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體制

經濟體制改革是中國改革開放最重要的內容之一。新中國成立後的前30年,中國政府一直推行計劃經濟體制,工廠按照國家計劃生産産品,農村按照國家計劃種植農作物,商業部門按照國家計劃進貨和銷售,所有的品種、數量和價格都由計劃部門統一制定。這種體制使中國經濟能夠有計劃有目標地穩定發展,但也嚴重地束縛了其本身的活力和發展的速度。1978年,經濟體制改革率先在農村展開,1984年擴展到城市。1992年,經過十幾年改革開放的嘗試,中國政府將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立為改革方向。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主要內容是:堅持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多种經濟成分共同發展的方針,建立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全國統一開放的市場體系,實現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銜接,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轉變政府管理經濟的職能,建立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鼓勵一部分地區一部分人先富起來,走共同富裕的道路;為城鄉居民提供同中國國情相適應的社會保障,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1997年,中國政府進一步提出非公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産要素參與收益分配,使經濟體制改革邁出更大步伐。

現在的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初步建立,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作用顯著增強,宏觀調控體系日趨完善;以公有制經濟為主體、個體和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格局基本形成。按預定計劃,到2010年,中國將建立起比較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到2020年,建立起比較成熟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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