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2004年五項重點工作

孫文盛部長在全國國土資源廳局長會議上指出,做好今後4年的工作,2004年極為關鍵。各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都必須緊緊圍繞今後一個時期國土資源工作的指導思想和目標,注意抓重點、撥亮點、攻難點、穩定好平衡點,全面落實各項職責,努力開創國土資源工作的新局面。

他強調,2004年要做好5個方面的重點工作

一是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一定要把嚴格保護耕地、促進集約用地,當作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首要任務。切實落實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各項措施。全面落實基本農田的“五個不準”,堅決守住基本農田這條“紅線”,決不能逾越。在這方面要進一步細化措施,堅決採取過硬的手段。一定要嚴把徵地和土地轉用審批關,從嚴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堅決落實對非農建設用地“六個一律不批”的規定。建立新增建設用地批後核查制度。省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須對省級人民政府批准建設用地的總規模、用地結構、徵地補償標準和安置情況以及耕地佔補平衡等,按季度進行分析,提出改進審查報批的措施。完善供地政策和標準,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準。必須加大土地整理復墾補充耕地力度。非農建設佔用耕地一定要在落實區域佔補平衡的基礎上,按項目考核耕地佔補平衡,並不斷提高補充耕地的品質。

2004年,國土資源部門將與農業部門認真組織聯合開展全國基本農田保護情況大檢查。同時,開展1999年以來國務院和省級人民政府批准的城市建設用地使用和供應情況全面調查。

二是繼續推進治理整頓和市場建設。把集中解決領導幹部違法批地和違法違規出讓土地問題、徵地中損害農民利益問題和加強開發區用地管理,作為深化治理整頓土地市場秩序的重點。抓住治理整頓的機遇,乘勢而上,繼續保持高壓態勢。認真進行階段性的檢查驗收;深入開展礦産資源勘查開發秩序專項整治,加大對重要礦種和重要礦産地的資源保護及合理利用管理力度。大力整頓油氣開採秩序。重點整頓佈局不合理的小礦。繼續打擊非法勘查開採,依法查處採用承包、出租、轉包等方式非法轉讓礦權行為。嚴厲查處“圈而不探”、持勘查許可證進行非法開採行為;全面落實經營性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其他用地同一宗地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也要採取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出讓。進一步規範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行為。嚴把土地登記關口,嚴禁通過土地登記使非法用地合法化。要堅持以促進礦産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為前提,依法出讓探礦權採礦權,探索、培育和規範兩權市場建設。要從完善資源産權制度等入手,構建保護資源的利益機制。加強出讓收益管理,加強二級市場規則的研究制定和市場監管。進一步加大對國土資源市場仲介組織的監管力度。

三是加強國土資源調查評價。繼續摸清全國礦産特別是能源礦産、地下水以及土地資源潛力。推進耕地後備資源調查評價和土地利用現狀調查。落實國家“十五”規劃,認真推進西南石漠化地區等區域國土資源綜合整治。進一步加強土地利用變更調查、土地利用動態遙感監測工作,普及遙感技術在國土資源調查和利用監督中的應用。實施《危機礦山接替資源找礦計劃(綱要)》,部署進行有市場和資源潛力的老礦山開展接替資源勘查。加強礦産儲量和地質資料管理,完善監督和服務體系。加強大調查成果的匯總整合和推廣應用,完善管理制度,認真做好國土資源大調查計劃執行情況檢查。

四是抓好地質環境保護和地質災害監測預防。宣傳貫徹《地質災害防治條例》編制完成《全國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全國地質環境監測規劃》。推進地質環境保護、礦山環境保護和地質遺跡保護制度建設。全面落實地質災害監測、預報、預警和快速反應等各項制度。突出汛期和重點地區,加強地質災害監測和預防。

繼續做好地質災害氣象預報。對三峽庫區135米水位蓄水後地質災害進行監測預警和調查評價。認真組織實施三峽庫區三期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推進大江大河、重點工程與重點城市地質環境區域評價,進一步建立完善地質災害與地質環境監測評價體系。開展長江三角洲地區地面沉降防治規劃的編制。加強地下水調查評價、動態監測和地面沉降防治研究。加強地質公園建設。組織開好首次世界地質公園大會。

五是認真做好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的工作。要注意依法加強管理,督促及時給予農民合理補償,督促及時落實安置政策措施。制定合理的補償標準,建立徵地價格聽證制度。要嚴防發生突擊徵地、盲目圈佔土地現象。徵用土地必須尊重和保障農民的權益,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用途管制。要積極探索建立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機制。同時,要注意認真調處各類土地、礦權糾紛,處理好利益矛盾,儘快查處違法案件。

今後四年國土資源工作目標明確
       12月27日召開的全國國土資源廳局長會議明確了今後4年國土資源工作的總目標和具體目標。
        孫文盛部長在會上所作工作報告説,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提供有力的資源保障,這是今後4年的總目標。
    他指出,今後4年的具體目標:一是基本國策有效落實,資源保護和合理利用切實加強。大力推進資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根本轉變。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得到落實,推進土地的集約和合理利用。耕地的數量和品質依照法律和規劃得到有效保護。油氣、地下水和重要固體礦産調查與資源評價取得突破。重要礦産資源的保護和合理利用水準明顯提高。海洋資源管理進一步加強。
       二是宏觀調控不斷強化,市場秩序進一步規範。國土資源規劃體系全面建立,嚴格規劃管理。提高市場資訊的獲取能力、分析研究能力和參與宏觀調控能力。土地市場、探礦權採礦權市場和地圖市場逐漸培育並不斷規範。地質勘查行業管理和資源管理基礎工作切實加強。
       三是依法行政全面推進,法律制度不斷完善。國土資源管理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面依法進行。執法監察體系堅強有力。土地、礦産、海洋、測繪的基礎法律體系得到完善。商業性勘探的政策法律環境優化。
       四是重點改革不斷深化,管理體系逐步完善。省以下國土資源管理體制、地質工作體制、徵地制度等三項重點改革取得實質進展。基層管理職能進一步到位。資訊化等現代科技手段有效運用。國土資源調查評價體系、科技創新和資訊化服務體系、地質災害與地質環境監測評價體系基本建立。
        五是隊伍素質明顯提高,系統良好形象全面樹立。堅持從嚴治部、科技強部和人才興部。政令暢通、嚴格執法、優質服務、廉政勤政的良好行風進一步樹立。(記者 湯小俊)

國土資源部網站  2004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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