品的投入,改善農業外部環境和農村生産生活條件,縮小城鄉福利水準差距,以防止農村經濟蕭條,安定農村社會;三是賦予農民與城鎮居民對等的權利,包括農民的自由遷移權、自主擇業權,農村集體土地可以平等交換,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生産要素市場,消除桎梏城鎮化的制度性障礙。

城鄉統籌下的中國城市化戰略要實現城鄉經濟社會的協調發展,針對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滯後,適時推行“五個統籌協調”;創新戶籍、就業、社會保障、財稅、金融等方面的制度,加大對農業農村的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扶持力度;要調整國民收入分配結構,以有利於各種資源向農村傾斜,增加對農業和農村的投入;要根據分階段突破原則,確定全面小康的中、短期目標,並將其納入城市和農村“十一五”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城鄉統籌下的中國城市化戰略應從三方面著手:一要構築城鄉一體的經濟格局,將城鄉間、部門間和群體間的關聯優勢發揮出來,不能在“三農” 的舊框架下開展這項工作;二要改善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環境,包括發育勞動力、土地、資本等要素市場,改善農村基礎設施,為農民自我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建立農村合作醫療和發育農民養老和意外保險體系,消除農民的後顧之憂;三要提升農村和農業産業結構,大力減少農業勞動力,擴大有競爭力的農業的就業空間,在農村發展中要注重三個結合與兩個整合,三個結合是:第一非農化與城鎮化相結合,實現産業的地域集中;第二資本聚集與人口聚集相結合,發展勞動密集型産業;第三縣域經濟和城市經濟相結合,使縣域經濟與城鎮經濟一體化,合理配置産業;兩個整合是指:以農民組織或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為平臺,對農戶生産力進行整合,即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使農民減少購、銷環節上的交易成本,分享內部規模經濟;以縣城和少數條件好的中心鎮為平臺,對農村生産力進行整合,使農民有條件分享外部規模經濟。

城鄉統籌下的中國城市化戰略的途徑是農村工業化。農村不可能靠傳統農業進入小康,而發達國家工業化的發展模式也不能使中國農村進入全面小康,必須就地發展農村工業。為此,首先要調整農業結構,發展農産品加工業,以轉移農業勞動力,增加農民收入;其次建立農民經濟合作組織,提高農民在市場交易中的談判地位;最後要逐步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和公共服務體系,改變農民的生活方式。

對東北老工業基地而言,城鄉統籌下的中國城市化戰略要利用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歷史機遇,以産業結構調整為主線,構建後發優勢,按工業化思維,實施農業産業化,依靠科技進步促進生産力發展,全方位推進農村小康建設。主要舉措是:加強農業設施建設,增強農業抗災能力;圍繞高效農業,促進農業産業化;圍繞農業現代化,加強標準化建設;加強城鎮化建設,轉移農村勞動力;通過科技創新,加強良種化建設;合理推行農業規模化、機械化經營。

西部民族地區在推進城鄉統籌下的中國城市化戰略的進程中,要抓住國家實施生態工程建設的機遇,調整經濟結構,從資源開髮型經濟轉向資源保護型的生態型經濟;找到經濟開發和環境保護的結合點,使保護與開發相統一,實現經濟增長和生態環境建設的“雙贏”。為此可採取以下對策:一是國家在西部地區開展“綠色GDP”試點,用其監控、評估、引導西部全面小康建設的全過程; 二是逐步推進西部“綠色GDP”進程, 包括推廣綠色GDP的理念,建立西部地區自然資源的實物和價值賬戶,量化西部地區的生態保護功能,建立生態環境補償機制;三是取得國際機構支援,獲得資源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技術和國民經濟核算的方法,建立健全西部地區乃至全國的“綠色GDP”制度。 (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

中國網 200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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