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村弱勢群體與城鄉統籌下的中國城市化戰略

(節選)

農村弱勢群體,尤其是貧困人群,是推進城鄉統籌下的中國城市化戰略的關鍵。既不能過分強調收入均值而忽視貧困群體,又不能不計成本地強調扶貧攻堅,要為弱勢群體建立有針對性的保障機制和政策,扶貧要從實際出發,扶持那些有基本能力(如勞動力、一定資源)和脫貧環境的人群;對於因特殊原因造成的特別貧困人群不宜作為扶貧對象,而應保障他們的基本生存權。有針對性的保障機制和政策包括:在自然環境特別惡劣的地區,要有規劃、有步驟地進行生態移民;在知識貧乏地區,將落實義務教育作為扶貧的重點,加強教育與培訓;可將兒童入學率、中小學畢業率、計劃生育作為衡量指標;在特別貧困地區設立基本救濟保障線,這是社會的道德底線,可用類似于救濟保障率這樣的指標來衡量對特困人群的社會救助;逐步建立農村醫療、養老保障體系,應將過去的扶貧開發資金轉為農村低標準的醫療和養老體系建設資金,使其發揮更大的效益,弱勢群體也不至於在全面小康建設中被拉得太遠。

新世紀的扶貧是實現城鄉統籌下的中國城市化戰略的重要一環,扶貧要注重提高農民自我發展的能力。新世紀的減貧措施為:政府政策要關注經濟和社會、城鄉、人和自然的協調發展;提高農民收入、轉移農業勞動力、推進城市化發展;建立健全農村社會保障網路、基礎教育和公共醫療系統;縮小農村性別的社會差異;大規模改善農村飲用水系統;加強農民自由選擇的能力。

城鄉統籌下的中國城市化戰略是我國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的重點,為確保這一目標的實現,必須對農村經濟、社會、政治體制進行深入的全方位的改革。與會代表認為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是明確政府公共財政職能,將農村生産、生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縣以上各級政府基本建設投資範疇,加大對農業的投入,對農民的生産性補貼、收入補貼和生態補償,減輕農民稅費負擔;二是改革經濟體制,培育城鄉統一的土地、勞動力、資本市場。政府的職能是:對於土地市場,要鼓勵農民自主的土地流轉,防止各種憑藉權力強行徵地和強制流轉的行為;對於勞動力市場,要取消人口流動的制度壁壘和歧視,保證農村勞動力的自由遷移權、自主擇業權,通過技能培訓等措施引導農民進城就業,並規範企業的用工行為,維護民工合法權益;對於資本市場,要拓寬農民融資的渠道,維護農村金融秩序,解決坑害農民和中小企業的高利貸問題;三是改革政治體制,有效保障農民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權益,保障村民自治和農民合作社、專業協會等經濟組織的發育;四是統籌城鄉公共物品供給體制,加快農村公共事業的發展,包括以縣級政府為主承擔農村義務教育,建立健全以農村最低保障與農村救濟為主的社會保障制度,建立和完善農村基本的公共衛生保障制度。 (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

中國網 200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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