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身計劃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大眾體育運動受到政府重視並全面開展起來,而發展最快的時期是在最近十年。1995年6月,國務院頒布《全民健身計劃綱要》;同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此後又有一系列法規和規章相繼出臺,群眾體育和全民健身運動得以沿著健康的軌跡發展。

    旨在全面提高國民體質和健康水準的“全民健身計劃”,以青少年和兒童為重點,倡導全民做到每天參加一次以上的體育健身活動,學會兩種以上健身方法,每年進行一次體質測定。為推動全民健身運動,國家體育總局採取多項措施,期望鍛鍊身體成為更多人的自覺行動與日常習慣。

    包括每年一次的“全民健身宣傳周”活動在內的一系列有效措施,使“全民健身計劃”迅速開展,群眾的體育健身意識逐漸增強,體育活動普及程度顯著提高。國家體育總局2002年底公佈的“中國群眾體育現狀調查”顯示,2000年中國的體育人口占可統計的7—70歲總人口的33.9%,比1996年提高2.5個百分點;體育人口中老年人的比重略有下降,中青年的比重略有上升;城鄉居民以家庭為單位全年體育消費平均為397元。

    得益於此項為期15年的計劃,群眾體育健身的環境和條件正在逐步改善。各城市社區、公園廣場、草坪和路旁以及居民聚居的地段,普遍設立了便民的健身場所,並配置形式多樣的體育健身器械和設施。全國現有各類體育場館約61.6萬個,絕大多數公共體育場館已向社會開放。近幾年來,國家體育總局把體育彩票公益金中央收入部分的60%,總計約7.5億元用於全民健身活動;同時,共有1.46億元體育彩票公益金投入到經濟相對落後的西部地區和長江三峽地區,建設公共體育設施,使36個縣、市受益。

    自1994年國家體育主管部門開始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等級制度》以來,截至2001年,全國省以下各級各類體育社團有53萬個,團體會員21.3萬個,個人會員866.5萬人;全國城市和鄉鎮體育指導站13.7萬個,經常參加活動的有1180多萬人;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有20余萬名,建立並逐步完善了國民體質測定系統,加強了國民體質檢測和科學指導,群眾體育科學化水準已有明顯提高。

    伴隨著全民健身活動的蓬勃開展,人們的生活觀念發生巨大變化。在一些大中城市,為健康而消費成為新時代提高生活品質的一種時尚。部分新興體育項目,如攀岩、馬術、蹦極、保齡球、滑板、女子拳擊、沙弧球、跆拳道、高爾夫球等運動,尤其受到年輕人的青睞。

    按照全民健身計劃的目標,到2005年,全國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要達到總人口的37%以上;直轄市及經濟發達省會城市100%的社區、其他城市80%的社區和25%的農村鄉鎮建有公益性體育健身設施; 西部和經濟相對落後地區的省會城市80%的社區、其他城市60%的社區和15%的農村鄉鎮建有公益性體育設施;全國社會體育指導員人數達到35萬名;全國70%以上的市區街道,70%以上的縣和50%以上的鄉鎮建有體育指導中心或體育指導站;體育彩票公益金資助建設的青少年體育俱樂部達到3000個左右。到2010年,全國經常參加體育鍛鍊的人數達到總人口的40%左右;國民體質有明顯的增強;體育鍛鍊場所有較大增加,以滿足廣大人民群眾的健身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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