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六項基本措施

(節選)

如何克服中國城市化進程中表現出的“大城市不大、中城市不活、小城市不強、小城鎮不優”的現狀,是城市化戰略推行的中心思考。以下六項基本措施是未來中國城市發展的要點。

(一)適應經濟全球化和資訊時代的要求,儘快修改《城市規劃法》,放鬆對大型、超大型城市的規模控制,構建2—3個世界級城市,作為我國城市體系的龍頭。同時要十分加強城市功能與基礎設施的完善、積極投入數字城市的建設、傳統産業的資訊化改造、城市服務體系的提升等,將中國城市的競爭力置於國際的大背景之中。

(二)必須將中國城市的發展視作一個有機聯繫的整體系統。城市化進程中的規模設計應統籌考慮城市大中小分佈的系列譜和不同規模城市的“生態位”,不能人為地強調只能發展城市體系中的某個部分而忽略另一個部分。應當進一步調整全國城市佈局,優化城市功能和加強産業轉移力度,放大城市擴散效應,將其真正塑造成帶動區域經濟發展的龍頭。我國超大型、特大型城市現有32個,其中東部16個,西部6個.中部10個,基本覆蓋全國。可以在珠江三角洲地區建立以廣州、深圳為核心的城市群,在長江三角洲地區建立以上海、南京、杭州為核心的城市群,在環渤海地區建立以北京、天津為核心的城市群,作為進入國際競爭前沿的中國高地。

(三)認真規劃國家大城市的規模和數量,加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和第三産業發展,將其塑造成國際級和國家級的人才中心、貿易中心、物流中心、金融中心、技術中心、資訊中心、文化中心等,充分發揮城市的集聚效應、輻射作用、帶動作用。大城市在城市體系重復發揮了城市的規模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國家城市化戰略的核心主力。城市化戰略設計中要敢於克服“大城市不大”的現狀。

(四)加大中小城市的建設步伐,重點提升城市建設的品質,尤其要加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城市服務業和社區建設的力度。中小城市是我國城市體系的中堅力量,其發展狀況直接影響到中國城市化進程的目標。城市化戰略設計中必須要克服“中城市不活、小城市不強”的現狀。

(五)根據各地經濟發展水準選擇合適的路徑,對於鄉鎮企業比較發達且分佈比較集中,城鎮密度比較高的地區,鼓勵城鎮集中合併,選擇以中心城鎮為中心、衛星城鎮分佈周圍的方式發展小城鎮。對於鄉鎮企業不發達地區,首先大力發展經濟、培育實力,為城鎮的建設創造條件。對於有大型企業的地區,可以在其周圍建立城鎮,但一定要注意城鎮的區位分佈,注意其他配套産業的發展,防止企業風險轉化為城鎮風險。小城鎮建設是中國城市化戰略等級中的基礎力量,是大中城市的觸角與延長。城市化戰略設計中必須要克服“小城鎮不優”的現狀。

(六)改革戶籍管理制度,逐步打破“二元結構、城鄉分治,一國兩策”的體制,積極引導,加強管理,實現人員自由流動,縮小城鄉差別,實現城鄉一體化。 (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

中國網 200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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