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從集聚到反哺——組團式城市群的全新功能

(節選)

(一)認識城市化戰略的兩大轉折

世界城市化進程的經驗指出,必須慎重把握城市化戰略過程的兩大基本轉折。

第一個轉折,是在財富分佈空間相對平衡的區域內,形成大小不等的點狀分佈(亦可視為區域增長極),隨之發生了急劇的人口集聚能力、經濟密度集聚能力、二三産業集聚能力和資本集聚能力的中心。這一個轉折,表現在城市開發度急劇增強,工業化利用土地的規模急劇增強,固定資産投資的集中度急劇增強,科技含量和創新步伐等的急劇增強。這類急劇增強的結果,就在地理區域的空間平面上,形成了大、中、小城市等級佈局的空間充填,使得廣大農村與城市之間在財富創造、生活品質、社會保障等方面差距擴大,二元結構系數加大,形成了以農村支援城市、農業支援工業的基本格局,在力度和流向上以農補工佔據主導地位。

第二個轉折,是在財富分佈空間已經相當不平衡的區域內,在城鄉二元結構系數很高的態勢下,在城市開發度達到中期和工業化程度較高的狀況時,必須及時地將城市化戰略轉移到以城市反哺農村,城市支援農村,工業支援農業,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和實施城鄉經濟一體化的主流之中。這一轉折的特點是,降低城鄉二元結構系數,減少貧富差異,推進社會公平,補助農業,促進農民增收,加大城市對農村的轉移財政支付力度,從政策導向、物質扶持、資金傾向、項目帶動等實施全方位的反哺。

從第一轉折向第二轉折的定量標識是:每人平均GDP穩定超過3000美元,單位土地面積上承載的財富總量(亦稱經濟密度)達到100萬美元/平方公里。在2004年,中國東部地區已經接近上述標準,標誌著我國城市化戰略進程已經到達了第二個轉折期的起點,即必須把統籌城鄉發展,實施城市反哺農村、工業支援農業、提高農民收入、走向全面富裕,形成城鄉區域經濟一體化,作為今後時期中國東部城市化進程的主流。中國城市化進程的事實也表明,從2000年起,應運而生的珠江三角洲、長江三角洲、京津環渤海地區先後跳出了“點狀拉動”的形態,向區域整合、經濟一體和城鄉互動的方向發展,正是這種第二轉折開始的反映。

中國在2003年,已經達到了每人平均GDP1000美元的水準,工業化水準也已經達到了工業化後期的階段,城鄉二元結構系數已經平均高達1:3.0以上,城鄉差異和區域差異都處於較高的數值,因此我國城市化戰略的進程到達了第二個轉折期。

(二)組團式城市群是城市、城市帶和一般城市群進一步發展的結果

1、以集聚效應為主導的“點狀”發展——0維的城市

所謂集聚經濟又稱集聚經濟效益,一般是指因企業、居民的空間集中而帶來的經濟利益或成本節約。比較典型的解釋是,它是指“一批廠商因彼此位於附近,而可能産生的經濟效果或費用減少”。

城市經濟的本質特徵就在於其空間性和集聚性,或者説是空間集聚性。城市因空間集聚而産生,因空間集聚而發展、壯大;城市的物質、經濟結構既是空間集聚的結果,也是城市集聚的基礎。空間集聚既是城市吸引力的産生原因,也是各類城市問題産生的根源。

集聚經濟本質上是由於廠商或工業集中而造成的規模經濟。這種規模經濟通常是外在的,但也可能是內在的。特別地,某一單獨企業在某一特定地區發展而享有的利益,“如那些由於擴大規模而增加利潤的經濟,應該嚴格地屬於內在的”。(K.J.巴頓著,上海社會科學院部門經濟研究所城市經濟研究室譯,《城市經濟學:理論和政策》,商務印書館,1984年,第20頁)尤其是當以某一特大企業為主而形成的城市集聚時,集聚利益顯然更多地表現為內在經濟(Internal Economies)。此外,屬於集中于某一特定城市同一工業部門許多獨立企業的集聚經濟利益,對每個個別企業來説是外在的,但對於這一工業部門整體而言則又是內在的,即産業的內部規模經濟。類似地,由於生産經營中具有互補性(Complementary)的不同類企業的集結而形成的集聚利益,實際上也是由於分工與規模利益而形成的地區性規模經濟。

可以引用恩格斯對倫敦的評述説明城市發展的原因:“城市愈大,搬到裏面來就愈有利,因為這裡有鐵路,有運河,有公路;可以挑選的熟練工人愈來愈多;由於建築業中和機械製造業中的競爭,在這種一切都方便的地方開辦新的企業,比起不僅建築材料和機器要預先從其他地方運來、而且建築工人和工廠工人也要預先從其他地方運來的比較遙遠的地方,花費比較少的錢就行了;這裡有顧客雲集的市場和交易所,這裡跟原料市場和成品銷售市場有直接的聯繫。這就決定了大工廠城市驚人迅速地成長。”(《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301頁,人民出版社,1957年。) 像我國這樣13億人口大國,要躋入世界民族之林,必須有一批高效率、高品質、高效果的大城市。

城市集聚的經濟利益並不限于企業或廠商的範疇。事實上,消費者或居民的空間集中同樣會産生種种經濟利益,節約生産成本。例如,人口的集聚顯然擴大了市場需求規模,從而不僅使企業在生産規模的擴張中受益,而且也降低了諸如運輸、儲存等方面的銷售費用。再如,居民的集聚所引起的文化交流與相互促進而形成的人力資本的提高,自然也會使企業受益。

集聚效益是大城市增長的機制。由於企業規模的增大,幾座企業組團,便能促進城市的大型化。在美國,一座1.2萬名職工的鋼鐵廠,能增加15.9萬人的就業機會,增誘30萬城市人口。這類連鎖反應又稱“乘數效應”。我國鞍山、包頭、唐山、淄博等大城市就是企業乘數效應的産物。第三産業的集聚效益更加突出。第三産業的迅速發展對大城市的發展影響越來越明顯。

城市集聚的經濟利益,除了上述各種類型的規模經濟外,還包含有其他方面的生産利益。例如,當許多廠商雇傭相似技能的工人時,便出現了所謂的熟練“工人庫”,從而使廠商在選用所需工人時更為便利,節約了工人培訓成本。再如,“在一個具有大批廠商和大量場地的城市地區,……,一家渴望開業的公司,在這裡要比在一個較小的城鎮中更有可能找到可用的場地”,從而節約了搜尋成本。

此外,城市中企業與居民的集聚所帶來的經濟利益,並不只是生産方面的,也有生活或消費方面的。換句話説,它不僅使企業受益,而且也使家庭受益。毫無疑問,多樣化的産品供給為消費者提供了挑選的便利;廠商的大量集聚則為居民創造了眾多的擇業機會。

這種城市發展的軌跡,一方面為社會財富的積累和生活品質的提高,帶來了新的動力和源泉,另一方面也會發生現今人類尚未想像到的組織方式、生産方式、生活方式和文化方式的巨大變革,同時也産生了“城市病”。

2、以通達效應為主導的“線狀”發展——1維的城市帶

在人口向城市集中的情況下,越來越多的城市因工業區位等原因在靠河海和鐵路沿線等交通方便的地方,如沿交通幹線或支線處迅速崛起,並呈現一條條帶狀分佈的不同城市。譬如,美國在其東北部形成了工業城市帶,大西洋沿岸和河口地區也形成了人口密集的城市帶。這種帶狀的城市佈局主要受兩個因素影響,一是集聚的經濟性;二是城際的通達性。

隨規模擴大而增大了的集聚經濟效果,將不斷推動城市規模的進一步擴大。但如前所述,集聚效應的作用是雙重的。城市集聚規模的擴大不僅産生了集聚經濟,而且也同時産生著不經濟。隨著集聚規模的擴大,城市要素投入成本將呈上升趨勢,交通成本、污染成本等也將隨之逐步增加。在城市集聚的最初階段,集聚經濟效果明顯,集聚不經濟極為微弱。但達到一定規模後,集聚不經濟的逐步增強將不斷削弱集聚經濟的作用,直至最後完全抵消或超過。於是,作為集聚效應整體經濟後果的集聚利益,在最初階段呈遞增趨勢;達到一定規模後,又呈遞減趨勢;到最後,幾乎降為零,從而城市吸引力基本消失,城市規模不再擴大。由於集聚效應的雙重作用,城市的增長(規模擴大)並不是無限的,客觀上它存在一個最佳的合理規模。

集聚不經濟(Agglomeration Diseconomies)是指,空間集聚在為居民、企業乃至整個城市經濟帶來集聚經濟利益的同時,也會産生各種各樣的額外費用,即集聚成本。集聚成本的存在,導致了城市集聚的不經濟。集聚經濟形成了向城市空間集聚的吸引力,而集聚不經濟則産生排斥力。二者是城市集聚效應不可分割的兩個方面。概括而言,在已有的文獻中,城市集聚成本(不經濟)主要包含以下幾方面內容:土地或場地費用的增加、工資費用的增加、擁擠成本、社會成本(如污染、生態破壞、犯罪率增高等)和規模不經濟。

但從城市的發展角度看,集聚不經濟一方面限制了城市某一層次的持續集聚,另一方面又促使集聚向更高一層次形態,即城市帶這一形態發展或升級。

隨著技術進步將影響城市的存在方式或發展方向,這一影響是全面的,它不僅會提高城市的資源需求,而且有助於資源供給的提高。一方面,城市生産力的提高增加了對社會經濟資源的需求,使得更多的人口、原材料、資本不斷流人城市;另一方面技術的提高也意味著對資源利用能力的增強,從而可資利用的社會經濟資源的供給得到了提高。

諸如交通、運輸、通訊等新技術的不斷採用,城市的地理位置將得到相對改變,城市可資利用的資源也相應增加,城市的區位集聚利益隨之提高。顯然,隨著交通運輸等技術的提高,城市的可及性或通達性將因此改善,從而城市的吸引力和輻射力自然增強。同時,交通條件的改善將會改變距離對某些廠商的區位約束,從而其集聚區位和規模也因之改變。所以,交通技術的進步將從根本上改變著城市要素的集聚規模、結構與空間分佈。

美藉法國城市地理學家戈特曼(Jean Gottmann)就在其論文“Megalopolis,or the Urbanization of the Northeastern Seaboard”中研究了美國東北沿海地區城市密集區,並將這一地域組織——北起波士頓、南至華盛頓,其間以紐約為中心,排列著普羅維登斯、哈特福德、紐黑文、費城、巴爾的摩等一系列大都市,它長970KM,寬50— 160KM , 面積達13.9 萬KM2 , 人口達 4200 萬(1970年),稱為“Megaiopolis”(希臘語,大都市帶)。到70年代,戈特曼認為在世界範圍內出現六個大都市帶:①美國東北部大都市帶;②大湖都市帶;③日本太平洋沿岸大都市帶;④英格蘭大都市帶;⑤西北歐大都市帶;⑥以上海為中心的長江三角洲地區。

大都市帶作為城市化高級階段的産物,具備以下特點:①區域內有比較密集的城市;②有相當數量的大城市具有與之有社會、經濟、文化等密切聯繫的都市區;③通過便捷的交通走廊(Corridor),各個都市區在社會經濟上有緊密的聯繫;④具有相當規模,是國家的核心區域具有國際交往樞紐作用,並認為大都市帶是城鎮化高級階段的産物,現代人類文明的標誌之一。

從宏觀尺度上,可以説城市是一個零維的點狀存在。到了城市帶,則達到了一維形態。如果説,城市帶是城市在工業經濟情況下,主要按自然地理條件(如河口地區和海岸線)分佈的話,那到了後工業時代,城市帶中的主要城市,或者説是區域性的中心城市就會按産業經濟原則來進行産業升級,與周邊城市形成一個優勢互補的有序存在,即城市群。

3、以結構效應為主導的“面狀”發展——2維的城市群

城市群時代隨資訊技術的發展而到來。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國民經濟的産業構成也在不斷地演化,城市集聚與區位佈局的經濟活動內容與結構也處於不斷的演進之中。縱觀西方發達國家的經濟發展歷史,産業結構的演化明顯經歷了三個不同階段:①前工業化時期到工業革命之前,這一時期國民經濟主要以農業為主,從而城市的性質主要是因政治、宗教、軍事、貿易等因素所決定的消費性城市,集聚規模主要取決於農村剩餘的多少;②工業化時期,工業取代農業成為經濟發展的支柱産業,城市成為生産中心,因而工業的生産與集聚規模及其佈局決定了城市的規模與結構;③進入後工業化時期,服務業取代工業成為經濟發展的主要力量,許多城市逐步轉化為服務中心。在後工業化時期,中心城市開始作為重要的區域性社會經濟服務中心開始大力發展。中心城市及其周邊城市的聯繫,也因為資訊通訊技術的迅猛發展,在改變社會經濟活動空間限制的基礎上,得到了超越自然地理條件的加強。這使城市空間佈局更趨於分散化,而且由於節約了人流與物流的數量,使得市中心可以更大限度地容納、吸引社會經濟活動,輻射範圍進一步擴大。可以説,正是由於資訊通訊技術革命,使得一些城市的一些經濟活動向全球輻射,成為國際性的金融、貿易與投資中心,也正是在這些中心城市的帶動或輻射下,區域性的2維城市佈局越來越重要,城市群時代開始真正來臨。

當前,以資訊技術為先導的新技術革命和經濟全球化進程日益改變著社會經濟運作的基礎,世界經濟正朝區域化、集團化方向發展。與之相應,經濟活動的空間組織形態總體趨向於城市與區域的一體化。在這一過程中,作為20世紀中葉以來發達國家城市化重要趨勢之一的城市群,成為令人矚目的現象,即城市化和城市發展不再表現為城市數量的迅速增加和大城市的個體膨脹,而是圍繞城市結構的完善和品質的提高,由一批不同等級規模的城市(鎮)在一定地域範圍內,依託交通與通信網路密集分佈,配套組合,形成相互依存、相互制約、共同發展的統一體。這就是區域性的社會經濟活動的2維拓展結果-------城市群。

城市群控制著地區性産業結構。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s)是“在特定的地域範圍內具有相當數量的不同性質、類型和等級的城市,依託一定的自然環境條件,以一個或兩個特大或大城市作為地區經濟的核心,借助於現代化的交通工具和綜合運輸網的通達性,以及高度發達的資訊網路,發生與發展著的城市個體之間的內在聯繫,共同構成一個相對完整的城市‘集合體’”(姚士謀,1992)。

城市群的構成應滿足以下幾個條件: ①存在一個以上的特大城市作為發展極,人口密度和各類城鎮密度較高且為連續分佈的區域;②城鎮群地域範圍有較高的城鎮化水準,體現于城鎮化水準的量和質兩個方面;③城鎮群地域範圍內、城鎮群與外部環境之間具備持久的社會、經濟、文化等方面的聯繫,這種聯繫具有高密度和高強度的特徵,城鎮間及城鄉間各種設施網路是聯繫發生的物質載體,其負載的人、財、物及資訊等各種流是聯繫的具體體現。也就是説,城市群是建立在城市帶的基礎上。

城市群作為經濟社會的有機體,不僅是城市地域空間形態和規模的變化,更是一種新型的生産力佈局形式,體現著經濟開發沿阻力最小方向延伸的基本規律。我們認為,城市群具有兩個基本的經濟社會特性:內在有機性和能級均衡性。城市群的內在有機性是城市群的基本特性之一,它表明城市群並不是自然地理意義上的城市密集分佈,而是各類資源在區域內的特定分佈形式,具有新的不同於各城市簡單加和的整體特徵與功能。

城市群的功能遠遠超出相同規模的多個孤立城市的功能之和。例如,日本東海道帶狀城市群只佔全國20%的土地面積,卻集中了全國52%的人口、70%的工業生産總值、65%的商業人員和72%的年銷售量。從宏觀上看,城市群的功能有可能取代傳統城市中心的功能。這在發達國家的城市群區已越來越明顯地表現出來。

城市群內的中心城市對周邊地區的影響主要是輻射和帶動作用上,這主要是一個中心城市與區域經濟發展的相互關係,而城市群則主要涉及對周邊地區具有輻射和帶動作用的。所謂輻射和帶動作用,其實質是通過不斷形成和持續保持的産業梯度,解決周邊城市就業問題,實現工業項目配套,帶動區域服務業發展,提高地區技術經濟水準和增加地方財政收入等。

合理配套的産業分工與協作網路是城市群不斷發展的基礎和動力所在。城市群體發展可使區域經濟在生産要素的組織與創新方面具有較強的可更新性和自生性,促進地區産業結構不斷優化並形成良好的産業佈局,從而使得各城市優勢互補,産生最大效益並實現資源的集約利用。而且,城市群體發展有利於基礎設施共用、區域資源合理開發、環境污染的地區性治理、地區性防災等。這可避免不必要的重復和浪費,效益明顯。

4、以區域一體化為主導的“體狀”發展——3維的組團式城市群

組團式城市群更注重區域重整和跨區域合作。在城市群發展的基礎上,城市之間在水準意義上的區域整合和等級性的有序聯繫越來越強。城市群甚至可以跨區域的更大範圍內實現資源優化配置,體現出越來越明顯的經濟一體化特性。如果説城市發展的低級階段體現了區域的集聚效應為主,並且製造了區域的空間不平衡、財富不平衡、社會不平衡,加大了二元結構的差距;那麼城市發展的高級階段(例如組團式城市群),則通過城市的輻射與帶動反哺了作為“城市基面的區域”,力圖在區域經濟一體化的過程中,換取區域相對的空間平衡、相對的財富平衡、相對的社會平衡,在高水準下縮小二元結構的差距,從而為實現統籌城鄉協調發展提供了新的動力。

以往,人們對於城市群主要是注意其空間和産業結構性,如考慮城市群網的密度和城市之間的組合方式等,而較少考慮城市群的社會經濟定位,很少考慮區域性的經濟能力偏差,基本不考慮區域間的知識創新與全球化的經濟趨勢相結合等問題。

組團式城市群是在城市區域性集聚的基礎上,更加考慮城市群的個性價值,或在經濟全球化時代的整體定位發展起來的。這一概念更加強調頂層設計,注重城市群的整體功能和群內城市的功能整合。除此,組團式城市群還強調垂直方向上,即不同級別的城市之間社會經濟分工。如群內首位城市多屬於知識和資本密集型,而其他城市則主要在技術和勞動密集型經濟上開展活動。也就是説,組團式城市群更強調城市間的立體性的功能匹配,強調知識在資本作用下的産業化活動。

組團式概念提示我們,城市群的下一步發展要在社會經濟運作、資源整合能力,以及知識創新等狀況上密切關注並適時適當調整。這一概念還提示我們城市要有新的社會分工與合作,不只是産業上的,而是領域性的。像以前那樣城市之間産業定位大多重復,資源競爭各不相讓,要麼強調集聚,要麼企圖享受擴散成果等思維和做法,與組團式城市群的概念內涵是不一樣的。後者更加強調一個城市群在國家和世界中的價值或地位,更加超脫,即不只是一味地局限于空間上的地域概念,即組團式城市群的進一步發展不一定非得要在一個地方或固定的那幾個城市才行。隨著交通的發達和通訊技術的改進,跨地區性的城市組團發展也是可以的。以前的認識可以説比較側重於空間或區域性的城市集群,注重分析城市之間的空間佈局和網路結構形態,而對功能性的(跨地區的)城市之間組團注重不夠。這樣,地區性的資源秉賦情況就會在很大程度上影響或者説局限城市群的發展,城市經濟就很難超越城市自身的運營和管理,很難超脫區域經濟範圍,也就很難與經濟全球化或網路經濟的發展趨勢相適應。

組團式城市群,不是幾個城市的簡單相加,而是不同類型和不同規模城市之間和城鄉之間由資源共用,優勢互補所産生的社會經濟現象。在組團式城市群中,應該培育起具有全球經濟競爭力的産業簇群。正是不同的城市互相支援,營造一種創新、創業的環境,使得不同層面的産業鏈、知識鏈等複合成一個立體的具有較強生命力的社會經濟存在。因此,大城市群才産生很強的資源吸附、配置、整合和增值的能力。

每個城市的發展都必須與外部發生經濟聯繫,組團式城市群的形成過程實際就是各城市之間關係越來越密切的過程。一個內部經濟發展協調的城市群可以使地理位置、生産要素和産業結構不同的各等級城市承擔不同的經濟功能,在區域乃至全球範圍內實現單個城市無法達到的規模、集聚和聯動效益。

(三)組團式城市群的全新功能

“組團式城市群”(Urban Clusters)是在已有的“城市群”(Urban Agglomerations)基礎上發展起來的。它以集聚為先導,以擴散為目標,走過了一條“從區域財富空間分佈的不均衡(集聚效應)到區域財富空間分佈的相對均衡(擴散效應)”。

組團式城市群的定義:組團式城市群是大中小城市與區域基面(鄉村)之間“結構有序、功能互補、整體優化、共建共用”的等級鑲嵌體系,體現出以城鄉互動、區域一體為特徵的高級演替形態。

在水準尺度上是不同規模、不同類型、不同結構之間相互聯繫的城鄉平面集群;在垂直尺度上是不同等級、不同分工、不同功能之間相互補充的城鄉立體網路,二大尺度之間的交互作用使得規模效應、集聚效應、輻射效應和聯動效應達到最大化,從而分享盡可能高的“發展紅利”,完整實現區域發展動力、區域發展品質和區域發展公平三者在內涵上的統一。

組團式城市群以區域空間作為發展基底,既包括了集聚財富能力很強的城市,也包括了處於比較低下水準的鄉村。依照國際上的一般估計,在一個組團式城市群內,城鄉在地理空間面積之比約為1:50;在財富能力的比重上約為50:1;在人口數量的比例上發達國家為85:15,以展中國家為50:50。這樣很明顯地組團式城市群包括了兩類經濟水準、兩類社會結構、兩類生活水準和兩類生態品質。在全面發展的整體考慮中,如何實現二元經濟和二元社會的融合,最終達到區域經濟一體化,是組團式城市群建設的目標之一。

所謂組團式城市群,是指我們更加注意挖掘城市之間、城鄉之間社會經濟存在意義上的等級性、社會經濟貢獻角度熵或作用方式上的互補性和社會經濟創新意義上的公平性及完整性。組團式城市群這一概念,有其內在的質與量上的規定性。從定性上來講,組團式城市群具有以下本質特點:

從系統層次上看,它是一個等級有序的體系。不同規模和社會經濟影響力的城市形成一個層次比較分明,過渡比較自然,聯繫十分密切的等級體系;

從經濟上講,不同城市是優勢互補,以一種産業整合的方式運轉或在更大範圍內優化配置資源的社會經濟主體;

從社會意義上講,可以消除城鄉存在巨大發展水準落差的二元經濟結構,有利於全面小康社會建設目標的實現;

從文化上講,它可以尊重、保有,甚至要發揮不同城市的歷史特點和社會經濟作用方式,促進多樣性的城市文化和經濟風采;

從生態上講,由於基礎設施的共用,以及在環境效益上的統一考慮,可以最大程度地節約能源和土地等資源,減少向自然界的社會經濟排放量,如消除“熱島”效應等。

當然,滿足了系統學、經濟學、社會學和生態學意義上的定性標準,不同城市的集聚並不一定就是組團式城市群。除此,還要從定量上加以規定和説明。在這方面,組團式城市群這一概念代表著一定的標準或臨界尺度,只有滿足了這些標準,或者説超越了如下臨界尺度才行。這些臨界度是:

人口密度:(1500人/平方公里);

經濟密度:(1000萬元人民幣/平方公里);

資本密度:(7500萬元人民幣/平方公里);

流通密度:(物質能量資訊通過量/小時,暫無標準);

消費密度(5000萬元人民幣/平方公里)。

以上這些指標所反映的還主要是不同城市各種社會經濟意義上的集聚度。當然,我們還必須提出有關城鄉之間社會公平、機會平等、發展均衡等其他定量刻劃組團式城市群的指標來,直到形成一個比較科學合理的指標體系和臨界標準。隨著對組團式城市群概念內涵理解的不斷加深,相信通過一段時間的研究,對組團式城市群的定性定量工作一定會有一個為大家所普遍認同的成果。

對城市群競爭力概念的研究應該考慮的是群內城市價值的內在決定性和整體意義上的價值耦合性,它既不是群內城市競爭力或價值的簡單加和,也不是軟硬因素的一般組合。要想研究城市群的競爭力,首先應該明確它是比城市更高的一個層次的存在,而不是相鄰城市的簡單集合。城市群與城市相比,具有單體城市所不具備的一些新的屬性,是一種明顯的社會經濟複雜性存在,具有突現(emergency)性質。

城市群的競爭力主要體現在産業群落的存在和産業升級的能力上。一個城市群的競爭力是從全球經濟範圍來講的,它主要表現為一種資源整合力。這種資源整合力來自於産業群落的資源吸附性和産業升級的資源增值性。在當今世界,一個有競爭力的城市群應該有一個以上,並在世界範圍內體現鮮明特色和強健生命力的産業群落。城市群與産業群落是生産關係與生産力,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關係。正如城市群是鑲嵌在自然環境基底上,産業群落也是生長于城市群這個基底之上。由城市群這個社會經濟基底支撐著生長或集聚各種資源或礦藏的社會經濟意義上的“盆地”,在盆地中活動著比較完整的産業群落。(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

中國網 200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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