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慧委員:從可持續發展的高度加強我國濕地保護工作

溫家寶總理在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做的《政府工作報告》講到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時強調了濕地保護的重要性。賈慶林主席高度重視濕地保護工作,去年5月親率調研組到黑龍江省扎龍濕地自然保護區視察,給予指導。濕地作為不同於陸地和水域的獨特生態系統,不僅為人類提供多種可直接利用的資源,還在蓄洪防旱、調節河川徑流、補充地下水、降解污染、調節氣候、控制水土流失、維持生物多樣性方面有著巨大的生態功能,是其他生態系統不可替代的。

我國是濕地大國,濕地資源佔世界總量的10%,居世界第四位,亞洲第一位。但是至今保留下來的自然濕地面積為3600萬公頃,僅佔國土面積的3.7%。當前,我國濕地面積萎縮、品質下降的趨勢仍在繼續,自然濕地的生態服務功能退化十分明顯。淡水儲量減少、蓄洪防旱凈化水質功能大大下降、生物多樣性迅速降低等,不僅直接影響我國的社會經濟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而且危及到全民族的生存環境。全國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從可持續發展的高度,針對我國在濕地保護中面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對策建議。

一、濕地保護中面臨的問題

目前,濕地自然生態服務功能在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中的重要性已逐步得到了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重視,但仍面臨諸多困難和問題,除了傳統的生存型壓力問題外,以發展經濟為目的開發利用型壓力也不斷加劇:

(一)對濕地保護認識不足,法律法規不完善

當前,公眾對濕地及其生態功能的認識參差不齊,保護意識淡薄;納入自然保護區管理的濕地比例較低;地方級自然保護區機構、編制不到位,保護能力較弱。我國目前還沒有一部專門的濕地保護法,現有為數不多的可以適用於規範濕地保護秩序的條款,多分散于其他有關法律中,且有些條款內容存在“打架”的情況。地方性法規目前僅有《黑龍江省濕地保護條例》和《甘肅省濕地保護條例》。這種狀況顯然不利於濕地保護。

(二)資金投入不足,管理力度不能滿足濕地生態保護的需要

濕地生態保護資金缺口很大,保護管理專項經費嚴重不足,示範工程數量和規模不得不壓縮。多數地方級濕地自然保護區沒有納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國家濕地保護與生態恢復示範工程建設也沒有相關優惠政策。圍墾改造、污染填埋等破壞濕地的行為時有發生,濕地生態恢復由於缺乏資金而難以進行。

(三)經濟社會發展與濕地保護矛盾突出

我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使經濟社會發展用地與濕地生態保護矛盾日益突出。在黑龍江省三江平原,大規模的水田、強排灌水利設施開工,使濕地地表水排幹、地下水位下降十分嚴重,濕地內儲存的100多億立方米地表水減少了87億立方米。在松嫩平原,烏裕爾河流域用水的劇增,使扎龍國際重要濕地自然來水量由建區時的4億立方米減少到現在的1億立方米。在河北省衡水湖國家級濕地保護區,由於湖邊村屯劇增和大量墾荒引水,使蓄水量逐年減少。類似情況在全國其他濕地大省仍時有發生。

二、對策和建議

搞好濕地生態保護對保護水資源、減輕水患問題,對保護生態環境、生物多樣性和旅遊資源等具有重要作用,對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産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具有重要意義,為此建議:

(一)加快濕地保護的立法工作

考慮到目前我國濕地保護管理現狀,對於濕地保護立法建議採用地方先行、行政法規先行的方式推進。應鼓勵地方結合當地濕地保護特殊需要,儘快制定出臺符合實際的濕地保護地方法規,黑龍江省和甘肅省的濕地保護條例,可以作為各地立法的參考。在地方立法實踐的基礎上,再由國務院制定國家濕地保護行政法規。鋻於濕地保護的專業性和複雜性,建議在立法過程中還要做到“三清”,即摸清國內濕地管理的基本情況和國外管理的經驗;理清立法思路,準確調整法律範圍和管理重點,理順管理體制,明確管理職責,嚴格管理制度;講清必要性、要點和解決問題的方法。

(二)加快實施《全國濕地保護工程規劃》步伐,設立濕地專項生態建設工程

2003年,國務院批准了《全國濕地保護工程規劃》。這個規劃是指導今後30年濕地保護和恢復的中長期規劃。鋻於工程所需投資巨大,建議將濕地保護列為專項生態建設工程,近期建設資金納入國家“十一五”規劃,確保規劃重點項目順利實施。各地的濕地保護規劃要在地方政府的領導下,與相關的産業規劃相協調,並納入地方的區域總體規劃之中。同時,有計劃地設立一些濕地公園,調動社會各界力量和資源,促進濕地保護科普宣傳教育和合理利用的示範建設。

(三)加快制定濕地恢復相關政策,建立濕地生態用水保障機制

國家應儘快制定濕地恢復相關政策,在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及周邊、江河沿岸及大江大河源區有計劃地進行濕地生態恢復工作。為了保護濕地生態系統的完整性,減少人類活動對濕地退化的影響,國家應對濕地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衝區內的居民有計劃地遷出。同時,加強保護區能力建設,給予明確的管理許可權,設定合理的機構編制,鼓勵社區參與濕地保護共管。濕地生態功能的持續發揮還必須有基本的生態水量供給,應儘快建立濕地生態環境用水國家保障機制,重點解決濕地生態環境用水的水量配給問題以及支付水資源費和維持輸水系統常規運作的費用問題。

(四)加強濕地科研與資源監測能力建設

我國濕地科學研究與濕地資源監測能力薄弱。研究與管理不協調;重復研究多,缺乏創新;濕地監測和評估工作薄弱;濕地恢復與重建等生態恢復技術應用領域基本是空白。建議本屆政府儘快組建國家級和省級濕地科學研究機構,對濕地的保護和恢復、調查和監測、資訊交流和履約等提供科技支撐,為保護管理、科學決策服務。

中國的濕地生態保護是國家生態建設的重要任務。我們呼籲,在保證經濟快速發展的同時,依法加強對濕地的保護,調動全社會的力量共同參與,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統一,實現國家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

人民網 200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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