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綠色GDP:中國城市發展的戰略目標

(節選)

(一)“綠色GDP”理論的國際研究背景

國內生産總值(GDP)作為政府對國家經濟運作進行宏觀計量與診斷的一項重要指標,曾被一代經濟學大師凱恩斯推崇有加,特別是在戰後全球經濟普遍復蘇的背景之下,GDP逐漸演化成為衡量一個國家經濟社會是否真正進步的最重要的指標[1]。20世紀60年代之後,隨著全球性的資源短缺、生態環境惡化等問題給人類帶來空前的挑戰,一些經濟學家和有識之士已經開始意識到使用GDP來表達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與社會的增長與發展存在明顯的缺陷。他們強烈呼籲改進國民經濟核算體系(SNA),糾正以“GDP”為核心的國民經濟核算方式的缺陷。特別是1992年裏約會議之後,可持續發展觀被世界各國政府廣泛認同,人們已經普遍意識到需要對傳統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進行修正,力圖從傳統意義上所統計的GDP中扣除不屬於真正財富積累的虛假部分,從而再現一個真實的、可行的、科學的指標,即“真實GDP”,也就是我們所説的“綠色GDP”,來衡量一個國家和區域的真實發展和進步,使其能更確切地説明增長與發展的數量表達和品質表達的對應關係。

從理論上來説,“綠色GDP”=(傳統GDP)-(自然部分的虛數)-(人文部分的虛數) [4]。由於GDP僅僅衡量經濟過程中通過交易的産品與服務之總和,它假定任何的貨幣交易都“增加”社會福利,但在交易過程中到底是增加社會財富和減少社會財富,它並不能加以辨識。因此,GDP中包括有損害發展的“虛數”部分,從而造成了它對發展的不真實表達;與此同時,它只反映了增長部分的“數量”,尚無法反映增長部分的“品質”[2]。從社會角度看,GDP將好的、壞的産出一視同仁的算在經濟指標之中。例如,教育、服務青少年、老年人的勞務所得,跟製造武器、香煙等具有同樣的價值。它把造成社會無序和發展倒退的“支出”(例如犯罪、家庭解體等成本)均視為社會財富;它不能反映社會貧富懸殊所産生的分配不公平等發展瓶頸,即它不計總量增長過程中由於人際不公平所造成的破壞性後果;從環境角度看,它認為自然資源是自由財富,不去考慮自然資源的逐漸稀缺性,也不去考慮如何解決資源的品質下降和耗竭性資源的枯竭等問題。所以,通常是一個國家和地區的自然資源消耗的越多,其GDP增長也就越快;同時,它不能反映環境的緩衝能力下降,自凈能力下降,抗逆能力下降,反而將産生環境污染的經濟活動的收益也計入GDP之中,甚至將環境污染算成對經濟的貢獻。從經濟角度看,它只記錄看得見的、可以價格化的勞務,其他對社會非常有貢獻的勞務卻被摒除在外。它把家務勞動、婦女生育、志願者的貢獻等非市場經濟行為,部分地或完全地忽略,也未真實反映社會發展的全貌;較低收入者,並不因為有較多的空閒時間,而提高它的價值,而高收入者,卻沒有體閒時間,並沒有將這些時間算進去當成扣除所得的一項成本。上述表明,GDP作為測量國家財富指標的缺陷很多,並不能真正地表達全球或區域國家的發展。美國世界資源研究所在其《世界資源報告》(1996~1997)中指出[3],1950~1997年,全世界製造業與服務業的産值從5萬億美元增長到的29萬億美元,增長了近5倍。但是與此同時,全球木材使用量增加了8倍,紙張消耗增加了6倍,魚捕撈量增加了3倍,化石燃料增加了5.5倍。至於空氣、水的污染,更是不知道增加了多少倍。《報告》指出“不幸的事實是,隨著經濟增長仍在全世界的繼續,自然環境的生態價值不但不能保持,並且有更快速度的惡化。”這使得世界的發展與生態環境之間存在著越來越緊張的關係。

如何構建以“綠色GDP”為核心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聯合國、世界各國政府、著名國際研究機構和著名科學家從20世紀70年代開始,一直在進行著艱辛的理論探索。

1971年美國麻省理工學院首先提出了“生態需求指標”(ERI),試圖利用該指標定量測算與反映經濟增長對於資源環境的壓力之間的對應關係。此指標被國外一些學者認為是1986年布倫特蘭報告的思想先鋒;

1972年托賓(James Tobin)和諾德豪斯(William Nordhaus)提出凈經濟福利指標(Net Economic Welfare)。他們主張應該把都市中的污染等經濟行為所産生的社會成本從GDP中扣除;同時,加進去被忽略的家政活動、社會義務等經濟活動。按此計算,美國從1940年到1968年,每年凈經濟福利所得,幾乎只有GDP的一半。1968年以後,二者差距越來越大,每年凈經濟福利所得不及GDP的一半。

1973年日本政府提出凈國民福利指標(Net National Welfare)。主要是將環境污染列入考慮之中。國家制定出每一項污染的允許標準,超過污染標準的,列出改善所需經費。這些改善經費必須從GDP中扣除。按此計算,日本政府當時雖然GDP年增長8.5%,但是扣除治污費用後,事實上只有5.8%的增長率。

1989年盧佩托等(Rober Repetoo)提出凈國內生産指標( Net Domestic Product)。他們重點考慮了自然資源的耗損與經濟增長之間的關係。他們選擇自然資源非常豐富的印度尼西亞為研究對象,按他們設計的指標進行計算,印尼從1971年到1984年間,雖然GDP的增長率為7.1%,但是扣除由於因石油耗損、木材減少,以及由於伐木引起的水土流失所造成的損失後,實際增長只是4.8%。

1990年世界銀行資深經濟學家戴利(Herman Daly)和科布( John B.Cobb)提出可持續經濟福利指標( Index of Sustainable Economic Welfare)。該指標考慮了社會因素所造成的成本損失,如財富分配不公,失業率、犯罪率對社會帶來的危害;更加明晰地區分經濟活動中的成本與效益,如醫療支出等社會成本,不能算作是對經濟的貢獻。按此計算,澳大利亞從1950年到1996年間,實際增長率只有官方公佈GDP增長率的70%。

1995年9月,世界銀行首次向全球公佈了用“擴展的財富”指標作為衡量全球或區域發展的新指標,從而使“財富”概念超越了傳統範式所賦予的內涵。“擴展的財富”由“自然資本”、“生産資本”、“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4大組要素構成,專家們公認“擴展的財富”比較客觀、公正、科學地反應了世界各地區發展的真實情況,為國家擁有的真實“財富”及其發展隨時間的動態變化,提供了一種可比的統一尺規。

特別指出的是,世界銀行所提出的“真實儲蓄率”指標 ,它為評價一個國家或地區財富與發展水準的動態變化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判據。世界銀行副行長塞拉傑爾汀説:“真實儲蓄率既抓住了財富現實衡量的本質內涵,也著眼于用真實儲蓄率的動態變化去衡量財富影響的長遠後果。”

1996年Wackernagel 等人提出了“生態印跡”度量指標(Ecological Footprint)。主要用來計算在一定的人口和經濟規模條件下,維持資源消費和廢棄物吸收所必需的生産土地面積。世界按60億人口計算,每人平均生態足跡僅為 2.3hm 2;地球承載能力1.8hm 2。如果按照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建議,留出12%的生物生産土地面積以保護地球上其他3000萬個物種的話,則每人平均生態足跡是2 hm 2。從全球範圍來看,人類的生態足跡已超過了全球承載力的30%,人類在耗竭自然資産存量。

1997年Constanza和lubchenco等人首次系統地設計了測算全球自然環境為人類所提供服務的價值“生態服務指標體系”(ESI)。他們把全球生態系統提供給人類的“生態服務”功能分為17種類型,把全球生態系統分共計20個生物群落區由此,他們計算了“生態服務”價值與全球國民産生總值(GDP)之間比例關係(1:1.18)。該指標體系的提出,對更加深刻理解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揭示可持續發展的本質內涵,具有較高的科學價值。

(二)國內“綠色GDP”的理論研究與實踐

從政府層面上來看,我國國民經濟核算的理論與實踐大致經歷了四個大的階段。

第一階段(1951~1981),我國的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制度基本上屬於MPS,即實行的是物質産品平衡表體系,這一體制是與高度集中統一的計劃經濟體制是相適應的;

第二階段(1982~1991),我國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制度的轉型階段,兩種核算制度MPS與SNA並存,它與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相適應的;

第三階段(1992~1995),1992年我國正式啟用SNA核算體系(1968修訂),該SNA國民經濟核算體系在實質內容上,與當時國際上大多數國家的核算制度基本相同的,與國際統計口徑相接軌的。但是由於SNA核算體系所固有的缺陷性,即它不能全面反映經濟、社會、科技和資源環境狀況及其內在的、本質的相互關係,因此,以SNA為基礎,對SNA進行改革,構建以“綠色GDP”(GGDP)為核心,充分體現可持續發展這一指導思想的核算體系,是學術界和各國政府面臨的一項緊迫的任務。

第四階段(1995~現 在),SNA國民核算體系的改革和向聯合國新的國民核算體系(1992修訂)與SEEA體系(環境經濟綜合核算體系)過渡。從總體來説,SEEA與SNA在概念上是一致的,其本質不同在於SEEA在資本使用概念上對SNA做了拓展,即將自然資源和環境作為資本使用的一部分考慮進去。就在中國政府開始研製自己的SNA體系時,由聯合國、世界銀行等五個國際組織組成的聯合工作組,開始組織有關國際組織和各國(地區)國民核算專家開始對舊SNA體系(1968)進行修訂。從1995年開始,中國政府一直在跟蹤和吸收國際上國民核算體系發展的最新成果,以力求保持中國SNA核算體系與國際上大數國家的SNA核算體系同步與接軌。

目前,國內從事國民核算體系問題研究的研究單位主要集中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中國科學院、北京大學、國家環保總局、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科院等。研究領域與研究方向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1) 自然資源環境核算與國民經濟體系的相互關係研究;

2) 將自然資源環境核算納入國民資産負債(國民財富)核算的方式及核算途徑的研究;

3) 將資源環境因素納入“生産帳戶”(GDP)的生産方式方法及核算途徑的研究;

4) 關於“中國綜合經濟與環境核算體系”的核算模式、核算理論、原則與方法的研究。

例如,早在1988年,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牽頭,在美國福特基金會的資助下,與美國世界資源研究所合作,進行了《自然資源核算及其納入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課題研究,該項目主要側重於探索將自然資源環境核算納入國民經濟體系的理論與方法;1996—1999北京大學先後應用“投入産出表”基本原理,提出可持續發展下的“綠色”核算,即對中國資源-經濟-環境的綜合核算,並且對中國1992年中國的EDP、GGDP進行計算。該研究側重於對“中國綜合經濟與環境核算體系”的核算模式、理論與方法的探索;國家環保局(1998),以及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依據世界銀行的“擴展的財富”,即把財富擴展為四大資大資本:自然資本、生産資本、人力資本和社會資本,運用世界銀行的這套思想、概念和計算方法,分別對中國1978年以來的國民儲蓄率進了計算與分析。該研究主要側重於將自然資源環境核算納入國民資産負債(國民財富)核算的方式、核算途徑、以及實際操作的研究與實踐。

(三)資源環境核算的基本模式

1、資源環境實物核算

80年代,發達國家已開始著手對資源與環境進行核算,逐步建立資源核算帳戶。挪威是最早開始進行自然資源核算的國家,1981年挪威政府首次公佈並出版了“自然資源核算”數據、報告和刊物。1987年公佈了“挪威自然資源核算”研究報告。自然資源核算的目的是,提供最新的和品質較好的數據和資訊,將自然資源開發計劃與經濟計劃聯繫起來,促進資源管理部門和經濟管理部門之間的配合和協調。在挪威的自然資源帳戶中,將自然資源劃分為實物資源和環境資源兩大類,構建了包括森林、土地、水資源、石油、天然氣等一系列的完整的實物資源核算體系;芬蘭按照挪威自然資源核算模式,建立了自己的自然資源核算框架;法國的自然資源帳戶是一個範圍很廣的帳戶。這些帳戶描述並度量了環境資産的經濟、社會和生態功能。其實物帳戶類似于挪威的實物帳戶。

2、資源—經濟—環境綜合核算(SEEA)

1987年聯合國環境規劃署與世界銀行共同領導的研究項目:即《把環境與資源問題納入發展戰略之中》。該研究的中心議題是探索如何實行環境核算,以促進可持續發展,初步確定立了環境核算與國民經濟體系之間的關係。

1988年世界銀行資深專家埃爾.塞阿弗(E.L.Serafy)發表《合理計算從消耗自然資源中獲取的收入》,提出收入的持續增長很大一部是分來自於對自然資源的掠奪式的開發與利用,只有扣除自然資源的損耗,才能真正體現財富的增加質和量。

1989年由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及世界銀行組建聯合工作組,開始致力於自然環境/資源實物/貨幣核算可行性的檢驗,並設計出了一些替代性的宏觀指標,以反應收入與生産的環境調節性和持續性。

為了推動SEEA走向實踐,SEEA的各部分作為專題在墨西哥、巴布亞新幾尼亞、菲律賓等國家進行試點。而以美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基於這一基本思路,對基本國資源進行了核算(1991)。日本從1993年起對本國的SEEA進行了系統的構造性研究,估計出較為完整的SEEA實例體系,給出了1985~1990年日本的“綠色GDP”。印尼也于1996年完成了本國1990~1993年的自然資源環境帳戶核算,並初步完成了核算矩陣的構造及1990~1993年的實例估算。歐盟結合自身特點和各國已有的理論與實踐,研製出了環境經濟綜合核算歐盟統一模式。 (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

中國網 200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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