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國城市發展的空間設計

(節選) 

(一)中國東部地區的城市化應以大城市群發展為主

大城市群一般具有下列共同點:(1)處於門戶位置;(2)具有樞紐功能;(3)密集的網路結構;(4)較為發達的第三産業。其主要優點在於可以在一個大的區域範圍內對所在各個城市進行合理規劃和建設,避免大城市內人口和工業等活動過於集中,使有關城市各展其長,既相對獨立又相互聯繫,組成一個有機綜合體。

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東部沿海發展迅速,並初步形成了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膠東半島、遼寧中部五大城市群的雛形。但是,還很不完善,城市粗放分散,産業結構趨同等,嚴重阻礙了城市群功能的發揮。如在珠江三角洲,新崛起的一座座幾萬、十幾萬人口的小城市星羅棋佈,但在這城鄉一體化的繁榮景象後面,城市粗放化的弊病也很明顯:城市與城市間呈一種分散、均衡、無重點的狀況,從功能佈局到功能設置看不出任何有機聯繫;城市內部構架雜亂無章,不少城市的企業、機關、酒店、學校乃至稻田,全都混在一塊,形成“城中有鄉、鄉中有城”的現象。以人口和經濟集中為前提的,代表城市主導功能的高層次第三産業如金融、資訊、貿易、教育、保險、房地産等,在許多城市發育不全。各城市間的産業結構有驚人的趨同性,各市縣之間、各企業之間爭能源、爭材料、爭資金、爭市場的矛盾日益突出。

再比如小城鎮建設最高成效的蘇錫常地區,建制鎮的建成區面積平均已達到1.53平方公里,但平均每個建制鎮的常住人口僅為6384人,建制鎮的人口密度僅為每平方公里4169人,還不到國家標準的一半。從城市規模理論看,一般在20萬人至25萬人以上,城市才能發揮較好的規模效益。因此,東部地區不宜再走以分散的小城鎮建設為主的城市化道路,而應走以大城市為主導的集約型城市化道路。要使以大城市為中心的城市群體之間相互分工、緊密關聯,群體內每一個城市的發展都是整個城市群體發展的組成部分。即使是處在這些城市群體內部的小城鎮,也是作為城市單元參加城市群體內部的職能分工的,它們往往作為大城市的一個功能區或一個部分而存在,由發達的交通及通訊設施聯繫起來。

今後要將重點放在完善以中心城市為核心的城鎮網路和區域快速交通、通信等基礎設施網路,引導大城市的傳統産業向小城市和小城鎮轉移,促進大城市産業結構的調整和升級,推動小城鎮集約發展併發展為中等城市,從而形成眾多規模不同、相互聯繫緊密的、功能互補的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的城市群體。從未來趨勢看,我國將逐步形成與國際經濟接軌的三大城市群,即以香港、廣州為中心的華南大城市群,以上海為主的滬寧杭大城市群和以北京為主的天津、大連、青島三角連結的環渤海大城市群。西太平洋國家經濟的穩定增長、國家經濟環境對我國發展所帶來的機遇以及我國改革開放步伐的加快,都將為三大城市群的形成創造有利條件,它們的興起和發展將成為中國經濟發達、高度城市化的重要標誌。

(二)中國中部地區的城市化應走以中間突破為主的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道路

中部地區正從城市化的初級階段轉向成長階段,城鎮體系框架已基本形成,空間分佈也較為合理,但大多數省區的城鎮體系還不夠完善,或首位度偏高,缺乏承上啟下的次經濟中心城市,或中心城市在區域經濟格局中的地位不突出。

這一地區的城市化要走以中間突破為主的大中小城市發展並舉道路。

重點發展縣城城鎮和標準鎮。尤其是縣城的擴展,這是一個承上啟下的重要層次,一方面可以接納來自大中城市由於産業結構調整帶來的工業擴散,並有效地迎接各方面的輻射。另一方面也可以延伸到農村廣大腹地。縣城是農村城市化最有發展潛力的區位。從歷史上看,我國縣城具有悠久的歷史,多數具有相當長的建制史,中部地區許多縣城的人口規模已超過國外的小城市,其基礎設施也具備了一定規模,具有很強的實踐意義和可行性。

一是可以突破城市建設所需的資金。縣城市政方面有較好的基礎,可以少花錢。另外在投資渠道方面,可以變現行的國家、企業和地方政府三位一體的投資渠道為國家、企業、地方政府和農民四位一體的投資渠道。

二是可以突破安排就業所需要的資金限制。讓一部分工業和服務業的鄉村企業和個私大戶集中到縣城。

三是可以突破所需交通和通訊條件限制。交通和通訊是城市化的重要條件,我國縣城作為縣政治、經濟、文化中心,經過50多年的發展,許多已有較好的交通和通訊設施。

四是可以解決農業勞動力進城的適應性問題。近期宜多發展縣城的勞動密集型産業,技術要求較低,而鄉鎮企業的農民工有一段工作經驗,這種遷移適應性問題較易解決。

要加快大中心城市的發展,增加城市經濟實力,充分發揮城市功能。重點改造和發展武漢、鄭州、長沙、太原、南昌、合肥等現有大區級中心城市和省級中心城市,逐步形成區域經濟中心城市,以帶動區域經濟的發展。再次,發展省轄地區中心城市,加強省內二級中心城市的發展,使之同省級中心城市相互補充,發揮城市群體的區域核心作用。圍繞能源基地的建設和礦産資源的開發,對外開放和區域經濟發展的要求,新建或擴建一批城市,重點發展鐵路幹線沿線和長江中上游沿岸及其他大江、大河沿岸地區的一批地方中心城市。

(三)中國西部地區的城市化應走重點抓好區域中心城市的道路

西部地區大多數省區還處在城市化的初級階段,城市的首位度普遍偏高,城市産業結構單一,“基地化”作用突出而綜合經濟中心職能較弱,城鎮體系的發育程度較低。

這一地區的城市化應走重點突破的道路,採取集中開發、集中投資的方法,重點建設若干基礎好、交通條件便利的區域中心城市,使之逐步發展成為具備一定輻射力的增長極,有步驟地發展和新建一批工礦、工貿新城市。與此同時,要注意充實和提高重慶、成都、貴陽、昆明、南寧、西安、蘭州、烏魯木齊等現有的大城市,注意發揮其極化、擴散效應,使之成為西部地區開發建設的重要“據點”和促進城市化發展的重要依託。

西部地區發展小城鎮要充分吸取東部地區由於鄉鎮企業發展的分散化而造成的小城鎮發展的粗放式和成本高的教訓。鋻於分散的農村工業化的種種弊端,應著力以較集中的方式發展農村工業。要興辦工業園區,對起點較高,在不長時間內能發揮骨幹作用的企業,優先引入區內。同時,促進農村工業企業的外向化、國際化經營,上檔次、上臺階。在此基礎上,重點建設一批實行新體制的縣城和小城鎮。工業園區開發與小城鎮建設同步進行。要通過加快小城鎮建設,引導鄉鎮企業集中佈局。為有力推動鄉鎮企業的集中化,當前可在西部地區率先進行小城鎮戶籍制度的改革。全面放開小城鎮戶口,允許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農民自由遷往小城鎮地區,發展工業和第三産業,從而實現小城鎮和農村戶口的並軌。這樣,既可以推動西部地區小城鎮的發展,又可以減輕農村貧困地區的人口和就業壓力。 (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

中國網 200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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