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傾斜政策

    作為非義務教育階段的大學教育,目前每年的學費平均在4000元以上,此數目使供養一個大學生成為部分家庭的沉重負擔。為確保每一位考入大學的學生都不會因為經濟困難而荒廢學業,政府從1994年起,先後動用總理預備金和緊急財政撥款10.45億元,專項用於資助高校中經濟困難的學生。與此同時,自1987年以來,教育部、財政部和各地人民政府一直致力於建立一種符合中國國情的資助處境不利人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體系,其主要內容包括獎學金、助學貸款、勤工助學、特殊困難補助和學費減免等五個方面。教育部還要求各高校都要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然後再根據核實後的情況予以資助。

    國家助學貸款是目前解決貧困生上學難問題的重要途徑之一。該制度從1999年開始建立,現已形成一套比較完整的資助政策體系。貧困學生只需經過身份證明便可得到相當於學費和基本生活費的無擔保信用貸款,同時享受國家財政貼息50%的優惠。一般情況下,學生每年可得到8000元左右的貸款。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八年,貸款學生本科畢業後繼續攻讀研究生或第二學位的,在讀期間貸款期限相應延長。國家助學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限貸款利率執行,不準上浮。截至2002年7月30日,中國工商銀行已累計發放國家助學貸款14.05億元,有461所高校的20.89萬名學生得到工行的貸款資助。

    受惠于相關教育政策的處境不利人口還有貧困地區的中小學生。從2001年起,政府對全國貧困農村的中小學生每年的課本費和雜費規定最高收費限額,除此之外,不準再向學生收取任何其他費用。2002年這項限額標準是:農村小學每人160元,農村中學每人260元,以減輕農村中小學學生的家庭經濟負擔。

    政府對處境不利人口的教育傾斜政策還有:分別於1995年和2001年兩次共投入89億元,用於扶持貧困地區的九年制義務教育; 1997年到2000年累計投入1.3億元優先用於資助少數民族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學生就學;從2000年起,在北京、上海等城市開辦西藏班和新疆班,招收來自這兩個自治區的初中畢業生到這些城市的普通高中就讀;2001年5月出臺一項法規,旨在保障近1.5億的流動人口的子女接受義務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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